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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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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2021-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1-062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股份” 或“公司”)于 2019年11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上海迪拜植保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将持有的上海迪拜50%股权转让给安道麦。2020年2月26日,辉丰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上海迪拜植保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安道麦签署《补充协议》。

2020年10月28日,辉丰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及《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上海迪拜植保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安道麦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购买协议》和《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二)》。2020年11月20日,辉丰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0年12月11日,辉丰股份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需履行后续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各方按时充分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及承诺以外,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涉及的相关事项已办理完毕,现将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各方所作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组相关各方作出的承诺事项均已履行或正在履行,未出现违反协议约定及承诺的行为。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