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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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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2021-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长刘云龙先生及原董事会秘书刘民先生,于2021年6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鲁证调查字【2021】66号、鲁证调查字【2021】69号、鲁证调查字【2021】70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对上述人员进行调查。

本次调查事项系针对公司前期未及时披露原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在调查期间,公司及上述人员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正常。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490 证券简称:山东墨龙 公告编号:2021-042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