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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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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类资产质押共享业务的公告

2021-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1-049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类资产质押共享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推动子公司业务发展,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青租赁”)、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风气体”)及其子公司拟开展金融类资产质押共享业务,即公司将持有的金融类资产质押给银行产生可共享的授信额度,长青租赁、秦风气体及其子公司使用该额度办理融资类业务。任意时点的金融类资产质押共享额度不超过13.97亿元,其中长青租赁共享公司额度不超过3.13亿元、秦风气体及子公司共享公司额度不超过10.84亿元。

依据《公司章程》、《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业务概述

(一)概述

金融类资产质押共享业务是指公司将合法持有的商业汇票、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应收账款等金融类资产质押给银行产生可共享的授信额度,各子公司使用该额度开立银承、保函、信用证,办理贷款、贸易融资、租赁保理等融资类业务。

(二)具体方案

(1)业务实施主体:陕鼓动力、长青租赁、秦风气体及其子公司。

(2)质押共享额度:任意时点的金融类资产质押共享额度合计不超过13.97亿元,其中长青租赁共享公司额度不超过3.13亿元、秦风气体及子公司共享公司额度不超过10.84亿元。

(3)共享额度有效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业务目的

子公司通过共享公司金融类资产质押额度,可以解决融资额度紧张的问题,同时实现零保证金开立银承、保函、信用证,办理贷款、贸易融资、租赁保理等融资类业务,有效节约资金成本,有利于子公司业务发展。

三、风险及控制措施

1、操作风险:公司以持有的金融类资产作质押,若未及时将到期金融类资产进行置换,将造成托收资金进入保证金账户,影响流动性。

风险控制措施:做好日常管理和跟踪,资金中心每日关注子公司融资类业务到期情况及质押的金融类资产到期情况,如有保证金沉淀及时置换,确保流动性。

2、担保风险:使用共享额度的单位因自身因素,融资类业务到期后无法偿还,公司质押的金融类资产将被拍卖、变卖以偿还债务的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长青租赁、秦风气体及子公司做好现金流管理,资金中心协助长青租赁、秦风气体及子公司做好票据兑付资金准备,提前三个月做好融资方案,降低金融类资产质押共享业务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持有的金融类资产质押给银行产生可共享的授信额度,长青租赁、秦风气体及其子公司使用该额度办理融资类业务,可以解决子公司融资额度紧张的问题,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开展金融类资产质押共享业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1-050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1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陕鼓动力810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15日

至2021年6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3、4项议案于2021年5月27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5项议案于2021年5月27日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陕鼓动力证券投资部

3、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5、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6、参加股东可采取现场、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半天,会议出席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9-81871035

传 真:029-81871038

3、联系人:刘红卫

4、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 邮编:710075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1-045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5月27日在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陕鼓动力8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和书面形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4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宏安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并同意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李宏安、陈党民、牛东儒、王建轩、李付俊、宁旻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

二、审议通过并同意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李树华、冯根福、王喆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 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

三、审议通过并同意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公司拟向陕鼓动力(香港)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陕鼓动力(香港)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1-04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临2021-04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金融类资产质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类资产质押业务的公告》(临2021-04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

六、审议通过并同意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公司开展金融类资产质押共享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类资产质押共享业务的公告》(临2021-04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5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宏安先生简历

李宏安先生,196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西安交通大学透平压缩机及风机专业学士、陕西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现任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陕鼓能源动力与自动化工程研究院院长、副总工程师,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西安常青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198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试验研究室主任、副总工程师,陕西骊山风机厂厂长,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标准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等职务。系陕西省政协委员,陕西省机械工程学会第十届理事会副理事长,陕西能源化工研究院常务理事,陕西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西安市专家咨询团特聘管理专家,西北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导师,西安交通大学校友创新创业导师等。长期从事技术研发、经营管理工作,曾荣获“西安市突出贡献专家”、“西安市长特别奖”、“西安市劳模”、“西安市五一劳动奖章”、“2017年度行业领军人物”、首届“诚信西商”企业家楷模、“陕西优秀青年实业家”、 “陕西省优秀企业家”、“陕西企业文化建设突出贡献人物”、“中国工业榜样人物”、“全国优秀企业家”、“中国工业影响力人物突出贡献企业家”、“能源功勋·新时代领军国有企业家”、“2019年度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影响力人物”、“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成果一等奖主要创建人”、全国“机械工业企业经营管理大师”等荣誉。积极进行能量转化领域及企业管理方面学术研究,先后获得第十四届企业管理现代创新成果一等奖、国家机械工业局颁发的二等奖、中国机械行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一等奖、陕西省机械工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等荣誉。

2、陈党民先生简历

陈党民先生,196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西安交通大学能动学院透平压缩机及风机专业毕业,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任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曾任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处副处长、设计处党支部书记、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曾兼任西安陕鼓汽轮机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长期从事透平机械理论研究及新产品、新技术开发、企业管理等工作。

3、牛东儒先生简历

牛东儒先生,196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西安理工大学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自动化专业学士,西北大学EMBA,高级工程师。现任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曾任陕西鼓风机厂设备处技术室工程师、设备处副处长;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总机械动力师、设备处(维修中心)处长、总经理助理兼产品服务中心主任;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服务副总经理兼产品服务中心主任、经营副总经理,西安陕鼓汽轮机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长期从事生产经营管理、产品服务工作。

4、王建轩先生简历

王建轩先生,197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甘肃工业大学铸造专业本科毕业,西北大学MBA。1998年6月参加工作。现任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曾担任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铸造车间技术员,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战略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西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11年12月份起,担任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务。

5、李付俊先生简历

李付俊先生,1967年5月出生,西安交通大学流体机械专业本科毕业,天津大学MBA,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山西信恒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专家顾问委员会委员。1989年7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流体机械专业,同年进入河钢集团邯钢公司工作,曾任河钢集团邯钢公司热力厂主任工程师、邯钢设备动力部副部长、邯钢副总动力师,河钢集团邯钢邯宝公司(与宝钢集团合资)董事、设备动力部部长,河钢集团宣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

6、宁旻先生简历

宁旻先生,1969年9月出生,1997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颁发的经济学学士学位,2001年于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班毕业。现任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991年加盟联想集团,自2000年起历任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助理总裁兼企划办副主任、副总裁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执行董事。

附件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树华先生简历

李树华先生,1971 年出生,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审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综合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财务预算管理处处长、综合处处长;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兼首席财务官、首席风险官、首席合规官。现任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主管合伙人,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清华大学 PE教授和硕士生导师。

2、冯根福先生简历

冯根福先生,1957年出生,经济学博士。自1982年7月至2000年4月任职陕西财经学院,曾任学报编辑部副主任、主任、常务副主编、主编,工商学院院长,自2000年8月至今任职西安交通大学,2000年8月至2016年1月曾任经济与金融学院院长,现任西安交通大学中国金融市场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安交通大学领军人才。现任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主要研究方向为资本市场与公司治理、公司战略与产业发展等。冯根福先生于1982年6月自陕西财经学院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1988年6月自陕西财经学院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1996年6月自陕西财经学院取得经济学博士学位,1992年11月荣获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1993年起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3、王喆先生简历

王喆先生,1945年出生,毕业于上海工学院冶金系,大学文化,宝钢集团公司资深专家,现任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历任上海宝钢工程指挥部翻译组组长,宝钢设计研究院院长,宝山钢铁总厂厂长助理、宝钢工程设备技术公司总经理等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并兼任中国金属学会专家委员会资深专家,上海金属编委委员。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1-046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陕鼓动力(香港)有限公司银行借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陕鼓动力(香港)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5300万欧元;本次担保前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为推进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陕鼓动力(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鼓香港”)的业务发展,公司拟通过向陕鼓香港合作银行星展银行提供融资性保函及质押人民币定期存款的方式,为陕鼓香港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用于陕鼓香港经营用资。

依据《公司章程》、《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星展银行申请信用授信5300万欧元在星展银行开立融资性保函,同时质押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的定期存款,用于向陕鼓香港不超过5300万欧元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担保金额:不超过5300万欧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陕鼓动力(香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陕鼓动力(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港币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九龙湾宏光道1号亿京中信A座10楼

2、主要财务数据

陕鼓香港最近一年(经审计)和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备注:2021年3月31日数据及2021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陕鼓香港就此融资性保函项下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利及罚息等,向星展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质押人民币定期存款就陕鼓香港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表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陕鼓香港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有利于陕鼓香港的业务发展,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拟向陕鼓动力(香港)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20,51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15%;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76,51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47%,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元。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1-047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1年4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借款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青租赁”)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21300万元的借款额度。结合长青租赁持有的应收账款规模,长青租赁拟通过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获得25000万元借款额度,保理业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2021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长青租赁作为租赁服务提供方,将向客户提供租赁物所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合作机构,合作机构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长青租赁支付保理款。

(2)合作机构:长青租赁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内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

(3)业务期限:保理业务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4)保理融资金额: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

(5)保理方式: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及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不超过4.35%

二、主要责任及说明

(1)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合作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合作机构无权向长青租赁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2)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长青租赁应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合作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长青租赁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长青租赁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三、开展保理业务目的和影响

本次长青租赁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盘活账面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有利于长青租赁业务的发展,符合长青租赁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授权长青租赁执行董事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

2、授权长青租赁财务部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长青租赁财务部应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五、独立董事意见

长青租赁开展应收账款保理,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盘活账面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有利于长青租赁业务的发展,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1-048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类资产质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持续降低结算成本,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分子公司申请开展金融类资产质押业务,金融类资产质押额度不超过31.5亿元,用于开立银承、保函、信用证,办理贷款、贸易融资、租赁保理等业务。各公司金融类资产质押额度不共享,可循环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一年内有效。2021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金融类资产质押业务的议案》。

一、金融类资产质押业务概述

(一)业务概述

金融类资产质押业务是指公司将合法持有的商业汇票、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应收账款等金融类资产质押给银行产生授信额度,用于开立银承、保函、信用证、办理贷款、贸易融资、租赁保理等融资类业务。

(二)具体方案

(1)业务实施主体: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分子公司。

(2)质押额度:任意时点的金融类资产质押额度合计不超过31.5亿元。

(3)额度有效期:一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4)额度的使用规则:自押自用,额度不可共享。

二、业务目的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分子公司持有一定规模的商业汇票、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应收账款等金融类资产,将此类资产质押给合作银行,可零保证金办理融资类业务,从而盘活金融类资产价值,节约资金成本。

三、风险及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分子公司开展金融类资产质押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质押的金融类资产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质押的金融类资产到期日期不一致,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专项保证金账户,不能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从而影响资金的流动性。

风险控制措施:

优先押长贷短:优先质押到期日晚的应收票据,签发的应付票据到期时使用自有资金解付,质押的票据到期托收回款后可直接转入一般户,有效解决流动性问题。

将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通过置换金融类资产,将受限保证金置换出来变成可自由使用资金,解决流动性问题。

2、操作风险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分子公司以持有的金融类资产作质押,若票据管理员未及时将到期票据进行置换,将造成托收资金进入保证金账户,影响流动性。

风险控制措施:做好日常管理和跟踪,资金中心票据出纳每日关注融资类业务到期情况及质押的金融类资产到期情况,如有保证金沉淀及时置换,确保流动性。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1-051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5月27日在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陕鼓动力802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5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朴海英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罗克军、李毅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公司全体监事的 100%;反对 0 票,占公司全体监事的 0%; 弃权 0 票,占公司全体监事的 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2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1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产生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选职工监事的公告》(临2021-052)。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1、李毅生先生简历:

李毅生先生,1967 年4 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现任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西安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管理部部长。1986 年8 月至2006 年11 月,在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工作,期间先后从事多项具体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历任财务处资金室主任、财务处副处长、财务处处长;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华清机械厂财务主管。

2、罗克军先生简历:

罗克军先生,1980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陕西省会计领军人才,现任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西安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199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副部长,风险控制部部长,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室主任,西安陕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西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等职务。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1-052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选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年5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 选举李根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行使监事权利,履行监事义务。

李根柱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李根柱先生简历:

李根柱先生,198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现任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会计核算部副部长、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塞尔维亚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兼任铜陵秦风气体有限公司监事。曾从事采购会计、销售会计、税务会计、子公司主管会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