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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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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提示性公告

2021-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1-052

可转债代码:110067 可转债简称:华安转债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发行人”或“公司”)配股方案经公司2020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0年7月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6号)文件核准。

2、本次配股价格为3.68元/股。本次配股对全体股东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股代码“700909”,配股简称“华安配股”。

3、配股缴款时间:2021年6月2日(T+1日)至2021年6月8日(T+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请股东注意认购缴款时间。

4、本次配股网上认购期间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上清算日,即2021年6月2日(T+1日)至2021年6月9日(T+6日),公司A股股票和“华安转债”停止交易;2021年6月10日(T+7日)刊登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司A股股票和“华安转债”恢复交易。

本次配股T-3日至T+6日期间,即2021年5月27日(T-3日)至2021年6月9日(T+6日),“华安转债”停止转股。

5、配股上市时间在配股发行成功后根据上交所的安排确定,将另行公告。

6、《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刊载于2021年5月28日(T-2日)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一、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1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华安证券A股股本总数3,621,051,472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额为1,086,315,441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华安证券现有A股总股本3,621,051,472股,全部有权参与本次配股发行。

4、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3.68元/股。

5、发行对象:本次配股配售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

6、发行方式:本次配股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7、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

8、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认购方式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参与认购。

2、认购时间

本次配股的缴款时间为2021年6月2日(T+1日)起至2021年6月8日(T+5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3、认购数量

流通股股东认购配股,可配股数量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持有华安证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乘以配售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上交所根据有关规则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0.3)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配股票数量加总与可配股票总数量一致。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4、缴款方法

原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为“700909”,配股简称“华安配股”,配股价格3.68元/股。

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原股东所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的,分别到相应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人及主承销商

1、发行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联系人:华安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65161691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广场E座20层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38966940

特此公告。

发行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1-053

转债代码:110067 转债简称:华安转债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

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前次债项评级:“AAA” 主体评级:“AAA” 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债项评级:“AAA” 主体评级:“AAA” 评级展望:稳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公司”)委托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世纪”)对2020年3月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华安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上海新世纪根据对“华安转债”的跟踪评级情况出具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公开发行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21)100098)。维持“华安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A,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上述跟踪评级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