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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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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1-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1-083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结果: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8,239,034股,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自2021年5月7日起进入行权期,截止2021年5月31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共22,671,119股,占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80.28%。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0年1月30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0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一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对修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3月23日,本公司在公司网站OA平台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于2019年7月30日-2020年1月30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与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0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一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非执董事就调整激励对象名单、数量及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满足,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确定的授予日。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0年6月4日,本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股票期权共有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因此本公司实际向1,651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8,706.53万份股票期权。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0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注销已离职或岗位调迁激励对象部分股票期权,并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309,100份,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48元/份。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拟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435,300份。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A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20元/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1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注销离职、岗位调迁、降职或激励对象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激励对象的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1,008,383份。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1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注销拟离职的激励对象的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139,900份。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1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注:由于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需在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上市交易,以上行权数据为截止2021年5月31日收盘后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数据。

2、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3、行权人数: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1,598人,截止2021年5月31日,共有978人参与行权。

4、行权价格:8.20元/股。

三、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四、行权股份登记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5月31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股份为22,671,119股,并累计收到募集资金185,903,175.80元,筹集的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前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完成后,本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