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6月2日

查看其他日期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增资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事项的公告

2021-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23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增资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并提交定于2021年6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告披露后,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财务公司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0442号),函件要求公司核实并披露有关事项。公司收到函件后高度重视,积极协同相关方就函件涉及的问题进行讨论研究,相关回函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结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经审慎研究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增资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事项,并取消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增资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21年6月9日

3、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取消议案名称

2、取消议案原因

本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并提交定于2021年6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告披露后,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财务公司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0442号),函件要求公司核实并披露有关事项。公司收到函件后高度重视,积极协同相关方就函件涉及的问题进行讨论研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经审慎研究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增资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事项,并取消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增资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取消议案的原因、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于2021年5月1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6月9日 10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9日

至2021年6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1年4月24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