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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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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100%股权转让交易的进展公告

2021-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1-016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100%股权转让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年6月2日收到控股股东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责任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集团”) 关于恒丰纸业集团100%股权转让交易进展的通知。

一、通知主要内容

2021年6月2日,恒丰集团控股股东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产投集团”)就恒丰集团100%股权转让项目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各方

甲方(转让方):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

本次转让标的为甲方依法持有的恒丰集团100%股权。

(三)股权转让方式

此次转让标的于2020年12月15日经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发布股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公告期间,产生两家意向受让方。经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的网络竞价,确定乙方为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照公告要求,甲方组织聘请的财务顾问对乙方开展尽职调查,确定乙方符合受让条件,确定乙方为最终受让方。

(四)过渡期安排

甲乙双方同意,恒丰集团股权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基准日当日)至办理完毕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交付完成日,含交付完成日当日)期间发生的全部损益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五)其他事项

明确了收购完成后,职工安置等事项的相关事宜,保障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六)股权转让价格

甲方以79,200万元人民币将恒丰集团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照要求已向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足额交纳了保证金,剩余款项于协议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支付。

二、新产投集团介绍

(一)基本情况

(二)股权结构

(三)股权控制关系图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新产投集团100%股权,为新产投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交易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更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上述协议需经国资监管机关批准。

2、本次控股股东股权转让若能顺利实施,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