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649 证券简称:城投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5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弘毅(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60,614,8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5%。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弘毅(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75,887,269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进行,减持数量不超过50,591,51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进行,减持数量不超过75,887,26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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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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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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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弘毅(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根据自身财务安排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弘毅(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股东弘毅(上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0649 股票简称:城投控股 编号:临2021-016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24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6月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1年6月2日的《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公告临2021-017。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1年6月2日的《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公告临2021-018。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0649 股票简称:城投控股 编号:临2021-017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天职国际”)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普华永道”)
● 公司连续聘用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已达8年,达到沪国资委对于事务所聘用年限的最长规定。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普华永道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1988年12月,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的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咨询;产品设计;基础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 ;企业管理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
天职国际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9.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4.5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45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6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涉及人员11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启新,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从事审计工作,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炎伟,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薇英,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90.00万元,其中,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150万元,较上年减少人民币54.80万元;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0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人民币13.0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上市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截至2020年,普华永道为本公司连续服务年限从转制后计算已满8年。2020年度普华永道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普华永道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遵守职业道德,有效维护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对普华永道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及对公司发展所给予的支持与帮助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普华永道自改制后已连续为本公司提供8年审计服务,已达到沪国资委对于事务所聘用年限的最长规定。因此,公司对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机构进行变更,拟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普华永道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记录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关审计资质,能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公正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有效维护股东利益,满足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聘任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拥有丰富的证券从业经验,符合相关独立性政策和专业守则的独立性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0649 证券简称:城投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8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25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61号湾谷科技园B6栋3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25日
至2021年6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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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6、8、10项议案相关公告于2021年3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述第7项议案内容于2020年12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述第9项议案内容于2021年6月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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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6月22日上午9:00至下午3:30
(二)登记地址: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
(三)登记手续: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应带好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登记的还应同时出示书面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应带好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单位介绍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公司严格执行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以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请与会股东谅解。
(三)本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吴淞路130号19楼 邮编:200080
电话:(021)66981171 传真:(021)66986655
联系人:郭翠娟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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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