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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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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1-023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青丘巷8号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文源先生主持;

3、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朱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01 议案名称: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2 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6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8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0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1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2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3议案名称: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5议案名称: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6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7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19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2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属特殊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晓明、王旭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