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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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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1-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1-054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6.28%下降至6.00%。自2017年9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成起,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减少达5%。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日收到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兆易创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及权益变动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二)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

1、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披露《兆易创新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市公司股份22,295,000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1%。2017年9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协议转让受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成。

2、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披露《兆易创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1%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9,780,103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6.28%。因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相应增加为41,692,144股,持股比例不变。

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39,849,3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0%。自2017年9月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减持股份及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减少达5%。

二、所涉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兆易创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3986 证券简称:兆易创新 公告编号:2021-055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发生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变动系由于联意(香港)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朱一明先生保持一致行动关系的承诺期限届满。

● 本次变动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由16.77%下降至13.36%。

一、本次变动基本情况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股东联意(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意香港”或“承诺人”)于2019年12月26日签署《关于保持一致行动关系的承诺函》,作出以下承诺:

自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承诺期间”),承诺人作为股东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时将与朱一明先生保持一致;承诺期间内,若承诺人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承诺人会要求承诺人推荐的董事在上市公司董事会行使表决权时亦将与朱一明先生保持一致。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8日披露的《兆易创新关于控股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26)。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20年6月3日登记完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联意香港与控股股东朱一明先生保持一致行动关系的承诺期间已届满。本次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朱一明先生与香港赢富得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关系保持不变。

二、本次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情况

1、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披露《兆易创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1%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16),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赢富得、联意香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9,068,480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6.77%。本次变动前,因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赢富得、联意香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10,695,873股,持股比例相应被动稀释至16.67%。

2、本次一致行动人变动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港赢富得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8,701,6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36%。

三、本次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一致行动人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本次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日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六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大基金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兆易创新外,大基金持有:

港交所上市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8.93%的股份;

港交所上市公司国微技术控股有限公司9.39%的股份;

港交所上市公司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18.68%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8.47%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公司15.31%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7.11%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65%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7.07%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00%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17.45%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5.00%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11.32%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5.92%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22%的股份;

上交所上市公司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86%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9.64%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92%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4.60%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7%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9.14%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7.13%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3.83%的股份;

深交所上市公司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73%的股份;

以上上市公司中,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国微技术控股有限公司、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为大基金通过鑫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为大基金通过巽鑫(上海)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大基金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含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大基金发生权益变动累计减少达到5%,主要原因系大基金为实现股东良好回报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的大基金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披露《兆易创新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大基金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即9,431,888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4,715,944股。若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回购注销等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大基金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继续按照上述减持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视市场情况减持兆易创新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大基金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大基金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A 股流通股数量为 39,849,3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数的6%,为兆易创新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2017年8月,大基金与启迪中海、盈富泰克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启迪中海持有的兆易创新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5,808,061股(占兆易创新当时股份总数的7.80%),受让盈富泰克持有的兆易创新无限售流通股股份6,486,939股(占兆易创新当时股份总数的3.20%)。2017年9月,前述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大基金合计持有兆易创新无限售流通股股份22,295,000股,占兆易创新当时股份总数202,693,994股的11.00%。

2、2018年5月,兆易创新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283,751,628股,大基金持有兆易创新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增加为31,213,000股,持股比例不变,仍为11.00%。

3、2018年7月至2020年3月,兆易创新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及多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和注销事项等,公司股本增加至321,033,761股,大基金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为9.72%。

4、2020年4月9日,公司披露了《兆易创新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2),大基金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5、2020年5月,兆易创新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449,447,265股,大基金持有兆易创新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增加为39,203,728股,持股比例不变,仍为8.72%。

6、2020年5月至6月,兆易创新完成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登记以及股权激励计划股份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70,780,652股,大基金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为8.33%。

7、2020年7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兆易创新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2020-082),大基金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8、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期间,兆易创新实施了多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行权、授予和注销事项,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74,396,481股,大基金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为7.27%。

9、2021年4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兆易创新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大基金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10、2021年5月,兆易创新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664,155,073股,大基金持有兆易创新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增加为41,692,144股,持股比例不变,仍为6.28%。

11、2021年5月至6月,大基金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大基金在兆易创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情况

2017年,大基金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市公司股份22,295,000股,占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数为11.00%。本次权益变动后,大基金持有上市公司 A 股流通股数量为39,849,3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数的6.00% 。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注1:上市公司于2021年5月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含税),每股转增0.4股,上述2021年3月至4月的减持价格及数量为不复权数据。

注2:持股比例合计数尾差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楼宇光

2021年 6 月 2 日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址,供投资者查阅: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8号楼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址:http://www.sse.com.cn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楼宇光

2021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