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78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21-031
债券代码:132016 债券简称:19东创EB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56,672,5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4%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6月1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创业”或“上市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之募集配套资金部分限售股。
2、限售股核准情况
2020年5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7号),核准公司向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发行98,723,030股股份、向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发行89,819,25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35,000万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披露的《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临2020-040号)。
3、本次限售股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已于2020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公司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江西大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杨祖贵、义乌中国小商品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临港东方君和科创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代“铂绅二十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等共计12家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156,672,521股,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股份总数由711,786,907股增加至868,459,428股。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披露的《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2020-068号)。
4、锁定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对应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完成后,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及其股份认购数量和锁定期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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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发行股份限售期的安排,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156,672,521股自新增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该部分股份可上市交易的时间原为2021年6月14日。因6月14日为法定节假日,上述股份可上市交易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6月15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中,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江西大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杨祖贵、义乌中国小商品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临港东方君和科创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代“铂绅二十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承诺,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持有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也未有对其发生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持有方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该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拟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所作限售承诺的行为;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东方创业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独立财务顾问对东方创业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解禁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56,672,5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4%;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6月15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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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本次解除限售的公司股份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该部分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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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