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产品毛利率较高,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存在下降的风险
● 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金额较大,如果到期无法及时全额收回,则存在减值的风险
● 公司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变更、终止的风险
● 请投资者注意以上投资风险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如通股份”)于2021年5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出具的《关于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0477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就《工作函》关注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落实,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毛利率。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1亿元,同比下降2.72%,主要产品中提升设备整机和零部件、卡持设备整机销售量下滑。同时,公司毛利率51.62%,其中提升设备和卡持设备毛利率分别为59.67%和52.61%,同比增长。请公司:(1)区分产品类型,说明在销售下滑的情况下毛利率同比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经营模式、竞争优势及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问题(1):区分产品类型,说明在销售下滑的情况下毛利率同比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产品主要为提升设备、卡持设备和旋扣设备,毛利率分别增加了5.60个百分点、6.68个百分点和0.4个百分点,提升设备和卡持设备存在销量下降的情况下毛利率同比明显上升的情形,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1、提升设备
公司提升设备产品包括整机和零部件等,2020年度销售收入金额为13,768.14万元,毛利率较2019年度增加了5.60%,毛利额增加771.02万元。其中,整机产品收入占提升设备收入的90%以上,整机产品是影响该类产品收入和毛利率水平的决定因素。
公司提升设备整机的销售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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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至2020年,公司提升设备整机平均销售价格和平均成本均有所上升,毛利率从56.96%上升至60.52%,主要系公司价格较高、毛利率较高的整机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比提高所致。
公司2020年度整机新产品的销售额为5,145.03万元,其销售额及毛利率均较2019年度增加,毛利率的增加导致整机新产品的毛利额增加755.80万元,从而使2020年度提升设备类的毛利率较2019年度增加了5.49%。
2020年提升设备整机销量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毛利率相对低的传统产品销量下降。整机新产品2020年销量增加77.83%、销售额增长121.69%,销售收入在提升设备整机销售收入中的比重由2019年的18.69%上升到38.35%,其中高于平均毛利率的产品占比增长较快。
该类产品为公司推出具有较高的产品技术含量的液压吊卡、内衬等新产品,实现了对国外同类产品进口替代,从而形成较高的毛利率水平;从客户需求来看,各下游石油钻采服务企业大力发展井口自动化、智能化产品,公司该类产品与国外同类产品技术水平相当,但价格较之低廉,市场需求增加。
2、卡持设备
公司卡持设备产品包括整机和零部件等,2020年度销售收入金额为7,448.37万元,毛利率较2019年度增加了6.68%,毛利额增加497.55万元。毛利率的变动主要系改进型气动卡瓦的销售占比及毛利率较上期增加所致,该产品在卡持设备类产品的比重由2019年的16.80%增加到2020年的26.00%;销售额由2019年的1,439.33万元增加到2020年的1,936.33万元,增长了34.53%;卡持设备类总体销售额下降13.05%主要是传统产品销售额下降所致。公司2020年度改进型气动卡瓦的销售额及毛利率增加导致其毛利额较2019年度增加401.79万元。
公司近年来对气动卡瓦进行不断改型研发,年度内销售的气动卡瓦为改进型产品,附加值较高;公司高附加值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比增加,共同导致了卡持设备毛利率和毛利额的上升。
问题(2):结合经营模式、竞争优势及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1、行业地位方面
公司凭借产品质量、品牌资质、研发能力及整体配套等优势,是我国石油钻采井口装备行业领先企业。公司是我国最早从事石油钻采井口装备产品生产的企业之一,经过多年发展,逐步奠定了在细分行业的领先地位,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品牌影响力,产品质量亦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公司在金额较大的订单签订之前召开由销售组织生产、技术等部门参加的价格评审会,审议产品价格。因此,公司凭借领先的行业地位,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
2、产品特点方面
(1)产品质量性能对安全性的影响
公司经营的石油钻采井口装备的产品质量关系到石油钻修井安全、成本与效率,对产品材质的可靠性和质量的稳定性要求较高,因此,客户在采购产品过程中,对产品质量性能要求较高。
(2)公司为客户提供特殊规格产品的定制化服务
公司依托行业领先的自主研发、产品设计、无损检测能力,根据客户提出的特殊规格产品和质量性能参数的要求,为客户提供大规格吊卡、吊钳、液压吊卡和补心等产品的定制化服务,而相关定制化产品通常对设计、工艺、质量等要求更高,因此其附加值优于常规产品。
(3)产品规格品种多且标准化程度低
公司主营产品分为提升设备、卡持设备和旋扣设备三大类,每一大类产品由不同系列产品构成,规格品种多达数千种。以提升设备为例,公司提升设备包括吊卡系列产品、吊环系列产品、抽油杆大钩系列产品和游车大钩系列产品,每一系列产品包括不同结构、功能的产品,吊卡系列产品包括手动吊卡整机及配件、气动吊卡整机及配件、液压吊卡整机及配件,手动吊卡包括DDZ型吊卡、DD型吊卡、SLX型吊卡、CDZ型吊卡、TA型吊卡、CD型吊卡、Y型卡瓦式吊卡、SP辅助吊卡等数十种。因此,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产品规格品种多样化的特征十分明显。公司产品主要为非标产品,标准化程度较低,通常同一类产品由于结构、功能、尺寸、吨位的不同,根据客户需求应用不同的生产工艺和作业流程,而同行业上市公司产品标准化程度相对较高,产品标准化程度差异提高了公司在市场上的议价能力。
(4)在终端客户整体采购占比较低
公司主营产品的终端主要客户为石油钻采服务企业,该等客户提供钻采服务采购产品金额通常达到数亿元,其中配套公司产品金额仅为数十至数百万元,且配套的产品规格品种多样,产品单价相对较低,因此公司产品在终端客户勘探开发支出中所占比重较低,相关客户对公司产品价格敏感性较弱。公司产品规格多样及单位产品售价较低,由此引致的价格敏感性较弱是公司能够在市场获得较高毛利率的原因之一。
3、经营模式方面
(1)产业链向上游延伸
由于主要产品的材质为铸钢件,因此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废钢和钢材,其中废钢主要由全资子公司生产各种规格型号产品的铸造毛坯件。公司通过向上游产业链延伸使公司生产工序较为完整,包括从废钢到产成品的完整产业链,不但降低了铸造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金属元素成本,在保障产品质量性能的同时降低采购成本。因此,公司拥有从废钢到产成品的完整工序,通过产业链整合增强了盈利能力,铸造的毛利率叠加到如通股份加工制造,对公司整体毛利率的提升产生了有力支撑。
(2)公司以自主生产为主
公司除少量工序通过外协加工外,其余均以自主生产为主。外协加工费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重较低。
4、主要竞争优势
(1)产品优势
公司伴随着我国石油、天然气行业的发展在多年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淀了丰富的产品质量管控经验,为公司产品质量始终位居行业前列提供了根本保障。公司在多年生产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关键毛坯铸造、热处理、产品加工过程控制等技术经验,并凭借对井口装备关键质控点的质量管控,通过自主创新将所有的关键检测程序融入到产品常规生产流程中,做到了产品生产与检测的无缝衔接,能够从生产的第一道环节开始保障产品的加工满足质量要求。
(2)整体配套优势
由于公司主营的三大类产品规格品种十分多样,每一个规格品种分为多种型号,不同产品具有不同的产品设计、吨位、尺寸和功能,可覆盖石油钻井、固井、修井作业中对三大类产品的大部分需求。基于多样化的产品特点,下游客户倾向于集中采购以降低供应链管理成本,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石油钻采井口装备业务的企业之一,同时也是三大类产品规格品种齐全、产品结构完整、配套能力领先的企业,公司在行业内具有突出的整体配套能力优势。
(3)品牌资质优势
公司前身为石油部石油钻采井口产品定点生产企业,经过多年的经营,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和稳健进取的管理理念,公司是行业内较早取得API认证资质的生产企业并保持持续有效。公司产品种类多样、规格齐全,对设计开发、生产组织、质量监督等综合管理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公司通过不断探索和实践,积淀了丰富的管控和组织经验,建立了从原材料采购、生产管理到售后追溯的全过程全面的管控体系,产品生产全过程均处于有效的体系控制状态,使公司产品和“如通”品牌成为客户放心使用的保证。良好的管理水平使公司在市场和客户中积累了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4)研发技术优势
公司建有高规格的研发平台,并拥有一支较高素质的、长期从事石油钻采设备研发的技术团队,自2008年至今一直为高新技术企业,拥有“江苏省创新型企业”、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石油钻采井口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生工作站等高规格研发平台。保证了公司持续对行业前沿技术开展前瞻性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在不断对主营产品升级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油气田钻修井自动化设备等新产品的研发与推广,多年来一直保持了在行业内领先的技术、产品优势。
5、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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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至2020年,公司毛利率分别为46.99%、51.70%;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分别为31.42%、29.87%,不同公司之间的毛利率水平存在一定的差异,公司毛利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相关公司产品结构、产品特点、生产模式和采购模式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因此上述同行业上市公司之间毛利率差异较大,石化机械和道森股份毛利率较低,杰瑞股份、神开股份、冀凯股份毛利率较高。除道森股份和冀凯股份外,其他同行业公司2020年度的毛利率较上期均有所上升。
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较大差异,主要系不同公司之间的产品结构存在较大差异。从细分产品结构来看,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主要产品结构、相关产品毛利率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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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产品结构的不同,上述同行业公司的产品之间、同行业公司各自的主营产品之间毛利率差异较大,高低各有不同,如冀凯股份的安全钻车和支护机具毛利率远高于采掘装备;神开股份测井仪器及服务和录井设备及服务毛利率大幅高于石油钻采设备,由于处于不同毛利率水平的产品所占收入比重的不同形成了各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差异。由于公司的主营产品提升设备和卡持设备毛利率较高,且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因此公司毛利率在同行业公司中处于较高水平。
综上所述,公司毛利率较高具有合理性。
会计师发表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通过对比分析两期产品大类的毛利率波动情况,分析其波动的合理性;
2、对公司毛利率执行了分析程序,并对收入、成本执行了配比测试,公司成本结转准确,收入与成本配比;
3、通过对比分析公司两期各大类产品单位售价及单位成本的波动情况,分析其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并对收入端与成本端的变动进行核查,具体如下:
(1)针对产品销售收入的核查手段
1)了解公司与重要客户的业务往来情况;
2)经我们查阅主要客户的公开相关工商资料信息、公司主要客户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测试重要客户的货款回收记录,抽取部分收款回单,核对回款单位与销售客户的名称是否一致;
4)检查银行存款日记账,并抽取公司主要银行账户的对账单,检查是否存在与业务不相关的大额资金流动;
(2)针对产品营业成本的核查手段
1)公司已建立了存货的定期盘点制度,定期进行账实核对工作,各年末公司组织对所有存货进行盘点清查。各期末,我们对公司存货进行了监盘,并对主要存货进行了抽盘,未发现存在重大差异情况;
2)检查大额原材料增减变动,检查支持性文件(如合同、协议、发票、入库单、出库单等),复核入库、出库成本的正确性,确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对公司主要供应商进行核查,包括但不限于获取主要供应商的工商基本信息、核对与主要供应商之间的银行付款流水,并对各期主要供应商的采购额和期末余额进行发函询证;
3)对公司存货单价进行了计价测试,公司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经计价测试,未发现存在重大差异,此外,对于原材料主要结存单价我们按照公司最近月份的采购单价进行了比对,并结合分析大宗商品物资的材料价格波动情况后认为,原材料单价的波动与实际情况相符;
4)了解公司的生产工艺流程和成本核算方法,抽查成本计算单,检查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的计算和分配正确,并与有关佐证文件(如领料记录、材料费用分配汇总表、人工费用分配汇总表等)相核对;获取完工产品与在产品的生产成本分配标准和计算方法,检查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以及完工产品之间的分配是否正确,分配标准和方法是否适当,与前期比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4、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询问,了解公司的行业地位、产品特点、主要经营模式以及竞争优势等方面,核实与公司产品高毛利率的情况是否相匹配;
5、通过公开资料搜索同行业上市公司信息,对比各家公司产品毛利率情况,分析各家公司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原因。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销售下滑的情况下毛利率同比上升的情况,以及公司产品毛利率较高的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具有合理性。
2、关于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1.78亿元,应收票据余额7129.08万元,合计占营业收入的85.67%,较上市前(2015年末)增加近19个百分点。其中,应收账款中1年以上账龄5545.38万元,占应收账款原值的26.64%;应收票据余额7129.08万元,同比增长37.23%,全部为商业承兑汇票,未计提减值准备。请公司:(1)列示前五大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对象名称、是否为关联方、账龄、回收进展、计提比例;(2)补充说明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计算过程及结果;(3)结合应收票据对象类型及历史回款情况,说明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4)结合行业特征、经营模式及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应收类科目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问题(1):列示前五大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对象名称、是否为关联方、账龄、回收进展、计提比例
1、应收账款金额前5名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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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五名为中国三大石油集团下属公司;第四名为公司长期合作客户。
2、应收票据金额前5名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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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均为大型央企集团下属公司。
问题(2):补充说明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计算过程及结果
1、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会计政策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宏观环境、行业分析、客户信用状况、历年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下按组合计量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政策: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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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收账款一一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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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期信用损失计算过程
2020年12月31日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式,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损失准备。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表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公司2017年度-2020年度各期期末按账龄分析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统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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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算迁徙率
■
(3)计算历史损失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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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前瞻性调整
根据前瞻性信息(宏观环境、行业分析、企业内部状况等)对应收账款损失率进行调整。公司认为由于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会对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基于以往的经验和判断,预计公司账龄的预期损失率很可能比历史损失率高5%,最终得出2020年末预期信用损失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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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历史违约损失率比较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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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按照坏账计提比例计提的坏账准备为3,041.25万元,按预期违约损失率计提的坏账准备为2,737.96万元,公司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确定依据与实际情况基本一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3、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结果
(1)本公司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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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票据余额7,129.08万元,经公司对其减值测试,预期信用损失为0,故未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金额。
(2)本公司应收账款情况
1)类别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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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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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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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行业公司2020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由上表可知,公司实际计提的坏账准备比例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另,2020年度公司单项计提与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合计138.42万元(其中:实际核销0.14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0.66%,应收账款实际损失金额较小,公司已按14.61%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了3,041.26万元的坏账准备。
问题(3):结合应收票据对象类型及历史回款情况,说明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1、公司应收票据根据承兑人分类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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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公司86.57%对应的商业承兑汇票系由中石油集团下属公司开具并承兑,中石油集团系是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国主要的油气生产商和供应商之一,是集油气勘探开发、炼油化工、销售贸易、管道储运、工程技术、工程建设、装备制造、金融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国际能源公司,在国内油气勘探开发中居主导地位,在全球35个国家和地区开展油气业务。2020年,公司在世界50家大石油公司综合排名中位居第三,在《财富》杂志全球500家大公司排名中位居第四(出自中石油集团网站介绍),其信用等级较高。另外13.43%对应的商业承兑汇票系杰瑞股份、中曼石油及宏华集团等行业内知名上市公司开具并承兑,该类公司信用等级亦相对较高。从中石油集团承兑的商票占比较高,以及由于中国三大石油集团在国内的垄断地位可知,商票结算系石油行业内普遍存在的结算方式,且该类大型央企信用度较高,不存在大面积违约的情形,预期不存在坏账的风险。
2、从历史的交易情况来看,公司不存在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不能兑付的情况,另结合当前的情况以及可预见的期间内,公司商业承兑汇票预期不存在重大的减值风险。
3、应收票据到期日分类情况统计
应收票据按票据到期日期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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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期后的到期兑付情况,截至2021年5月21日公司累计到期应兑付的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共计2,590.32万元,均已如期兑付。
综上所述,公司未对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问题(4):结合行业特征、经营模式及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应收类科目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主要经营石油钻采井口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面向的主要客户为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和石油机械贸易商。直销模式下,公司根据客户整体信用状况一般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信用期;经销模式下,公司对部分合作时间较短的客户一般采取预收部分或全部货款的方式结算,对于具有一定合作历史的客户一般给予不超过90天的不同信用期。公司主要客户的付款结算基本按照公司的信用政策执行,但存在部分客户实际执行的信用期长于公司信用政策的情形,如中石油、中石化等集团下属企业为大型国有企业,该等客户内部付款审批流程较长,付款周期相对较长,实际执行的信用期较长。公司均已严格计提坏账准备,并安排专人定期催收相关款项。公司所处行业与国际原油形势和国内能源政策存在较为紧密的关联。2020年,形势复杂多变,新冠疫情影响了全球经济形势和经济形态,全球经济下滑和需求下降导致原油价格短时间内大幅下挫,后恢复至正常水平。受国际原油价格低位影响,全球石油钻采设备行业相对低迷,公司客户资金紧张,公司应收账款回款速度有所下降。但2021年以来,随着国际油价的进一步反弹,市场已有复苏迹象,且公司目前产品订单及询价情况亦开始增加,预计今年市场会有一定的反弹,2020年底公司应收账款已按账龄情况计提了足额的坏账准备。
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类科目占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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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知,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应收类科目占营业收入比重处于同行业公司中上水平,存在差异主要与各自经营模式有关,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的差异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类科目占比较大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征及经营模式,与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异常,具有合理性。
会计师发表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抽取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查看主要条款约定情况,核实公司应收账款的确认和计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测试和评价管理层复核、评估和确定应收款项减值的内部控制,包括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和对应收账款余额的可收回性的定期评估,有关识别减值客观证据和计算减值准备的控制,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正确且一贯地运用。
3、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定的应收账款账龄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4、在评估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时,检查相关的支持性证据,通过对客户背景、经营现状的调查,查阅历史交易和还款情况等程序中获得的证据来验证管理层判断的合理性。
5、通过考虑历史上同类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坏账发生金额及情况,结合客户信用和市场条件等因素,比较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对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占应收款项余额比例的总体合理性进行评估。
6、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7、自主生产多等特点、检查应收票据的期后兑付情况,评价管理层不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客户非公司关联方,账龄及回收进展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充分;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计算过程及结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应收票据对象类型及历史回款情况,公司未计提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公司应收类科目占比较大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征及经营模式,与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异常,具有合理性。
3、关于募投项目。公告显示,公司2016年IPO募集资金净额3.03亿元,原预计2018年底达到可使用状态,但此后多次延期。2021年,公司变更其中约1亿元用于购买江苏赛孚石油机械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及补流。同时,其余募投项目石油钻采旋扣设备建设项目、石油钻采提升设备建设项目和石油钻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后将于2021年底到期,报告期末投入进度分别为24.73%、13.22%和21.15%。请公司:(1)说明将募投项目建设项目变更为收购项目的原因及主要考虑;(2)说明募投项目长期停滞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计划继续推进,前期立项及论证是否审慎。请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说明在上述募投项目研究、推进及变更过程中是否审慎、勤勉履职。请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一、公司说明
问题(1):说明将募投项目建设项目变更为收购资产项目的原因及主要考虑。
公司将“石油钻采卡持设备建设项目”变更为出资设立南通惠通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通石油”),由惠通石油以现金方式购买江苏赛孚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主要经营性资产,主要原因及考虑系该公司为公司竞争对手,处于同一细分领域,且与公司同处江苏南通市如东县,收购其经营性资产能够为公司带来多维协同效应,具体情况如下:
1、行业呈现复苏趋势,提前布局夯实公司市场地位
2019年起我国全面实施油气勘探开发“七年行动计划”,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持续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当年同比增长22.25%;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国际原油价格和勘探开发支出出现阶段性下滑,但我国为保障能源安全,2021年国家能源局提出确保勘探开发投资力度不减。
在该等政策背景下,公司筹划通过收购竞争对手经营性资产的方式,一方面,直接获得其相应的产品生产能力和相应客户资源,扩大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通过调整产能布局、整合供产销资源等提高公司内生增长动能。此外,相较于建设扩产项目,该方式投资周期短、效率高,且合并行业内存量产能和订单所面临的市场风险相对较低。
2、优化细分领域竞争格局,规范市场秩序
交易对方与公司处于同一细分领域,部分产品相似、客户重叠,与公司长期处于竞争状态,对公司订单获取、产品定价等方面产生较大困扰,公司收购其主要经营性资产后,可以进一步优化细分领域竞争格局,规范市场秩序,增强公司的定价和议价能力,增强公司在细分领域的竞争优势。
3、整合生产资源和效率,提升市场供应能力和响应速度
交易对方与公司同处于江苏南通市如东县,且其产能与公司产能互补,公司收购其经营性资产后,可以统筹策划,有效整合双方设备、工艺和生产资源,优化生产管理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提升对客户和市场的供应能力和响应速度,进而增强公司整体竞争力。
4、优化产能布局,配合推进公司产品战略升级
公司产品规格品种多达上千种,为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公司将持续开发适应特殊地质条件和特殊使用条件的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优势产品的销售占比。公司收购交易对方经营性资产后,利用其生产能力,优化现有产品和新型产品的产能布局,加快“机-电-液”一体化产品升级投入,推进公司产品战略升级进度。
5、整合采购渠道,增强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
交易对方与公司众多产品相同或相似,原材料供应渠道相似、采购品种重叠;公司可以整合采购渠道,增加采购总量,增强公司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降低单位产品的采购成本,进一步保障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综上,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建设项目变更为收购资产,系结合行业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具体交易对方特征等考虑而进行的,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问题(2):说明募投项目长期停滞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计划继续推进,前期立项及论证是否审慎。
1、募投项目长期停滞的原因及合理性
(1)原油价格走低且持续波动影响油气勘探开发活动
公司募投项目设计于2012年。行业层面,当时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预期市场需求增长迅猛,如国际能源计划署《2012年世界能源展望报告》预计到2035年全球能源需求将增长约1/3,国际原油价格稳定在100美元/桶以上,持续高位运行且长期看涨;公司层面,2011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0.74%,净利润同比增长87.78%,综合毛利率同比上升10.48个百分点,产能是制约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瓶颈。在该背景下,公司拟投资建设扩产项目。
自2014年下半年开始,原油价格大幅下降且长期低位运行,如2016年原油期货价格降至不足30美元/桶,受其影响油气勘探开发活跃度随之下降,公司产能建设的紧迫性下降,考虑行业和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产能利用率等,公司放缓了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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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冠疫情全球流行影响行业复苏进程,海外业务拓展出现不确定性
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国际原油价格一度突降至不足20美元/桶,根据HIS Markit以及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的数据,国际市场油气勘探开发投资同比下降了36%,我国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勘探开发投入同比下降了14%,影响了供需平衡。此外,海外疫情的流行使人员交流受限,海外业务无法及时有效开展,对公司海外业务开展产生了一定影响。新冠疫情对油气行业复苏进程带来不确定性,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进展。
综上,在国际油价低位波动加之新冠疫情叠加影响的大背景下,公司放缓了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2、募投项目是否计划继续推进
公司所处的油气钻采行业受宏观经济和政策影响较大,国际油价和国家经济政策、经济形势、国际政治局势均可能影响行业形势和未来发展。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国际原油价格和勘探开发支出出现阶段性下滑,但我国为保障能源安全,2021年国家能源局明确提出:强化能源供应保障基础,推动油气增储上产,确保勘探开发投资力度不减,以及推进能源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等;同时,提出深入落实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因此,预计油气能源作为现代工业的基础资源,随着清洁能源的发展其在能源供应中的占比将所有下降,但开发力度、供应及使用总量将随着经济发展而稳定增加,并进入长期相对稳定的阶段。
目前,公司3个募投项目分别为“石油钻采提升设备建设项目”、“石油钻采旋扣设备建设项目”、“石油钻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石油钻采提升设备建设项目:自2019年开始,国内石油钻采行业高度重视装备自动化和智能化转型,推进关键装备、产品的进口替代,支持相关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国家能源局《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确保勘探开发投资力度不减”,“推动能源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等要求。公司在此背景下积极布局“机-电-液”一体化产品、小修井口自动化产品等新型自动化、智能化产品,2020年已取得初步成果,提升设备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比明显提升,该类产品盈利能力较强,通过扩大投资提高生产效率可以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后续随着全球经济“带疫”重启复苏,国内三大石油公司推进油气钻采井口自动化的力度相对可预期,公司将继续推动本项目的实施,预计于2022年末结项。
石油钻采旋扣设备建设项目、石油钻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石油钻采旋扣设备建设项目”项目拟对吊钳、动力钳、铁钻工等产品进行扩产,但在行业出现周期性波动后,旋扣设备受行业需求影响较大,动力钳产品厂商较多,市场竞争激烈,公司现有产能能够满足订单需求,铁钻工产品生产工艺完善未达预期,未来前景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暂缓了该产品扩产计划;“石油钻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建设新的研发中心大楼,并构建高规格模拟井架及相关检测设备,在行业周期性波动背景下,公司积极探索节能增效,暂缓了研发中心大楼建设计划,并使用其他技术手段和替代方案实现模拟井架相应的检测、试验功能。后续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将结合长期发展战略和市场环境,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本年度内对该等项目进行变更或终止。
3、募投项目前期立项及论证是否审慎
公司于2012年从国家产业政策、国内外市场发展态势、公司业务基础等多角度对项目的实施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并邀请专家参与项目的论证、调研,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进行了项目备案,公司募投项目前期立项及论证审慎。具体如下: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我国在政策层面对油气产业和油气装备制造行业给予了大力扶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加大石油、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稳定国内石油产量,促进天然气产量快速增长,推进非常规油气资源和海上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利用。同时,我国颁布了《全国矿产资源规划》、《页岩气发展规划(2011-2015年)》、《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系统规划了我国“十二五”期间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战略等,在政策层面对我国石油钻采设备行业给予了大力支持。
(2)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迅速,预期未来市场前景较好
公司所处行业处于受金融危机影响周期性波动后的快速复苏阶段,预期市场需求增长快速,如2010年美国钻机利用率从39%增长至65%;国际能源计划署(IEA)《2012年世界能源展望报告》预计到2035年全球能源需求将增长约1/3;纽约原油期货价格在90-110美元/桶,持续高位运行且处于看涨态势。全球能源需求快速增长、油气价格的高位运行等因素均促进了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投资,进而扩大石油钻采设备的市场规模,预期公司所处细分领域未来市场需求处于持续快速上升通道。
(3)公司具有开展上述募投项目的良好基础
在产品及技术方面,公司产品在超声波探伤技术、磁粉探伤技术和低温检测技术等方面均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在客户方面,公司与国内各主要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和主要设备制造商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团队方面,公司拥有稳定的管理团队,在生产管理和市场开拓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公司具备开展上述募投项目的良好基础。
综上,公司募投项目是从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油气需求以及公司的业务基础等多角度分析论证的,前期立项及论证审慎。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说明
问题(3):请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说明在上述募投项目研究、推进及变更过程中是否审慎、勤勉履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募投项目的立项、推进及变更等事项决策和管理过程中积极、审慎、勤勉地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1、募投项目研究过程履职情况
(1)查询国家产业政策、调研同行企业、查询行业研究报告、参与行业展会等,通过多方调研确定募投项目方向;
(2)聘请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对公司募投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并邀请专家参与项目的论证、调研;
(3)进行管理层讨论,分析公司开展募投项目具备的条件、实施的进展等;
(4)完成项目备案、环评等审批,并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2、募投项目推进过程履职情况
(1)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计划,检查公司上述募投项目资金账户的设立、存放、支出和投向是否符合规定;
(2)检查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涉及合同管理制度、支付审批制度是否完善,相关的合同签订、款项支付、对账单、财务凭证等是否符合制度和流程;
(3)每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相关报告,并集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对募投项目的现场检查和核查要求,与其积极沟通核查情况、整改要求等;
(4)针对募投项目实施环境的变化,进行审慎核查和研究,履行项目延期或变更程序、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5)严格执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
3、募投项目变更过程履职情况
(1)进行管理层讨论,研判变更募投项目并实施新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交易对方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了《尽调报告》,了解交易对方相关的情况,控制新项目的法律风险;
(3)聘请评估机构对交易对方及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4)积极与保荐机构沟通募投项目变更情况,配合保荐机构进行相应核查;
(5)严格执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
综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募投项目研究、推进及变更过程中能够做到审慎、勤勉履职义务。
保荐机构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保荐机构开展了如下核查:
1、访谈了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了解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的原因、募投项目进展缓慢的背景及合理性、未来的推进计划。
2、查阅了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协议、会议纪要等,了解交易情况。
3、查阅了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的尽调报告、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了解拟收购资产的法律状态及价值情况。
4、查阅了行业报告、行业资讯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等,了解行业及市场发展情况,核查变更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进展缓慢的原因及合理性。
5、查阅了公司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备案文件,以及设计募投项目时的市场资料等,核查公司募投项目立项及论证是否审慎。
6、查阅公司三会文件及总经理会议纪要等,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审慎及勤勉履职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将募投项目变更为收购经营性资产主要系基于收购所产生的多维协同效应方面考虑,募投项目长期进展缓慢主要系受国际原油价格长期低位波动叠加新冠疫情影响,前期立项及论证审慎,后续推进计划符合外部市场环境和公司发展需要。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募投项目研究、推进及变更过程中审慎、勤勉履职。
4、关于货币资金。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3.93亿元,同期利息收入167.44万元,资金收益率约0.43%。请公司结合年度日均货币资金及资金存放情况,说明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和合理性,资金是否存在潜在限制性用途或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和合理性,资金是否存在潜在限制性用途或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公司货币资金及利息收入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中除现金存放于公司保险柜内外,其余银行存款及货币资金均存放于公司银行账户内。公司报告期内利息收入为167.44万元,均为归属于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的银行利息收入。月均货币资金余额为 32,177.28万元,综合年化平均利率水平为0.52%。公司综合年化平均利率水平较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0.3%-0.35%较高,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存款为定期存款,利率相对较高。另如上表所示,公司部分定期存款以及9,000万元通知存款系2020年5月开始存入,该类存款在2020年12月末并未到期,资产负债表日未计息。公司银行存款包含人民币与美元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定期存款等,其中人民币活期存款年化利率约为0.3%-0.35%,美元活期存款年化利率约为0.01%,通知存款的年化利率约为1.76%,定期存款的年化利率约为0.30%-3.30%。公司利息收入均按照与银行协议约定收取,不存在未按照协议约定未向银行收取利息情况。公司根据利息收入实际结息,于各月及时入账。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使用受限。此外,公司资金不存在潜在限制性用途或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的综合年化平均利率水平符合市场情况,与公司货币资金规模与结构分布情况基本匹配,符合资金利率市场水平,具有合理性。
会计师意见:
对于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如下审计程序:
1、实施风险评估程序与控制测试,了解与货币资金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对期末库存现金、银行定期存款实施了监盘程序。
3、获取《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核对银行存款账户的存在和完整性。
4、检查了公司银行存款账户期末存款余额及账户性质。
5、获取各银行账户对账单,并对其进行双向核查。
6、对银行账户、理财产品的余额及受限情况实施了函证程序,核对公司账面余额、银行对账单余额并与银行函证结果是否一致进行核对。
7、亲自获取企业信用报告,核对相关信息。
8、获取开立应付票据明细及合同,核对货币资金票据保证金与应付票据合同约定是否一致。
9、根据月均货币资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情况,与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进行核对,复核本年度利息收入是否与之匹配。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除库存现金外,公司其他货币资金均存放于银行,本期利息收入不存在异常,与公司货币资金的规模相匹配,除保证金存款使用受限外不存在其他潜在限制用途或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5、关于存货。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余额1.47亿元,占营业成本的105%,其中库存商品7654.21万元,在产品5347.88万元,同时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下滑。请公司:(1)分类列示库存商品及在产品涉及的原材料、具体构成及库龄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滞销;(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详细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过程和步骤,是否具有充分性与准确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问题(1):分类列示库存商品及在产品涉及的原材料、具体构成及库龄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滞销
公司库存商品及在产品涉及的原材料、具体构成及库龄情况分类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2018年末至2020年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5,047.29万元、16,788.41万元和14,724.7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21%、13.85%和11.67%。公司存货规模总体上保持平稳,不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从存货的结构来看,在产品和库存商品是公司存货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原因是公司产品具有规格多、品种齐全、订单批次多数量小、生产工序完整、自主生产多等特点,为满足向客户及时交货必须做适当的备货。因此公司在组织产品生产过程中,形成了各期末金额较大的在产品和库存商品,并构成了存货的主要部分。
截至2020年末,公司的库存商品中订单的覆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尽管2020年末存货余额较大,但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常规产品备货的生产组织形式,除部分存货由于库龄较长的备货产生跌价,其余存货主要依据订单生产,订单覆盖库存商品比例较高,发生滞销的风险较小。公司2021年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6,428.09万元,同比增长3.2%,结转营业成本3,438.34万元,占2020年末库存商品金额的44.92%,期后销售情况正常,不存在产品滞销的情况。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对期末存货计提了减值准备。
问题(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详细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过程和步骤,是否具有充分性与准确性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一存货》的相关规定,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针对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需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规模为3747.15万元,其余存货可变现净值高于单个存货成本无需提取跌价准备,公司存在减值存货跌价准备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
1、库存商品
公司日常已建立了存货库龄分析制度,并定期盘查。对于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如有相应订单,按订单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对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跌价准备;对于备货的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以近期平均销售价格作为预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按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原材料
因持有原材料的目的为生产产成品并实现销售,故选取结存额较大的原材料,在考虑合理的生产及加工成本的基础上作为账面成本,并与对应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作比较,按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测算原材料可变现净值高于账面成本,故未计提相应存货跌价准备。
3、在产品
因持有在产品的目的为生产产成品并实现销售,故此类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按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获取公司存货相关说明,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存货变动的原因;
2、对公司与存货减值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解、评估及测试;
3、对公司存货实施监盘,检查存货的数量及呆滞情况等;
4、获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执行存货减值测试,检查是否按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执行,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本期的变化情况等,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5、通过检查公司销售清单获取主要产品的销售单价,与跌价减值测试中的估计售价进行比较,对公司存货跌价测算的准确性进行检查;
6、通过检查公司呆滞存货的期后销售情况,检查公司呆滞存货的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7、结合物料代码等对公司提供的专用定制存货清单进行核实,据此复核相关的存货跌价情况,判断单项计提的合理性;
8、检查期后处置的存货情况,取得并检查相应的销售清单,核对可变现净值的准确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6、关于银行承兑汇票。年报显示,公司期末终止确认银行承兑汇票1526.99万元。请公司分类列示相关银行承兑汇票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及是否具有追索权条款分别说明上述贴现或背书的应收票据是否满足终止确认条件,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问题(1):报告期末公司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背书未到期或已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终止确认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的性质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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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大型国有银行及其他上市银行主要有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平安银行、光大银行、浙商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宁波银行等;2.大型国有财务公司及银行系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系中石化集团及中石油集团下属关联法人,在整个石油行业中有较高的知名度与信誉度;3.中小区域性城商行主要有泰隆银行、东营银行、泰安银行、广东南粤银行等。
公司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主要系大型国有银行及其他上市银行以及大型国有财务公司及银行,占比为95.94%,其余系中小区域性城商行为承兑人的票据。截至本监管工作函回复之日,公司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期后到期的占比为80.67%(其中中小区域性城商行为承兑人的票据61.97万元均已到期),其余未到期,未出现票据到期银行拒付而向本公司追索的情形。
问题(2):结合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及是否具有追索权条款分别说明上述贴现或背书的应收票据是否满足终止确认条件,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1、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
公司收到客户单位开具或者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部分基于真实的交易背景转让给下游供应商用于支付货款,部分基于资金需求向银行贴现以回笼资金。
2、应收票据是否具有追索权条款
对于银行承兑汇票,购销合同并未规定追索条款。依据《票据法》,在票据权利人向票据的承兑人或付款人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满足时,有权向公司主张追索权,如果该票据到期不获支付,公司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3、公司上述贴现或背书的应收票据是否满足终止确认条件,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的规定:第七条 企业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应当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1)企业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终止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成资产和负债。(2)企业保留了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8年修订)的规定:关于这里所指的“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企业应当根据金融资产的具体特征作出判断。需要考虑的风险类型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外汇风险、逾期未付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或报酬)、权益价格风险等。
公司认为应收票据的处理满足终止确认的条件,主要考虑如下:
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由银行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当票据背书或贴现以后,几乎不存在因银行拒付导致公司被追索的可能性,因此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因此公司终止确认已背书未到期或已贴现未到期的应收票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会计师意见:
对于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如下审计程序:
1、取得公司应收票据备查簿,核对其是否与账面记录一致。
2、在审计外勤日,对公司应收票据情况执行监盘程序,并与应收票据备查簿的有关记录核对。
3、编制已背书或已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清单,核实其期后的兑付情况。
4、对贴现的应收票据,取得贴现协议复核其贴现利息是否准确,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5、对于已背书或贴现的应收票据,根据是否有追索权,对是否终止确认判断其合理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票据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7、关于其他非流动资产。年报显示,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66.29万元,系预付土地使用权购置款,上市前即存在。请公司说明长期挂账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原全资子公司如东金通石油机械有限公司(现已注销)于2009年9月与如东县掘港镇人民政府签订了《项目建设协议书》〔掘招商项目协议2009-027〕,项目用地总面积为27.1425亩。其中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的面积为5.3865亩,共计应支付对价61.41万元。另外根据双方协议以及《土地出让结算清单》,子公司另缴纳了剩余部分土地面积为21.756亩的征地预缴款65.16万元,共计缴纳了126.56万元的土地款。由于当地政府土地出让招拍挂指标不足等原因,公司至今未能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故作为预付土地使用权购置款进行账务处理。
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公司长期挂账的预付土地使用权购置款事项,我们核查了公司与如东县掘港镇人民政府签订的《项目建设协议书》〔掘招商项目协议2009-027〕以及《土地出让结算清单》,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预付的土地款长期挂账的原因。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长期挂账的预付土地使用权购置款具有合理性。
8、关于信息披露准确性。年报显示,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51.62%,同比增加10.08个百分点,而2019年毛利率为46.89%。此外,股权激励草案显示,授予日应根据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份的情况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而年报显示,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请公司全面检查定期报告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准确,并进行修订。
公司回复:
公司对年度报告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发现如下问题,并进行修订:
问题(1):年报显示,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51.62%,同比增加10.08个百分点,而2019年毛利率为46.89%。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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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问题(2):股权激励草案显示,授予日应根据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份的情况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而年报显示,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向36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648,000股,每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5.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259,44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648,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611,440.00元,上述增资事项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33号)。公司已于2020年11月3日完成了中登公司的变更登记手续。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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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向36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648,000股,每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5.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259,44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648,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611,440.00元,上述增资事项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33号)。公司已于2020年11月3日完成了中登公司的变更登记手续。
更正前
资本公积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对应的8,498,685.00元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本期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611,440.00元,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股本之说明。
(3)本期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8,777,826.12元,系本公司实施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本期以股份支付换取的职工服务金额为8,777,826.12元,相应增加其资本公积。
更正后
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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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由于2019年度公司向16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2,673,000股,每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5.8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583,590.00元,计入股本2,673,000.00元,计入其他资本公积12,910,590.00元,本期将计入其他资本公积调整为股本溢价,因此将股本溢价期初余额调整为424,882,653.67元,其他资本公积期初余额调整为1,528,807.50元。
(2)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对应的4,637,100.00元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股本溢价。
(3)本期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611,440.00元,系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向36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648,000股,每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5.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259,44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648,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611,440.00元。
(4)本期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8,777,826.12元,系本公司实施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本期以股份支付换取的职工服务金额为8,777,826.12元,相应增加其他资本公积。
具体年报更正信息详见修订后的2020年度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的专项意见与公司修订后的 2020 年度报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3036 证券简称:如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