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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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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1-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1-025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华软创业投资宜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软创投”)持有公司股份4,347,6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1年1月7日披露了《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华软创投拟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608,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2021年6月1日,公司收到华软创投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备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公告所有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本次权益变动系华软创投根据公司于2021年1月7日披露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实施的减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卓易信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本次权益变动后,华软创投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卓易信息

股票代码:68825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华软创业投资宜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元新华

住所或通讯地址:宜兴环科园兴业路298号

股权变动性质: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2021年6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易信息”、“上市公司”、“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卓易信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1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1年1月7日披露了《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华软创投拟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608,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减持期间为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7月27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完成上述减持计划,目前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452,3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0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卓易信息4,800,000股,占卓易信息总股本的5.5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卓易信息4,347,654股,占卓易信息总股本的4.999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6月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452,3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02%,具体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卓易信息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华软创业投资宜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______________

元新华

日期:2021年6月1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华软创业投资宜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元新华

日期: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