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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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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的二次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

2021-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1-061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的二次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二次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47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5个交易日内回复,同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和回复。截至目前,公司对有关内容和数据仍在进一步核实、补充及完善中。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与完整,预计不晚于2021年6月4日完成问询函回复事项并及时披露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1-062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的提示性公告(十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原“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19年8月12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06)。

一、违规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7月11日、8月3日、8月10日、10月19日、2020年5月19日、2020年6月10日、2021年1月19日、2021年4月14日披露了《关于存在对外担保事项未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9-068、临2019-079、临2019-105、临2019-108、临2019-146、临2020-072、临2020-087、临2021-007、临2021-04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违规担保本金总额为247,061.63万元。

自2019年8月9日、公司分别于每个月定期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二)》至《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十八)》。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违规担保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二、解决进展情况及措施

(一)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止,公司违规担保事项进展如下:

1、王慧芬与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二审判决书(2021)京01民终2336号,该判决书撤销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9)京0108民初14220号民事判决书中兴天恒能源对中天资产的担保。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2、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因与湖北合能燃气有限公司、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邓天洲、黄博、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韩丹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公司无需承担担保责任,安徽正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不服判决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收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2021)皖民终507号,该判决书驳回了正奇租赁的上诉,维持原判。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二)剩余担保所涉及诉讼公司可能需要承担相应担保责任的违规担保本金余额为163,391.63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法院判决确定的需承担的担保金额约为136,330.69万元(不包含未定利息)。

以上所涉金额为动态计算,根据法院判决或还款等其他事项相关金额会随时发生变化。

(三)解决措施

对为上市公司子公司进行违规担保,资金属于公司实际使用的债务,公司采取召开董事会重新审核,经确认后,由公司通过但不限于资产处置、实控人借款、变更还款条件等不同的方式给予逐步还款;对为公司体外公司进行违规担保的,公司采取申请再审、起诉违约方等不同措施,减少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仍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违规担保相关问题,力争尽快消除影响,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违规担保事项已进入诉讼仲裁程序,但因存在尚未结案的诉讼,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9.4 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相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1-063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中国森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森田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及森宇化工油气有限公司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四)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中国森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森田”)、森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田投资”)、森宇化工油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宇化工”) 计划自2020年7月3日至2021年7月2日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5,000万股普通股股票,不超过10,000万股普通股股票;

●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森田、森田投资、森宇化工尚未实施增持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因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原“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截至2021年1月8日,中国森田、森田投资、森宇化工增持计划期间已过半,同日,公司发布《关于中国森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森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森宇化工油气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临2021-001);并于2021年2月25日、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30日发布了其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一)至(三),中国森田、森田投资及森宇化工尚未进行增持。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中国森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森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99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5%。

(二)增持主体名称:森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森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98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5%。

(三)增持主体名称:森宇化工油气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森宇化工油气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3,97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共计持有公司表决权为65,594,5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中国森田、森田投资、森宇化工决定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增持股票不低于5,000万股普通股股票,不超过10,000万股普通股股票;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中国森田、森田投资、森宇化工自2020年7月3日披露增持计划之日起,预计12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尚未进行增持,主要原因为资金安排、工作计划等原因致使中国森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森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森宇化工油气有限公司尚未进行增持。

(六)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增持方式:中国森田、森田投资及森宇化工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通过大宗交易、集合竞价或二级市场买入等方式实施增持公司股份;

(七)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拟增持股份受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森田、森田投资及森宇化工尚未实施增持计划,主要原因为资金安排、工作计划等原因致使中国森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森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森宇化工油气有限公司尚未进行增持。

中国森田、森田投资及森宇化工承诺,自2021年1月8日披露增持进展公告日起,后续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内,每月披露一次增持计划实施进展,并将在剩余增持期间内履行增持承诺。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社会公众股不足从而不具备上市条件。

(二)中国森田、森田投资及森宇化工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中国森田、森田投资及森宇化工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