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6月4日

查看其他日期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21-0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1-026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50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会同年审会计师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逐项落实,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采购和销售

问题1:年报披露,公司主要销售钻石、翡翠等珠宝饰品,销售模式主要分为直营和加盟。其中,加盟模式收入确认时点为商品已交付予客户且客户已签收确认,报告期内该模式实现营业收入1.76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与加盟商之间是否为买断式销售,加盟商是否有权要求退换货,如有,请列示最近三年的退换货金额、原因及对应的收入确认、冲回情况;(2)退换货品的后续处理情况,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公司与加盟商之间是否为买断式销售,加盟商是否有权要求退换货,如有,请列示最近三年的退换货金额、原因及对应的收入确认、冲回情况;

公司与加盟商之间为买断式销售。

1)加盟商换货

为支持加盟商更好地拓展销售渠道,公司与加盟商协议约定,在新店开业后一定时期内享受一定比例货品换货。另外,在老店的后续经营过程中,出于帮助加盟商调整款式结构的考虑,允许加盟商在换货限额内换货。换货须由加盟商提出申请,经公司内控流程审批后进行调换,且须满足换出商品金额大于换回商品金额的要求。

公司最近三年换货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对加盟商换货的会计处理:按先退货后销售进行会计处理,即按换回货物的销售原价冲减换货当期销售收入、增加预收款项,按原销售成本冲减换货当期销售成本、增加存货;再按换出货物的销售金额确认当期销售收入、按换出货物的成本结转当期销售成本。上述换货金额为公司销售收入口径,即销售时确认的销售收入,亦为换货当期冲回的销售收入金额。

2)加盟商退货

公司与加盟商签订的特约加盟协议明确约定:加盟商在进货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货。但在加盟商经营不善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或加盟期满双方不再续约的情况下,公司为维护自身商品品牌价值,防止加盟商低价抛货对公司商品品牌产生消极影响,经加盟商申请,公司一般会同意其退货。退货须由加盟商提出申请,双方进行谈判,并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审批后,双方签订退货协议,办理退货。

公司最近三年退货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注1:2019年退货金额较高,主要是公司对子品牌进行战略调整,终止子品牌蓝色火焰独立开店运作,对加盟商蓝色火焰子品牌门店进行闭店退货清理所致。

注2:上述门店历史进货金额(销售收入)和上述门店终端历史销售金额(含税)统计起始日期为2016年4月1日;历史进货金额为各类饰品的进货金额,不包括物资性质的进货金额。

公司2016年大力发展加盟业务,迅速拓展三四线城市加盟市场;在后期因品牌升级等原因对一些不符合公司品牌定位的渠道进行了主动调整,2018年-2020年加盟门店的关闭数量分别为81家、131家和85家;加盟业务收入有所下降,近三年分别同比下降11.00%、57.01%、21.10%;未来加盟业务将趋于稳定。

对加盟商退货的会计处理:按所退货物原销售价扣除损耗和折让后的金额冲减退货当期的销售收入、增加预收款项;按原销售成本冲减退货当期销售成本、增加存货。上述退货金额为公司销售收入口径,即销售时确认的销售收入扣除损耗及谈判折让以后的净额,亦为退货当期冲回的销售收入金额。

(2)退换货品的后续处理情况,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对于加盟商退换货的产品,公司首先会根据市场需求情况调配到其他区域、其他店面销售,一般调配周期在2个月内。对于小部分因款式陈旧导致滞销的产品(比例在5%左右),公司会及时将该部分产品进行拆分,重新设计加工成新款产品进行销售,拆分过程中造成的金料损耗、证书费损失等占成本的6%左右,重新加工后的新产品的销售定价基本不发生变化,在终端门店不进行特殊折扣销售,同样具有较高的毛利率。公司定期进行存货减值测试,未发现需要对退换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

年审会计师意见:

公司关于与加盟商之间的销售模式及退换货金额、原因及对应的账务处理、退换货品的后续处理的披露是准确的;

公司关于退换货品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

二、关于财务数据

问题2:年报披露,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3,260.6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52.50%。公司作为钻石珠宝首饰零售企业,采购集中度较高。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五名供应商的名称、采购年限、是否为报告期新增、采购金额、占比及同比变动;(2)采购集中度较高的原因,是否存在对特定供应商依赖程度较大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前五名供应商的名称、采购年限、是否为报告期新增、采购金额、占比及同比变动;

本期前五名供应商在2019年、2020年的采购金额、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采购集中度较高的原因,是否存在对特定供应商依赖程度较大的情形。

公司的供应商主要是钻石供应商、委外加工厂商,公司有严格的供应商准入机制和流程。根据《上海钻石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钻石必须向上海钻石交易所的会员单位进行采购。进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单的钻石供应商均为上海钻石交易所的会员单位。所有新的供应商经过采购部业务拓展考评后提交流程报批,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实地考察、审核通过后,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并根据实际业务执行情况,对供应商进行考核。

公司建立了货品采购制度、采购招标流程等,对于需求周期长、量大的采购,公司采取邀请招标,对名单中所有经营该类别货品的供应商发出邀请;对于需求周期短、量小的及临时性采购,采取询价采购方式,把询价单发给所有经营该类别货品的供应商。采购过程中公司内审部门全程参与,同等级的产品,优选价格、质量、服务等有竞争优势的供应商。所有货品入库均由质检部门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质检合格才能办理入库。质检结果也会影响到供应商的考核结果。

供应商排名是供应商以自身的实力、优势在实际业务中竞争取得的结果。近三年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在持续变化,其中2020年的前五名供应商与2019年重复的有3名,与2018年重复的仅1名。2016年至2020年,公司采购集中度呈下降趋势,前五名供应商占比分别为80.99%、61.24%、59.98%、53.44%、52.50%;同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2020年度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占比周大生为72.51%、潮宏基为75.55%、明牌珠宝为87.14%),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占比处于较低水平。

行业内上游供应渠道比较公开、透明,可供公司选择的供应商较多,公司不存在对特定供应商依赖程度较大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意见:

公司对前五名供应商情况、采购集中度较高的原因的补充披露是准确的;

公司关于不存在对特定供应商依赖程度较大的披露符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

问题3:年报披露,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为14.15亿元,约占总资产的53.44%。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84.00万元,计提比例约为0.2%,前期未曾计提。公司存货余额较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低。请公司补充披露:(1)存货存放的主要地点及金额,是否存在第三方代为保管的情形,公司是否能对存货实施有效控制;(2)分类列示不同类型存货的账面余额、跌价准备余额、库龄分布和权利受限情况;(3)结合各类产品的销售周转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存货及跌价准备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并针对前述问题发表意见。

回复:

(1)存货存放的主要地点及金额,是否存在第三方代为保管的情形,公司是否能对存货实施有效控制;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余额为14.15亿元,其中:原材料1.72亿元,库存商品11.38亿元、委托加工物资1.05亿元。原材料存放在总部仓库,库存商品存放在总部仓库及各直营门店,委托加工物资由总部仓库发往委外供应商处加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部存货4.62亿元、门店存货8.48亿元、委外供应商处存货1.05亿元。公司存货不存在第三方代为保管的情形。

公司对存货能实施有效的控制,主要包括:

1)公司在存货采购、验收入库、委外加工、配送、库存保管等各环节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流程,以确保存货的数量及品质的真实、准确性;

2)公司存货具有单位价值高的特点,为了确保存货安全,公司对除金料、分数段在5分以下的碎钻之外的珠宝类存货实行个别条码管理,即每件商品自质检合格入库后就会对应唯一的条码,该条码录入的信息反映了该件存货的材质、类别、品质、成本、售价等信息,之后的流转、盘点以及售后服务等均可据此追踪;

3)公司总部仓库为公司自有房产,能够自主控制;直营门店为租赁房产,均与出租方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对所租房产拥有合法使用权,存放在直营门店的存货由门店自行保管,已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存放安全。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建立了严格规范的存货盘点制度,商品部门每月组织对总库、各直营门店进行全面盘点,并进行不定期抽查盘点。直营门店盘点:盘点人员对每件商品进行扫码,扫码结束后,信息系统比对门店商品清单与盘点清单,若存在盘点差异则查询差异原因,差异原因得到确认并取得相应证据后,由门店负责人、盘点人员在门店商品盘点表上签字确认;总部仓库盘点:商品按不同库位整齐的摆放在不同的保险箱中,盘点开始时由仓库保管人员依次将商品搬运至盘点区域由盘点人员开始盘点,盘点人员对每件商品逐件进行扫码;对没有条形码的金料、裸钻用专门的称重工具来称重,称重的结果录入信息系统。盘点结束后,信息系统会自动比对商品清单与盘点清单,若存在盘点差异则查询差异原因,差异原因得到确认并取得相应证据后,由总部仓库负责人、仓库保管员、盘点人员在商品盘点汇总表上签字确认;

4)委托加工物资是公司委托外部供应商生产加工产品而发出的物资,不属于第三方代为保管存货的情形;公司与供应商签订了书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加工协议,对委托加工期间物资的保管责任进行了明确约定,发生物资毁损、丢失等情况由受托方照价赔偿;近年来,公司未曾发生因委外加工产生的存货损失;

5)公司不断完善ERP系统功能,存货收发存变动会及时在ERP系统和账面上得以反映。

(2)分类列示不同类型存货的账面余额、跌价准备余额、库龄分布和权利受限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存货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余额按存货类型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本年末公司对旧版工服、过期宣传物料等物资申请报废,截止日尚未履行完审批流程,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5.36万元;

注2:本年末公司对一批无法对外销售的饰品共计228.63万元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存货库龄分布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不存在权利受限的情况。

(3)结合各类产品的销售周转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库存商品

公司期末库存商品包括钻石饰品、翡翠饰品及其他饰品,公司有较为严密的定价机制,在综合考虑产品市场供需状况、同行业市场价格、未来销售趋势等因素,确保产品获得一定毛利率水平的原则下,确定产品销售价格。在既定的定价模式下,销售价格均涵盖了各项成本费用、税负和合理的利润空间,各类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2018年至2020年公司各类产品的销售毛利率如下:

钻石饰品和翡翠饰品具有单位价值高、周转速度慢的特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库龄3年以上的钻石饰品2.60亿元、翡翠饰品2.46亿元。钻石、翡翠等高档珠宝作为稀有资源,具有不可复制和不可再生的特点,具有保值增值功能。钻石饰品,主要由天然钻石和黄金制成,近年来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推出不同的王室IP系列化产品,在品牌升级、产品过度期间,原有的非系列化产品销售周期更长、周转更慢,对于该部分产品,公司会将其拆分,重新设计新的款式后进行销售,翻新的成本费用率较低,对毛利率影响较小;翡翠具有更强的收藏和投资属性,毛利率较钻石饰品更高。从上游供应链来看,东南亚是翡翠生产的主要来源地,受东南亚缅甸局势影响,上游翡翠原石价格上涨,翡翠还有增值空间。

综上所述,公司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明显高于成本,毛利率较高。虽然有部分翡翠和钻石饰品库龄较长,但商品特性决定了这部分商品不会被折价销售,同样具有较高的毛利率水平。据此,除前述对无法对外销售的饰品228.63万元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外,无需对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

公司期末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主要包括黄金、铂金等贵金属、翡翠原石、成品钻石等,经加工为钻石镶嵌饰品、翡翠镶嵌饰品等产品后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一般能保持一定的盈利空间。据此,无需对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年审会计师说明:

存货是公司的主要资产,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为14.12亿元,占资产总额比重为53.33%。鉴于存货规模大、价值高且存放地分散的情况,会计师将存货的存在及计价作为重点审计领域,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公司生产与仓储循环的内部控制,进行内控测试,评价其设计、运行有效性;

2)将财务账面存货数据与业务系统存货数据进行核对,如有差异,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调整;

3)选取较大比例的存货监盘范围;存货盘点开始前,获取公司的盘点计划,结合公司存货的特点、存货管理制度等编制存货监盘计划,对存货监盘时间、人员、注意事项进行布置安排;监盘过程中,关注盘点人员、门店负责人(或仓管员)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盘点,盘点差异是否均已查明原因并有依据支持;监盘结束后,与公司商品管理部门沟通监盘结果,考虑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4)对委外加工物资,选取较大比例向委外加工方发函询证,函证截至日的委外加工物资明细,验证其是否真实存在;

5)对存货采购、委外加工执行细节测试,抽取样本,检查采购合同、采购入库结算单、发票、对账资料,以及委外加工的入库单、费用结算单、发票、对账资料等,验证存货成本的准确性。

6)取得公司年末存货减值测试资料,结合存货盘点情况、存货库龄分析、期后销售情况等,并考虑翡翠钻石等商品的特性及珠宝行业零售价格行情等,评价公司存货减值测试过程、结果的合理性,判断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年审会计师意见:

公司对存货存放的主要地点及金额的披露准确;公司存货不存在第三方代为保管的情形;公司能对存货实施有效控制;

公司对不同类型存货的账面余额、跌价准备余额、库龄分布和不存在权利受限的披露是准确的;

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符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

问题4:年报披露,公司商誉期末余额为2842.71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被投资单位系Leysen珠宝公司。报告期内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使用的主要参数包括,预测期收入平均增长率10.46%、毛利率58.24%、利润率13.68%,稳定期永续增长率为0。同时,公司将商誉资产组认定为使用Leysen品牌所涉及的上市公司合并口径的存货及经营性长期资产,但近三年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呈逐年下降趋势。请公司:(1)结合商誉相关资产组历史年度的收入增长率、毛利率、利润率等参数的实际情况,说明上述预测参数取值的具体依据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自商誉形成以来,各期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具有充分性和准确性,是否符合谨慎性要求。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结合商誉相关资产组历史年度的收入增长率、毛利率、利润率等参数的实际情况,说明上述预测参数取值的具体依据及合理性;

对上述预测参数取值的具体依据及合理性说明如下:

1)2018年至2020年受莱绅通灵品牌升级、组织变革、渠道优化,首饰行业消费增长幅度放缓和新冠疫情等影响,资产组实际收入增长率为负数。预测期收入平均增长率确定为10.46%(2020年收入参考性较弱,如果剔除2020年收入,预测期收入增长率为8.80%。),主要依据如下:从长期来看,我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未来发展空间可期,一方面,当前珠宝首饰人均消费金额仍大幅落后于发达国家,消费潜力巨大;另一方面,随着国民经济增长、居民收入水平提升、中产阶级数量增加将催化珠宝、奢侈品等高端消费品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根据IFIND公布的数据,经统计8家上市公司,2016年-2019年镶嵌首饰经营收入复合增长率平均值为12.75%,2021年1-2月限额以上金银珠宝类零售额同比增长98.7%,资产组2020年二季度至四季度平均增长率为17.02%。公司近三年销售收入下降,主要是因为2016年大力发展加盟业务,加盟业务迅速扩张;在后期因品牌升级等原因对一些不符合公司品牌定位的渠道进行了主动调整,加盟业务收入近三年分别同比下降11.00%、57.01%、21.10%,2019年和2020年加盟门店的净关闭数量分别为95家和63家;未来加盟业务将趋于稳定。2020年公司销售收入下降6.95%,但扣除疫情影响重大的第一季度外,公司后三个季度同比增长17.02%。公司在未来渠道拓展上的战略为:保证开店质量,更稳健地拓展加盟业务,充分发挥直营优势,加大直营开店力度,同时积极发展新零售业务;2021年,公司年度预算预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5.30%。本次预测遵守谨慎性原则,确定资产组预测期收入平均增长率为10.46%,具有合理性。

2)2018年至2020年品牌升级红利逐步显现,降本增效等举措推行,客单价不断攀升。毛利率从55.47%上升至58.25%。预测期公司将继续推行以上措施,在产品定价策略上维持不变,坚持品牌价值,不进行折扣促销,资产组综合毛利率将继续上升,本次预测遵守谨慎性原则,预测期毛利率参考2019年毛利率确定为58.24%,具有合理性。

3)2018年至2020年业务宣传和促销费用等持续投入,销售人员和管理人员人数及工资降幅远低于收入降幅,使得企业利润率从12.57%下降至8.50%。经分析,现有销售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数完全能够满足预测期经营的需求,工资增长幅度较小。预测期品牌升级后的经营红利逐步显现,降本增效、新零售等举措降低运营成本,使得预测期利润率将逐年增长。根据IFIND公布的数据,与资产组业务内容可比性较强的三板上市公司恒信玺利2015-2019年平均利润率为14.80%。莱绅通灵2016年至2017年利润率分别为13.37%和15.76%,2016年-2019年销售费用率和管理费用平均值分别为28.11%、8.79%,本次预测遵守谨慎性原则,预测期该比例分别为28.79%、8.35%,其中人员工资参照历史年度工资复合增长率进行测算,业务宣传及促销费增长率参照收入增长率进行测算。综上所述,我们认为预测期资产组平均利润率为13.68%,具有合理性。

(2)补充披露自商誉形成以来,各期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具有充分性和准确性,是否符合谨慎性要求。

公司商誉形成于2017年,公司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为保证商誉减值计提的充分性和准确性,公司于2017年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聘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0年聘请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使用Leysen品牌的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以便合理、准确地认定资产组,合理、准确地预测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经减值测试,未发现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情况。公司商誉减值测试符合谨慎性要求。

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获取了公司商誉减值测试资料,与评估机构就资产组认定、预测所使用的参数取值进行了充分沟通,结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使用的主要参数(包括收入增长率、毛利率、利润率等)的取值具有合理性,公司商誉减值测试符合谨慎性要求,不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

问题5:年报披露,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1.91亿元,均为理财产品;其他流动资产4.33亿元,其中理财产品3.93亿元。请公司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和管理的业务模式,补充披露将其分别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的原因,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其他流动资产-理财产品”余额为3.93亿元,其中:本金3.90亿元,应收利息0.03亿元。为公司购买的证券公司发行的保本保收益类理财产品,原始期限和剩余期限均短于1年。公司管理该类理财产品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到期赎回产生的现金流量为本金加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计算的利息。公司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在“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1.91亿元,其中:成本1.90亿元,公允价值变动0.01亿元。为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其中结构性存款的收益与3MUSDLibor利率挂钩,原始期限和剩余期限均短于1年。公司的该类理财产品不满足本金加利息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因此,公司将该类理财产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

公司对理财产品的列报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年审会计师意见:

公司对理财产品的列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三、关于往来款

问题6:年报披露,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3595.07万元,其中包括应收沈东军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项余额531.98万元,期初余额1400.41万元;保证金及押金2959.99万元,期初余额2654.94万元。同时,前五名欠款方中有四笔款项性质为押金及保证金,且其中两名所欠款项账龄在5年以上。因资金占用事项,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有强调事项段,前期我部已就该事项向公司发出监管工作函,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1)上述保证金及押金的业务背景、账龄分布情况、主要应收对象以及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对于长期未收回的欠款,说明具体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3)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是否存在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上述保证金及押金的业务背景、账龄分布情况、主要应收对象以及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通过在经济发达城市的热点商圈开设专卖店或在城市主要商场设立专厅的方式进行产品自营销售,专卖店的经营场所大部分为租赁取得,为保证公司合理使用商铺及相关设施,在租赁开始日一般需缴纳一定金额的押金,在租赁结束后押金方才退回。

期末“其他应收款-保证金及押金”主要包括开设专卖店向商铺出租方支付的租赁押金,及设立专厅向联营商场支付的保证金。应收对象主要为商铺出租方、联营商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证金及押金账龄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2)对于长期未收回的欠款,说明具体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与商铺出租方所签租赁合同、与联营商场所签联营合同期限较长,一般在3年及以上。在经营正常的情况下,合同到期后双方会续签合同,保证金继续留用。因此,部分保证金及押金账龄较长具有合理性。

根据公司坏账政策,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公司将上述保证金及押金划分为账龄组合,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其中:1年以内计提比例为5%,1至2年计提比例为20%,2至3年计提比例为50%,3年以上的计提比例为100%。结合保证金及押金的历史信用损失情况来看,近三年公司发生保证金及押金造成损失6.11万元,占2020年末保证金及押金余额的0.21%,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的。

(3)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是否存在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020年度公司对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披露。除报告中披露的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意见:

公司对上述保证金及押金的业务背景、账龄分布情况、主要应收对象以及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补充披露准确;

公司对于长期未收回的欠款的原因及合理性披露准确;相关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事项出具了《关于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中兴华报字(2021)第020027号)。我们认为,除我所专项审核意见中披露的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问题7;年报披露,现金流量表中,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916.21万元,同比下降12.77%,其中包括“往来款及其他”1198.49万元,同比增长179倍。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1亿元,其中包括“其他”2707.19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往来款及其他”“其他”项目涉及的具体业务内容、金额、收支对象名称以及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收到的往来款及其他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上述“往来款及其他”“其他”项目涉及的具体业务内容、金额、收支对象名称以及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本年“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往来款及其他”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本年“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其他”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咨询服务费主要包括IT服务费240.13万元、电商销售服务费200.97万元、律师费135.67万元、审计费120.11万元、品牌推广顾问费60.06万元等。

注2:退还特约加盟保证金系公司根据特约加盟协议,对协议届满或终止满一年的加盟商退还其加盟时缴纳的特约加盟保证金,退还对象为解除协议的加盟商。

注3:支付租赁保证金系公司为开设专卖店向商铺出租方支付的租赁押金和设立专厅向联营商场支付的保证金,支付对象为商铺出租方、联营商场。

(2)收到的往来款及其他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本年“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往来款及其他”1,198.49万元,较上年大幅增长,主要因为本年收回大股东资金占用款项868.43万元及员工归还备用金146.34万元,而上年无相关金额形成。此项目列报与公司业务实际情况相符。

年审会计师意见:

公司关于“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往来款及其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其他”涉及的具体业务内容、金额、收支对象名称以及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补充披露准确;

公司关于收到的“往来款及其他”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的补充披露符合公司业务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