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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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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回拨及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公告

2021-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首钢绿能”,基金代码:180801,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1日。其中,公众投资者的募集期为2021年5月31日,战略投资者及网下投资者的募集期为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1日。

基金募集期内,广大投资者认购踊跃。根据《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对部分认购申请实施比例配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认购及缴款情况

本次发售由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公众投资者发售三个部分组成。

(一) 战略配售

根据《发售公告》,本次拟发售的战略配售基金份额数量为6,000万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60%。

本基金战略投资者的募集期已于2021年6月1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售公告》中披露的10个战略投资者皆已根据战略配售协议,按照网下询价确定的认购价格认购其承诺的基金份额并全额缴纳认购款,对应的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6,000万份,占基金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60%。

(二) 网下认购

根据《发售公告》,本次拟于网下发售的初始基金份额数量为3,000万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30%。

本基金网下投资者的募集期已于2021年6月1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售公告》中披露的2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4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已全部按照《发售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认购并全额缴纳认购款,对应的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26,110万份。

(三) 公众认购

根据《发售公告》,本次向公众投资者发售的初始基金份额数量为1,000万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10%。

本基金公众投资者的募集期已于2021年5月31日结束。募集期间,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户数为144,091户,有效认购基金份额数量为68,210.6096万份。如上有效认购的公众投资者已缴付全额认购资金。

二、 本次发售的回拨情况

本次发售募集期已于2021年6月1日结束(公众投资者募集期于2021年5月31日提前结束),基金管理人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顾问”)根据网下及公众认购情况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公众发售的规模进行调节。

根据《发售公告》中回拨机制约定的“网下投资者认购数量高于网下最低发售量,且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倍数较高的,网下发售部分可以向公众投资者回拨。回拨后的网下发售比例,不得低于本次发售数量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的70%”情形,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协商启动网下发售和公众发售的回拨机制,初始网下配售与最终网下配售份数的差额200万份将回拨至公众发售。回拨机制启动后,本次发售的最终网下配售份额为2,800万份,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售数量的70%。

回拨机制启动后,本次发售最终公众配售数量为1,200万份,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售数量的30%。

三、 比例配售结果

(一) 战略配售

本次募集的战略配售基金份额与《发售公告》中拟募集的战略配售基金份额一致,本基金战略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100%。

(二) 网下认购

募集期间,网下投资者在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网下投资者的募集上限,基金管理人对网下投资者的认购申请采用“全程比例配售”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回拨机制启动后,本基金网下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调整为10.72386059%。

某一配售对象的获配份数=该配售对象的有效认购数量×配售比例

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根据以上标准得出各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和获配份数。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取整。取整后获配数量合计数与本次网下最终发售数量的差额,按取整前份额小数部分从大到小调整每位网下投资者一份,直至差额为零为止。

(三) 公众认购

募集期间,本基金公众投资者的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公众投资者的募集上限,基金管理人对公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配售”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回拨机制启动后,本基金2021年5月31日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调整为1.75925711%。

2021年5月31日场内公众认购申请确认份额=2021年5月31日认购份额×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2021年5月31日场外公众认购申请确认份额=(2021年5月31日认购申请金额-认购费用)/发售价格×公众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具体公式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四、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的最终认购费用按照最终配售份额对应金额的认购费率计算,多缴纳部分将与未获配部分的认购资金共同退回。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或份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网下投资者发生配售,未获配部分认购资金将于募集期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账户,敬请网下投资者留意。

公众投资者发生配售,未获配部分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后的4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场内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场外基金销售机构,退回至公众投资者原账户的时间请以所在场内交易所会员单位或场外基金销售机构为准。

五、 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售的基金管理人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基金管理人: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78、80号11层1101内1105室

联系电话: 010-57809526

联系人:蒋莹、杨娜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6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