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6月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1-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4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在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3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九人,实际表决的董事九人。

会议由董事长冉云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与会董事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会议豁免提前通知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的义务,同意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本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姜文国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4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在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3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三人,实际表决的监事三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金鹏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与会监事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会议豁免提前通知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的义务,同意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本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金鹏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1-4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任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选举金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金鹏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自2021年5月31日起,金鹏先生就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附件:个人简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

附件:

个人简历

金鹏,男,汉族,1967年出生,EMBA。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任涌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涌金理财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北财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控制中心总经理,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2021-4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冉云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特别决议议案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琪、杨雨佳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2021-4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选举姜文国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选举姜文国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自2021年5月31日起,姜文国先生就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附件:个人简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

附件:

个人简历

姜文国,男,汉族,1967年出生,理学硕士。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光大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项目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上海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兴业证券总裁助理,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2021-4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7 元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1年4月22日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0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024,359,31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1,705,151.70元。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长沙涌金(集团)有限公司、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扣税说明

(1)对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7元;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63元;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56元。

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本公司暂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每股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63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属于《企业所得税法》居民企业含义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其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每股现金红利为0.07元。

(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不具备向中国结算提供投资者的身份及持股时间等明细数据的条件之前,暂不执行按持股时间实行差别化征税政策,由上市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公司统一按股息红利所得的10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每股现金红利0.063元。

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6楼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6690021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