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报告书摘要
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1107 股票简称:四川成渝 公告编号:2021-025
债券代码:136493 债券简称:16成渝01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报告书摘要
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经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国有股权合并,不涉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交投集团变更为蜀道集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变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发布了《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交投集团筹划与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及于2021年4月2日、2021年5月28日分别发布了《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交投集团与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了关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与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铁投集团”)实施新设合并设立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合并”)。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交投集团和蜀道集团。交投集团的经营范围包括公路、港口、航道及以航道渠化为主的航电枢纽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营运的管理。蜀道集团的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市政设施管理;土地整治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园区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交投集团与铁投集团于2021年4月2日签署《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合并协议》,蜀道集团、交投集团与铁投集团于2021年5月28日签署《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资产承继交割协议》,就本次合并及相关资产承继交割事宜进行了约定。
本次合并实施完成后,蜀道集团将承接交投集团直接持有的公司35.86%的股份。
本次合并实施完成后,交投集团和蜀道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情况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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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收购报告书摘要及权益变动报告书,请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和《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合并所涉及后续程序
本次合并尚需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过户程序。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的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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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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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合并协议》;
2.《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资产承继交割协议》;
3.蜀道集团出具的《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4.交投集团出具的《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信息请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31日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四川成渝/四川成渝高速公路
股票代码:601107.SH/0107.HK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6楼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6楼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五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成渝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川成渝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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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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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四川交投集团系四川省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四川发展持有其80%的股权,四川铁投集团持有其20%的股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及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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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川府函(2008)33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川府函(2008)338号)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川府函(2010)68号)文件精神并根据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相关文件,四川发展是四川交投集团和四川铁投集团的出资人,仅对四川交投集团和四川铁投集团行使资产收益权和财务监管权,并不对四川交投集团和四川铁投集团的经营活动实施管理,亦不负责四川交投集团和四川铁投集团的经营业绩考核。四川交投集团、四川铁投集团的主要负责人均由省委提名、省政府任免,董事会成员由四川省国资委任免,重大资产处置、经营业绩考核等权利均由四川省国资委行使。因此,四川交投集团与四川铁投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四川省国资委,由四川省国资委对四川交投集团与四川铁投集团实际履行出资人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并实施控制。
根据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文件精神,四川交投集团及四川铁投集团系以新设合并的方式组建蜀道集团,四川发展为蜀道集团的唯一股东,蜀道集团的产权结构及控制关系等事项将延续四川交投集团、四川铁投集团与四川发展及四川省国资委的相关安排,由四川省国资委对蜀道集团履行出资人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并实施控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四川交投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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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四川交投集团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四川成渝外,四川交投集团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权益超过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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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四川省人民政府拟对四川交投集团与四川铁投集团实施战略重组,采取新设合并方式成立蜀道集团。通过本次重组,四川交投集团持有的四川成渝35.86%股权将由蜀道集团承继。
本次重组是贯彻落实四川省委、省政府“交通强省”战略,更好发挥省属企业在交通产业领域的战略支撑作用,着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国内领先、世界一流交通企业,加快推动建设“四向八廊”战略性综合交通走廊。通过强强联合和深度整合,有利于更好发挥专业优势,形成协同效应,有利于破除同质化经营同业竞争藩篱,提升交通优势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集中资源和力量发展主业,发挥规模效应;有利于提高企业资源配置和运营效率,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并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票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但是不排除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业务整合、资本运作等事项而产生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之情形。如发生此种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交易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合并前,四川省国资委持有四川发展100%股权,四川发展直接持有四川交投集团80%股权,通过四川铁投集团间接持有四川交投集团20%股权,合计持有四川交投集团100%股权,四川交投集团持有四川成渝1,035,915,462股A股股份,并持有四川成渝60,854,200股H股股份,合计持有四川成渝1,096,769,66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5.86%。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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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合并完成后,四川交投集团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委托持有、信托持有,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或其表决权。四川发展将持有蜀道集团100%股权,蜀道集团持有四川成渝1,035,915,462股A股股份,并持有四川成渝60,854,200股H股股份,合计持有四川成渝1,096,769,66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5.86%。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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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合并前,四川成渝的直接控股股东是四川交投集团,实际控制人是四川省国资委。收购完成后,蜀道集团将成为四川成渝的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是四川省国资委。
二、本次权益变动整体方案
2021年4月2日,四川交投集团与四川铁投集团签署《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合并协议》。根据该协议,四川交投集团与四川铁投集团实施新设合并,新设公司名称为“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蜀道集团股东为四川发展,持有100%股权。合并前四川交投集团和四川铁投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蜀道集团承继、承接或享有,合并前四川交投集团和四川铁投集团的下属分支机构及所持有的下属企业股权或权益归属于蜀道集团。
新设合并后,原四川交投集团持有的四川成渝35.86%股份归属于蜀道集团,蜀道集团直接持有四川成渝1,096,769,662股股份,占四川成渝总股本数的35.86%。
三、 本次交易涉及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2021年4月2日,四川交投集团与四川铁投集团签署了《新设合并协议》。
2021年5月28日,四川交投集团、四川铁投集团与蜀道集团签署了《资产承继交割协议》。
(二)《新设合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四川交投集团与四川铁投集团实施新设合并,新设公司名称为“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蜀道集团”,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合并前四川交投集团和四川铁投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蜀道集团承继、承接或享有,合并前四川交投集团和四川铁投集团的下属分支机构及所持有的下属企业股权或权益归属于蜀道集团。
2、蜀道集团总部注册地为四川省成都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0亿元,股东为四川发展,持有100%股权。
3、自交割日起,合并前四川交投集团和四川铁投集团的全部资产(其中包括交投集团持有的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铁投集团持有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等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股票)、负债、业务、资质、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将由蜀道集团享有和承担,合并前四川交投集团和四川铁投集团的下属分支机构及下属企业股权或权益归属于蜀道集团。自交割日起,双方应尽快办理上述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移交、过户、登记、备案、出资人变更等手续。
(三)《资产承继交割协议》的主要内容
1、自交割日起(含交割日,下同),四川交投集团与四川铁投集团于本次合并前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蜀道集团承继、承接或享有;四川交投集团与四川铁投集团于本次合并前的下属分支机构及下属企业股权或权益归属于蜀道集团。
2、自交割日起,四川交投集团及四川铁投集团所有未予偿还的债务、尚须履行的义务、责任由蜀道集团承担。本次合并将涉及蜀道集团承继四川交投集团和四川铁投集团已发行债券项下的债务。
3、各方需尽快办理前述权利义务交接、交割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移交、过户、登记、备案、出资人变更、员工劳动合同转签、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账户变更等),其中涉及四川交投集团与四川铁投集团下属分公司和直接持股的公司的相关变更手续应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与税务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合并将涉及部分四川交投集团和四川铁投集团直接持股上市公司的权益变动信息披露,还将涉及部分四川交投集团和四川铁投集团间接持股上市公司的权益变动信息披露。蜀道集团应在本协议生效后按照证券监管的相关规定进行权益变动披露并就四川交投集团和四川铁投集团直接持股上市公司或新三板公司办理所涉及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视上述事项办理进展,四川交投集团与四川铁投集团应及时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与税务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四、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授权或审批程序
(一)已经履行的主要审批程序
1、2021年3月31日,四川交投集团和四川铁投集团董事会分别对本次合并作出决议,同意本次合并事项;
2、2021年3月31日,四川交投集团召开2021年第一次股东会并取得其股东四川发展及四川铁投集团形成的《股东会会议决议》,四川铁投集团取得其唯一出资人四川发展出具的《股东决定书》,均批准合并事宜并同意签订《新设合并协议》;
3、2021年4月1日,四川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整合有关事项的批复》(川国资改革[2021]12号),批准四川交投集团和四川铁投集团新设合并组建蜀道集团;
4、2021年4月2日,四川交投集团和四川铁投集团签署了《新设合并协议》,约定合并前四川交投集团和四川铁投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蜀道集团承继、承接或享有,合并前四川交投集团和四川铁投集团的下属分支机构及所持有的下属企业股权或权益归属于蜀道集团;
5、2021年5月2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出具《关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川府函[2021]116号);
6、2021年5月27日,蜀道集团获得香港证监会执行人员关于同意豁免要约收购的书面函件;
7、2021年5月28日,四川交投集团、四川铁投集团与蜀道集团签署了《资产承继交割协议》。
(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合并尚需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过户程序。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与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合并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的未尽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上市公司权益变动事项公告(即《资产承继交割协议》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四川成渝住所,以备投资者于工作时间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冯文生
签署日期:2021年5月31日
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冯文生
签署日期:2021年5月31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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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冯文生
签署日期:2021年5月31日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四川成渝/四川成渝高速公路
股票代码:601107.SH/0107.HK
收购人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收购人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499号中海国际中心H座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499号中海国际中心H座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五月
收购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一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四川成渝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四川成渝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收购人本次收购行为已经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过户程序;本次收购系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的国有资产合并,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次收购中,收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董事会及其董事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摘要中有如下特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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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书摘要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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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购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收购人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蜀道集团系四川省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四川发展持有收购人100%的股权。收购人及收购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及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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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川府函(2008)33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川府函(2008)338号)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川府函(2010)68号)文件精神并根据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相关文件,四川发展是四川交投集团和四川铁投集团的出资人,仅对四川交投集团和四川铁投集团行使资产收益权和财务监管权,并不对四川交投集团和四川铁投集团的经营活动实施管理,亦不负责四川交投集团和四川铁投集团的经营业绩考核。四川交投集团、四川铁投集团的主要负责人均由省委提名、省政府任免,董事会成员由四川省国资委任免,重大资产处置、经营业绩考核等权利均由四川省国资委行使。因此,四川交投集团与四川铁投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四川省国资委,由四川省国资委对四川交投集团与四川铁投集团实际履行出资人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并实施控制。
根据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文件精神,四川交投集团及四川铁投集团系以新设合并的方式组建蜀道集团,四川发展为蜀道集团的唯一股东,蜀道集团的产权结构及控制关系等事项将延续四川交投集团、四川铁投集团与四川发展及四川省国资委的相关安排,由四川省国资委对蜀道集团履行出资人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并实施控制。
2、收购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下属主要一级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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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4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