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上海农商银行虹桥商务区支行
● 本次现金管理额度:50,000万元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银行定期存款,7天通知存款
● 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5月7日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行动教育”、“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产品,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1年5月28日至2022年5月27日)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81,662,2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6,194,576.24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515,467,623.76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12日全部到位,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448903_B0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 万元购买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上海农商银行虹桥商务区支行的现金管理产品“银行定期存款和7天通知存款”:
产品基本情况(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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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基本情况(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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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基本情况(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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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基本情况(四)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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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者监事会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产品合同主要条款
A.合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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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合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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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合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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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合同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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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系购买银行的定期存款、7天通知存款,银行在存款到期日向公司支付全部人民币本金,并按照规定,向公司支付利息。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在产品有效期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机构进行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加强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力度,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商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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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一年期内的保本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合理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5月28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特此公告。
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月 1 日
证券代码:605098 证券简称:行动教育 公告编号:2021-012
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30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迎宾路1号,黄河迎宾馆会议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30日
至2021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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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议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于2021年3月25日、2021年3月30日及2021年5月2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9及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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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公司2021年5月31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发布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告。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A股股东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 H股股东
拟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详见公司2021年5月31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披露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告。
(三) 现场会议出席登记
拟出席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应于2021年6月29日17:00前至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0号海联大厦19楼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 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0号(邮编:450018)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9177590
邮 箱:investor@ccnew.com
(二) 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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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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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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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375 证券简称:中原证券 公告编号:2021-031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21-029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1年5月26日发出,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及出席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3名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于2021年5月31日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如果考核当年公司业绩不达标,则激励对象当年可解锁的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公司将按规定予以回购并注销。因此,公司决定回购注销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6,050股。又因公司在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激励对象的现金红利并未实际发放给本人,而是暂锁定于公司账户,待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的2019年度现金红利将收归公司所有,因此,无需进行价格调整,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5.56元。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审议程序、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一次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10名激励对象因公司业绩未达标,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一次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此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21-030号)。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因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未达标,需回购注销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6,05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88,435,598股变更为488,369,54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88,435,598元变更为人民币488,369,548元。就上述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1-032号)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21- 030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一次解锁条件的66,0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于2019年7月26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故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 年7 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2、2019年7月5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9年7月8日,公司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员工工作邮箱发送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内部公示的通知》。同时,在公司重要场所张贴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18日,共计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9年7月2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水井坊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19-036)。
4、2019年7月26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水井坊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42)。
5、2019 年 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9 年8月21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2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6、2019年8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水井坊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截至当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完成缴款,共有13名激励对象完成认购242,200股。
7、2019年8月30日,公司完成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登记工作,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3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24.22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水井坊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
8、2020年10月1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危永标先生、HO DANNY WING FI(何荣辉)先生等三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0,100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9、2020年12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水井坊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公司原激励对象危永标先生、HO DANNY WING FI(何荣辉)先生等三人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于2020年12月10日完成,回购注销数量共计110,100股。
10、 2021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一次解锁条件的66,0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规定,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平均值,不低于对标企业平均水平的110%(对标企业为2018 年在A股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营业收入排名中位列前 10 名的白酒行业上市公司),实际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平均值为对标企业平均水平的56.38%,低于110%,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如果考核当年公司业绩不达标,则激励对象当年可解锁的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公司将按规定予以回购并注销。
2、回购注销的数量
本次公司因业绩未达标原因拟回购注销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6,0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488,435,598股的0.0135%。
3、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公司按《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若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根据“第六章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和禁售期”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事宜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2019年8月30日)至今,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但激励对象的现金红利公司并未实际发放给本人,而是暂锁定于公司账户。目前,因业绩未达标原因公司拟回购注销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6,050股,待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的2019年度现金红利将收归公司所有。因此,本次回购价格仍为授予价格25.56元,无需进行调整。
在本次公告后至回购注销完成前,如果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激励对象的现金红利公司仍将不实际发放给本人,而是暂锁定于公司账户,待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该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6,050股对应的2020年度现金红利将收归公司所有。因此,无需就此进行价格调整。
公司拟支付回购价款总计人民币1,688,238.00元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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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 《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一次解锁条件的66,0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审议程序、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一次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10名激励对象因公司业绩未达标,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一次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此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并注销的原因、数量和回购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此外,本次回购并注销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尚待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及减资相关登记手续。
八、备查文件
1、水井坊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水井坊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意见;
3、水井坊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21- 031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一次解锁条件的66,0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水井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88,435,598股变更为488,369,54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88,435,598元变更为人民币488,369,548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全兴路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自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7月15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
(3)联系人:邓娜
(4)联系电话:028-86252847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21-028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1年5月26日发出,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及出席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8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于2021年5月31日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如果考核当年公司业绩不达标,则激励对象当年可解锁的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公司将按规定予以回购并注销。因此,公司决定回购注销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6,050股。又因公司在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激励对象的现金红利并未实际发放给本人,而是暂锁定于公司账户,待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的2019年度现金红利将收归公司所有,因此,无需进行价格调整,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5.56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独立董事同意对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一次解锁条件的66,0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21-030号)。
公司董事长范祥福先生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此,其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因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未达标,需回购注销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6,05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88,435,598股变更为488,369,54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88,435,598元变更为人民币488,369,548元。就上述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1-032号)。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21- 032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因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未达标,需回购注销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6,05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88,435,598股变更为488,369,54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88,435,598元变更为人民币488,369,548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应部分的内容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水井坊公司章程》(2021年5月31日修订)。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临2021- 033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并于2021年4月2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已开立,暂未开始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实施本次回购,并密切关注本次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