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嘉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1-048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嘉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3.57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3.46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1年6月11日
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且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完成了授予登记,根据《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嘉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目前的3.57元/股调整为3.46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1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公开发行了13,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30,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14号文同意,公司13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0年9月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嘉泽转债”,债券代码“113039”。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嘉泽转债”自2021年3月1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一)《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嘉泽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因
1、股权激励事项
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召开的二届十九次董事会、二届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已于2021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的6,897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上述股权激励计划增发新股后,公司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调整“嘉泽转债”转股价格。
2、权益分派事项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000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实施2020 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后,公司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调整“嘉泽转债”转股价格。
三、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一)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嘉泽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
1、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后转股价格的调整
“嘉泽转债”的转股价格依据上述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的调整公式调整,即调整前转股价P0为3.57元/股,增发新股价A为1.59元/股,增发新股率K为3.33%(6,897万股/207,410万股,以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前的总股数207,410万股计算);经计算,调整后转股价格为3.51元/股,计算过程:P1=(3.57+1.59×3.33%)/(1+3.33%)=3.51元/股。
2、2020年度权益分派后转股价格的调整
“嘉泽转债”的转股价格依据上述派送现金股利:P1=P0-D的调整公式调整,即调整前转股价P0为3.51元/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D为0.055元/股;经计算,调整后转股价格为3.46元/股,计算过程:P1=3.51-0.055=3.46元/股。
(三)“嘉泽转债”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3.4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11日起生效。自2021年6月11日起“嘉泽转债”恢复转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1-047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55元
● 相关日期
■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1年5月21日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0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截至2021年6月2日)的公司总股本2,175,600,74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9,658,040.87元。
三、相关日期
■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北京嘉实龙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夏比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陈波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77名激励对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A股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55元。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将按照上述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公司,公司将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495元。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中国企业向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时,需由中国企业代扣代缴所得税。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495元。如其认为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股票(“沪股通”),其现金红利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495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本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55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法规部
联系电话:0951-5100532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6月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采用季度收益分配规则,即在满足下述条件及其他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将每季度进行收益分配:(1) 收益分配基准日:每季度中间月份的最后一个工作日;(2) 收益分配前提条件: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08元;在符合前述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5%”。
2、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2021年6月8日前(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可采取如下方法咨询:
1、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msfunds.com.cn。
2、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4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二次收益分配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华财富”)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1年6月4日起新增通华财富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6月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通华财富办理下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
■
二、重要提示
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以基金公告为准,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基金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通华财富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通华财富所有,请投资者咨询通华财富。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通华财富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通华财富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通华财富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56
网址:https://www.tonghuafund.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4日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6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7月12日。
2.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时除外。
《宝盈祥明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2 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五至二十个工作日,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开放期的时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本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7月12日。自2021年7月13日起至2022年7月13日(含)为本基金的第二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办理情况或市场情况适当延长开放期,但最长不超过基金合同规定的开放期上限;同时也可根据业务办理情况或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开放期,但最短不短于基金合同规定的开放期下限。如发生此种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另外,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开放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3.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不设交易级差。其他销售机构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受到直销机构最低金额的限制。红利再投资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数额限制。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并提前公告。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和单日净申购比例的上限,具体规定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限制,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在投资人申购该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投资人重复申购的,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详细费率标准及费率标准调整,请查阅网上交易平台及相关公告。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并进行公告。
4.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单笔赎回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各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我司直销渠道单笔赎回最低份额为1.00份。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关于赎回业务的详细事项,请投资人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和其它相关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与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分别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类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
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5.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换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换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2、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入金额=B×C×(1-D)/(1+G)+H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E
其中: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
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H为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若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市场基金的,则H=0。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举例:投资人申请将持有的10000份宝盈祥明一年定开混合A转换为宝盈核心优势混合A,假设转换当日本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066元,投资人持有该基金185日,对应赎回费率为0%,申购费率为0.80%,宝盈核心优势混合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63元,申购费率为1.50%,则投资人转换后可得到的宝盈核心优势混合A基金份额为:
转出金额=转入金额=10000×1.066×(1-0%)÷(1+0.7%)+0=10,585.90元
转入份额=10,585.90÷1.163=9,102.24份
特别提示:
由宝盈祥明一年定开混合A转入宝盈鸿利收益混合A、宝盈泛沿海混合、宝盈策略增长混合、宝盈核心优势混合A、宝盈资源优选混合和宝盈睿丰创新混合A时,如果投资人的转入金额在500万元(含)到1000万元之间,在收取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时,将直接按照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收取,不再扣减申购原基金时已缴纳的1000元申购费。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本次开放期内,开通本基金与公司旗下其他所有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不含上述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之间的转换业务,最低转换份额1.00份。
2、开通转换转入、转换转出业务的销售机构
具体开通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请以销售机构相关规定为准。其他销售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以后如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公司将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人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3、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通过代销机构、本公司直销柜台及本公司官网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行为。投资人可在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且能受理本公司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2)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00份。如投资人因赎回、转换转出和转托管转出导致在单个销售网点持有单只基金的份额余额不足1.00份时,本公司有权将投资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投资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基金有一只不处于开放日,基金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3)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当投资人申请转换的基金份额少于其合计持有的该只基金份额时,首选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基金转换采用“前端转前端”的模式,不能将前端收费基金份额转换为后端收费基金份额,或将后端收费基金份额转换为前端收费基金份额。
(4)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含)后投资人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基金份额在转换后,投资人对转入基金的持有期限自转入之日起计算。
(5)若本基金在开放期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工作日的基金总份额的2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本公司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
6.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含本公司直销柜台、官方网站、掌上宝盈APP、宝盈基金微信服务号)
网站:www.by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免长途话费)
6.1.2 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址:www.boc.cn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公司网址:www.bank.pingan.com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公司网址:www.gtja.com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6)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6188
公司网址:www.cnht.com.cn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公司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10)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网址:http://www.18.cn
(1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3389888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1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9557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1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14)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22
公司网址:www.wlzq.com.cn
(15)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址:www.bhzq.com
(1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532-85022313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17)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1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1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20)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2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2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公司网址:www.stock.pingan.com
(2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2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zts.com.cn
(25)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26)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1589号
客户服务电话:956080
(27)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专线:95519
公司网址:www.e-chinalife.com
(28)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网站:www.cnpse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5
(29)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duxiaoman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95055
(30)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https://www.licaimofang.cn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8208
(31)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citicsf.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32)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5-56663409
公司网址:www.huilinbd.com
(33)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公司网址:www.wacaijijin.com
(34)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99-7719
公司网址:http://www.xiquefund.com/
(35)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50206003
公司网址:www.msftec.com
(36)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37)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3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021或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3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4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41)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puyi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3-388(免长途话费)
(4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4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1-7755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44)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45)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公司网址:www.igesafe.com
(4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jijin.com
(47)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公司网址:www.yilucaifu.com
(48)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9868
公司网址:www.tdyhfund.com
(49)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2-123
公司网址:www.zhixin-inv.com
(50)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11-0889
公司网址:www.gomefund.com
(51)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www.xincai.com
(52)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571-86655920
公司网址:www.cd121.com
(53)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公司网址:www.jianfortune.com
(54)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55)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919
公司网址:www.fengfd.com
(56)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公司网址:www.66zichan.com
(5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
(58)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67-523
公司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59)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公司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60)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6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62)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555-671
公司网址:www.hgccpb.com
(63)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64)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公司网址:www.jnlc.com
(65)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
公司网址:www.kenterui.jd.com
(66)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30-0660
公司网址:www.jfzinv.com
(67)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公司网址:danjuanapp.com
(68)万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95
公司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69)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 www.harvestwm.cn
(70)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755-88394688
公司网址:www.xinlande.com.cn
(71)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85650688
公司网址:www.hexun.com
6.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1年6月15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代销机构和直销渠道均受理投资人的基金开户、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公司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届时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人留意。
2、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办理本基金申购和转换业务的优惠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公告或说明。
3、关于参加销售机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说明: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参加销售机构的相关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
4、本基金采用一年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投资人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业务办理情况或市场情况适当延长或者缩短本基金的本次开放期,届时将提前公告,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关公告。
6、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查阅相关资料。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4日
宝盈祥明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