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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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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4版)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6,612,629.38万元、6,850,216.31万元和9,939,896.6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9.15%、60.57%和64.54%,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存货、其他流动资产等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768,208.36万元、972,331.27万元和1,458,846.4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62%、14.19%和14.68%。

公司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中主要为银行存款,报告期各期末占货币资金的比例分别为86.08%、90.27%和93.16%。公司所处的汽车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以及周期性行业,为维持日常业务资金周转,增强公司抵御周期波动风险的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维持相当金额的银行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货币资金分别为106,939.07万元、94,608.11万元和99,697.34万元,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等。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万元

2018年,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相关资产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317,764.31万元、436,269.22万元和482,619.39万元。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由权益工具投资和债务工具投资组成。权益工具投资主要为公司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权投资;债务工具投资主要系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

(3)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3,188,366.79万元、3,144,574.88万元和5,298,455.6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8.22%、45.90%和53.30%。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2018年起公司将应收票据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应收款项融资中列报。

(4)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34,322.09万元、319,318.85万元和393,615.69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①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比例分别为87.90%、81.43%和91.45%,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合理。同时,公司依据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合理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10.23%、10.94%和8.78%,坏账准备计提充足。

报告期内,公司3年以上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高,主要系公司对俄罗斯某经销商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所致。受近年来国际油价下跌和西方国家制裁影响,俄罗斯货币贬值、经济放缓。公司某俄罗斯经销商无偿还全部账款能力,且还款意愿低,公司将对其应收账款全额提坏账,各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变化系汇率变动所致。

(5)存货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44,510.48万元、623,719.39万元和749,763.5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72%、9.11%和7.54%。

公司存货由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低值易耗品构成。2018年至2020年,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6.26、14.92和12.45,总体呈稳健状态,存货周转情况良好。

1)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变化幅度合理,不存在库存积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期末原材料和产成品变动幅度如下:

单位:%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下同。

北汽蓝谷受资产重组业务相关数据不具有可比性,行业均值及中位数计算中剔除,下同。

由上述数据可见,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长67.56%,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国内疫情得到基本控制后,汽车市场消费反弹,公司推出多款新车型得到市场认可,产品销量逆势增长,为应对销量快速增长的需求,公司当年加大生产力度、大量采购原材料所致。公司原材料2019年较2018年下降13.81%,同行业可比公司2019年较2018年下降15.18%,原材料变化幅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产成品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加6.04%,变动幅度较小,主要为公司生产销售过程中存货正常波动引起。公司产成品2019年较2018年增长129.21%,同行业可比公司2019年较2018年增加46.90%,产成品增加幅度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方面由于2019年末汽车销售状况良好,公司根据经销商采购订单扩大生产所致;另一方面由于2018年公司产成品余额较低,2018年的基数较低导致2019年增长率较高。若以2017年末产成品基数作比较,公司2019年产成品增幅为30.48%,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处于合理范围。

综上,报告期内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变化幅度合理,公司不存在存货积压情况。

2)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①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和周转天数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次,天

注: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存货周转天数=365/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为12.45次至16.26次;公司的存货周转天数为22天至29天,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平均周转天数为37天至48天,公司存货周转水平高于行业可比公司,与公司生产销售周期一致。因此,公司存货周转较快,总体呈稳健状态,存货周转情况良好。

②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产品类别金额及占比如下:

A. 原材料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从上述表格看出,2018年末至2020年末,公司的原材料占存货比例为19.73%至32.12%,行业可比公司2018年末至2020年末原材料占存货比例为18.74%至26.96%。公司原材料占存货比例与行业总体类似,略高于行业平均。主要为公司垂直整合水平较高,整车与零部件公司均保持一定比例的原材料,以便满足生产需求所致。

B. 在产品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从上述表格看出,2018年末至2020年末,公司的在产品占存货比例为13.74%至21.96%,行业可比公司2018年末至2020年末在产品占存货比例为10.07%至21.87%。公司在产品占存货比例与行业平均水平接近。

C. 产成品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从上述表格看出,2018年末至2020年末,公司的产成品占存货比例为37.22%至60.80%,行业可比公司2018年末至2020年末产成品占存货比例为47.69%至66.92%。2018年公司产成品占存货比例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为2018年末销售状况较好,公司及时安排产成品发运。2020年公司新车型市场接受度持续提升,销售情况表现较好,公司及时安排发运。

综上,公司存货占比与同行业水平接近,其中原材料、在产品占存货比例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产成品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整体产品销售状况良好,产成品销售环节周转快,因此,原材料和在产品占比略高,产成品占比略低,整体来看,公司存货类别占比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

③存货库龄分布及占比

公司的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低值易耗品及其他构成。其中,公司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多为通用材料且均用于产成品整车的生产,产成品生产周期短,因此原材料和在产品库龄较短。公司原材料、在产品及低值易耗品的周转天数为10天至15天,因此,原材料、在产品和低值易耗品周转水平较高,库龄较短。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产成品整车的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可比公司未披露存货库龄数据

从上述表格可看出,报告期内,公司产成品库存一年以内的占比为98%及以上,整体上库龄较短。公司产成品整车中的哈弗品牌、皮卡以及WEY品牌得到市场的广泛认可,其核心技术成熟、稳定,同时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存货管理制度和销售政策,把控库存产品的状态,因此,报告期内,产成品的库龄较短。

④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根据公司的存货管理政策,公司在对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公司的存货减值政策,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减值,如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按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准备,反之,则不计提减值,其中,可变现净值按照存货的预计售价减去预计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计算所得。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在产品和低值易耗品,按其生产产品的预计售价减去该存货进一步生产至完工所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预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作为其可变现净值,按照可变现净值与期末该存货成本孰低值作为账面价值,存货成本与账面价值之差确认为跌价准备。对于破旧、毁损等原因导致无法使用或预计无法销售的存货,经物流中心、制造部、财务部共同确认后,进行报废处理。因此,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存货减值计提政策,确保存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报告期内,2020年存货跌价准备比例为2.68%,略低于与行业中位数3.64%;长城汽车2019年存货跌价准备比例为3.56%,与行业中位数3.44%基本一致;2018年存货跌价准备比例为1.68%,低于行业中位数水平。

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略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

首先,如上文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天数为22天至29天,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平均周转天数为37天至48天,存货周转状况良好,且各年的存货周转天数均优于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以及如上文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存货整体上库龄较短,基本在一年以内。公司产品得到市场的广泛认可,其核心技术成熟、稳定,同时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存货管理制度,以销定产,把控库存产品的状态,确保避免存货积压。

进一步来看,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销售毛利率如下:

单位:万元,%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

销售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扣除销售税费后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收入。

从上述表格看出,2018年至2020年销售毛利率分别是16.58%、16.25%和17.18%,扣除销售税费率后,分别为8.10%、8.72%和9.99%,销售毛利较高且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可变现净值相对于产品成本较高。因此,整体上,公司产成品及为生产而持有的原材料、在产品等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不存在显著低于账面成本的情况。

综上,报告期内,从整体减值风险来看,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存货计提政策,公司各类产成品的当期单位售价高于期末单位成本,销售毛利率较高,产成品以及对应的原材料、在产品等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风险较低,存货整体跌价风险较低。同时,公司存货周转率良好,存货产品类别合理、库龄时间较短,与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因此,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已充分计提。

(7)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206,138.65万元、1,134,394.67万元和1,158,048.8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12%、16.56%和11.65%。公司2019年末和2020年末其他流动资产占比大幅增加主要系2019年6月天津滨银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由公司子公司变更为合营企业,上述款项为公司存放至天津滨银的存款。

2、非流动资产分析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4,567,411.75万元、4,459,424.64万元和5,461,252.39万元,主要由发放贷款及垫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开发支出等构成。

(1)发放贷款及垫款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发放贷款及垫款主要系天津滨银从事的汽车金融业务,2019年6月天津滨银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由公司子公司变更为合营企业,公司不再从事上述业务。

(2)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899,355.35万元、2,974,330.96万元和2,860,922.2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3.48%、66.70%和52.39%,是公司非流动资产最主要的构成部分。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构成。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的合计账面价值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85.69%、90.19%和90.38%。

公司主要房屋及建筑物和主要生产设备明细,参见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3)在建工程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440,561.77万元、224,737.23万元和293,638.0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65%、5.04%和5.38%。2019年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减少215,824.54万元,主要系俄罗斯整车厂及生活区项目转固所致。

(4)开发支出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开发支出账面价值分别为185,338.05万元、218,869.98万元和372,347.19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06%、4.91%和6.82%。报告期各年末,开发支出账面价值分别较上年末增加185,338.05万元、33,531.93万元和153,477.21万元,主要系公司2018年开始进行研发投入资本化,2019年较2018年、2020年较2019年增长主要系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5)无形资产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39,109.56万元、471,023.47万元和554,337.8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7.42%、10.56%和10.15%。报告期各年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较上年末增加12,248.92万元、131,913.91万元和83,314.38万元,增幅分别为3.75%、38.90%和17.69%,各年度增加的原因主要系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增加所致。

(二)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5,911,182.38万元、5,869,717.96万元和9,666,964.30万元,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1.99%、93.02%和83.96%。

1、流动负债分析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5,437,941.73万元、5,459,980.11万元和8,116,571.24万元,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等构成。

(1)短期借款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1,279,996.66万元、118,047.07万元和790,130.3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3.54%、2.16%和9.73%,短期借款主要由质押借款、保证借款和信用借款构成。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2,940,164.12万元、3,546,043.24万元和4,984,113.5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4.07%、64.95%和61.41 %。

1)应付票据

单位:万元

公司应付票据主要由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构成。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应付票据金额分别为420,523.35万元、1,002,089.58万元和1,665,607.64万元。

2)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2,519,640.78万元、2,543,953.66万元和3,318,505.89万元。公司应付账款主要由1年以内的应付账款构成,占比分别为99.76%、99.56%和99.61%。

(3)合同负债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343,390.41万元、460,383.20万元和802,793.28万元。公司合同负债主要由预收货款构成,占比分别为84.59%、89.77%和92.90%。

(4)应付职工薪酬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206,085.39万元、209,426.00万元和253,065.29万元。报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报告期各期末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占应付职工薪酬比例分别为84.72%、86.84%和87.91%,应付职工薪酬结构较为稳定。

(5)应交税费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255,141.26万元、151,198.38万元和278,579.09万元。报告期内,应交税费主要由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三项合计占应交税费比例分别为91.06%、93.33%和92.68%,与公司的业务性质与规模相匹配。

(6)其他应付款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291,669.77万元、248,128.68万元和411,696.9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36%、4.54%和5.07%。设备款主要是各地整车厂新建生产线及对原有生产线升级改造需支付的设备款,保证金主要是销售及售后类公司收取的经销商保证金及物流公司收取的第三方承运的物流公司保证金。

(7)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121,494.12万元、408,753.99万元和506,511.35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23%、7.49%和6.24%。2019年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增加的原因系2019年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2、非流动负债分析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473,240.65万元、409,737.85万元和1,550,393.06万元,主要由长期借款和递延收益等构成。

(1)长期借款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长期借款金额分别为215,780.55万元、120,565.57万元和1,077,720.52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5.60%、29.43%和69.51%。公司2020年末长期借款较2019年末增加95.72亿元,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增加,同时公司优化债务结构,提高长期借款在所有借款中的比例,新增长期借款主要为信用借款和保证借款。

(2)递延收益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递延收益金额分别为232,165.18万元、219,296.39万元和346,181.8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9.06%、53.52%和22.33%。报告期内,递延收益主要系公司获得的各项政府补助。

(三)偿债能力分析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分别为52.87%、51.90%和62.77%,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49.40%、49.48%和60.75%,报告期内较为稳定,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的区间内。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及2020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22、1.25和1.22,速动比率分别为1.13、1.14和1.13,流动比例和速动比率维持在合理区间,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较为稳定。

2018年至2020年,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5.03、30.36和24.66,利息偿还风险较低。

综上,公司各项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正常,财务结构稳健,资产负债结构适应行业经营特点,公司的偿债能力较强。

(四)营运能力分析

2018年至2020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6.39次、29.10次和28.98次,2018年以来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一方面系受行业景气度影响,销售收入略有下降,另一方面系出口销量及新能源车销量增加导致应收账款和应收国家补贴款增加所致。

2018年至2020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6.26次、14.92次和12.45次,存货周转率较为稳定且处于较高的水平。

综上所述,公司营运能力指标较为健康,公司的营运情况较为良好。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与利润变动趋势分析

单位:万元

2018年至2020年,公司各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9,779,985.92万元、9,510,807.86万元和10,330,760.7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20,731.40万元、449,687.49万元和536,249.02万元。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导致公司2020年度第一季度销量受到较大影响,公司2020年第二季度起销量开始逐步回暖,全年整体盈利情况较好。

(二)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不包括天津滨银汽车金融业务涉及的利息收入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天津滨银于2019年6月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更为合营企业。

2018年至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8.94%、98.60%和98.20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2、主营业务收入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产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销售汽车、销售零部件、提供劳务和模具及其他构成,报告期内,销售汽车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4.66%、91.97%和91.06%,产品结构较为集中,汽车产品为公司的核心品类。

3、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区域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区域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主要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同时也存在少部分产品出口销售的情形,出口地主要集中于俄罗斯、澳大利亚和南非等多个国家。2018年至2020年,公司内销的比例分别为96.59%、94.13%和93.44%,外销的比例分别为3.41%、5.87%和6.56%。

4、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变动分析

2018年至2020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9,779,985.92万元、9,510,807.86万元和10,330,760.72万元。2018年,全球汽车销量出现近年来首次下滑,降幅为0.63%;2019年,全球汽车销量进一步下降3.95%。2020年,随着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爆发和蔓延,全球汽车需求和供应均出现大幅下降。在全球汽车行业整体景气度下降的背景下,公司营业收入略有下降,2018年和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2.68%和2.75%。2020年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营业收入降幅较大,但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逐渐向好,公司营业收入呈触底反弹态势,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30,760.72万元,较2019年度增长819,952.86万元,增幅为8.62%。

(1)在国内汽车总销量下降的背景下公司营业收入转为增长

报告期内,长城汽车主营业务收入中销售汽车占比超过90%,系其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长城汽车主营业务收入转为增长主要系销售汽车收入增长所致。报告期内,国内乘用车和长城汽车销量及增长率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长城汽车年报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全国乘用车销量分别为2,370.98万辆、2,144.42万辆和2,017.77万辆。2018年以来,全国乘用车销量逐年下滑,结束了中国汽车市场连续逾20年的增长。2018年和2019年,全国乘用车销量增长率分别为-4.08%和-9.56%。2020年,全国汽车市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国乘用车销量为2,017.77万辆,同比下降5.91%。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长城汽车销量分别104.37万辆、105.86万辆和111.59万辆,增长率分别为-1.63%、1.43%和5.41%。2018年销量略有下滑;2019年销量转为增长;2020年,长城汽车销量为111.59万辆,同比上升5.41%,主要原因系随着国内对疫情的有效控制,汽车市场逐渐回暖,公司推出多款自主品牌车型,长城汽车在2020年第二季度开始销售出现大幅增长。

2018年至报告期末,发行人销量增速高于行业整体水平,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主要因为公司在乘用车市场占据较强的竞争地位。因此,公司报告期内销量变化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由下降转为增长,主要系销量不断提升所致,公司汽车销量在行业整体下行的背景下保持增长,主要是因为公司在乘用车市场占据较强的竞争地位,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变化情况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2)行业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从宏观情况来看,2020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球经济下滑风险显著。但我国已基本控制住新冠肺炎疫情的扩散,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

从汽车行业情况来看,我国汽车市场的发展空间依然巨大。根据世界银行2019 年发布的数据,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为173 辆,排名仅位于第17 位,而同期美国、日本和德国分别为837 辆、591 辆和589 辆。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相比发达市场尚有较大差距,特别是我国三四线城市和农村地区,仍有很大的增长空间。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我国家庭收入的持续增加,汽车需求还将继续保持增长。虽然自2018 年以来,我国乘用车市场销量持续下滑,但行业整体向好发展的趋势不变,在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将持续为行业发展提供推动力:

1)国家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新能源车型享有政策红利

随着全球能源危机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产业节能化、环保化发展被高度重视,发展新能源汽车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共识。作为国家重点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新能源汽车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及有序引导。

2015年,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2025》,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列为十大支持重点突破发展的领域之一,并提出“推动自主品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同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方针。2016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指出我国要推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壮大,构建可持续发展新模式,推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成为支柱产业。2020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包括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补贴平缓退坡等多项重要政策措施,继续支持国内新能源汽车发展,同时上海、广州、深圳等多地采取给予购置补贴、充电补贴等方式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此外,2020年10月,国务院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19年国内新能源汽车实现销量120.6万辆,渗透率仅为4.68%,与规划的目标存在较大差距。新能源汽车长期增长趋势明确,行业发展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

2)我国高度重视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政策法规标准不断完善

我国高度重视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中国制造2025》将智能网联汽车列入十大重点发展领域之一。《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智能网联汽车是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突破口。2020年2月,国家发改委等11个国家部委联合印发《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指出,智能汽车已成为全球汽车产业发展的战略方向,我国拥有智能汽车发展的战略优势。

2018年4月,工信部、公安部、交通部联合颁布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是我国中央政府出台的第一个规范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的法规文件。各个城市相继发布智能网联汽车上路测试的有关政策法规,上海、重庆、北京、河北、浙江、吉林长春、湖北武汉、江苏无锡等地已建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区,积极推动半封闭、开放道路的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验证。

因此,公司所处行业环境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可能导致营业收入下滑的影响因素已经得到有效控制,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2019年度已转为增长,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及未来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本次发行条件

1)可能导致营业收入下滑的影响因素

可能导致业绩下滑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1、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2、产业政策风险;3、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4、新冠疫情等重大不确定因素影响的风险。上述风险均已得到有效控制,具体分析如下:

①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

汽车行业受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影响程度较大。在世界经济不确定因素增多、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宏观经济的波动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但总体而言,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消费产业不断发展的趋势不会改变。公司根据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特点,积极采取措施降低世界经济不确定性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响应国家政策积极布局研发自主可控的核心技术,赋能公司产品,满足消费者需求。上述一系列措施使公司在复杂的外部环境下,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销售,该风险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

②产业政策风险

汽车行业的发展受产业政策影响较大,我国汽车行业的起步和快速发展离不开政策的支持,新能源车的推广与应用也得益于政策的扶持。若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环保政策及地方扶持优惠政策等在未来出现重大调整,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方针及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为应对传统汽车行业发展遭遇瓶颈的现状,公司大力布局新能源汽车产业,全面布局新能源技术路径,深化电动化,开拓混动、氢能、打造多个平台与品牌,并基于不同平台,衍生多款产品。为应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持续退坡、补贴标准不断提高的趋势,公司积极发展上游核心技术,如电机、电控系统等,不断提升竞争力,积极提升新能源汽车续航并降低能耗,在抢占市场的同时抵消补贴退坡带来的不利影响。上述措施使该风险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

③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我国乘用车行业已经由高速成长期进入稳定发展期,汽车市场形成了国内传统汽车企业、外资品牌和国内“新势力”汽车企业并存的竞争格局,市场竞争愈加激烈。激烈的行业竞争将可能导致盈利能力的下降。公司始终坚持精准投入,追求行业领先,为打造“科技长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长期以来,公司构建以中国总部为核心,涵盖欧洲、亚洲、北美等地的全球研发布局,在汽车“新四化”领域不懈探索。公司与合作方联合研发“上车体中央计算平台”,通过可裁剪、可扩展、可迭代的上车体中央计算平台,为用户提供软件、硬件均可快速更新换代的智慧互联产品。公司推出生命体征监测技术,成为国内领先实现生命体征监测的汽车企业。同时公司在传统燃油动力总成、新能源电池、氢燃料电池、智能网联、无人驾驶等领域都保持着行业领先的技术实力。公司在研发方面的持续投入将保证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减小行业竞争加剧所带来的风险。

④新冠疫情等重大不确定因素影响的风险

2020 年初以来新冠病毒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爆发并迅速蔓延,国内外经济活动遭受较大影响。目前我国疫情已基本得到了有效控制,但境外疫情仍无明显向好迹象,且各国家、地区均存在二次复发的不确定性风险。新冠病毒疫情的持续蔓延对宏观经济、整车行业的影响将直接影响公司的市场开拓、供应链和产品物流运输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积极配合政府的相关政策复工复产,未来随着全国疫情控制的持续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多地刺激政策的集中生效,以及国际疫情的减弱,海外市场需求的逐步恢复,汽车行业将进一步恢复。上述一系列措施使公司在疫情影响下,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销售,该风险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

2)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及未来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本次发行条件

上述因素的共同影响给公司营业收入带来下行压力,但随着公司采取相应措施,上述不利影响已得到有效控制。2020年第二季度以来,随着复工复产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公司的营业收入及业绩情况已呈现企稳回升的态势,2020年全年营业收入较2019年度实现了8.62%的增长。截至2020年各季度末,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及归母净利润的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20年初,由于新冠疫情爆发,包括汽车行业在内的全国各行业均受到较大冲击,公司一季度营业收入及归母净利润出现大幅下滑,营业收入下降45.13%,营业利润下降188.48%,归母净利润下降184.08%;但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逐步向好,公司销量自2020年5月起呈现强势反弹趋势,2020年半年度营业收入及归母净利润同比降幅大幅收窄,营业收入降幅收窄至13.17%,营业利润降幅收窄至34.77%,归母净利润降幅收窄至24.46%;2020年三季度,随着疫情防控在我国取得良好效果,全社会基本实现全面复工复产,公司销售持续向好,2020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基本追平上年同期,同时营业利润及归母净利润降幅持续收窄;2020年四季度,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向好,截至2020年末,公司全年业绩扭亏为盈,全年营业收入增加8.62%,营业利润增加20.41%,归母净利润上升19.25%。整体而言,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公司的经营业绩已经企稳回升,并持续向好。

综上所述,公司管理层采取了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导致业绩下滑的影响因素,相关风险均已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及未来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本次的发行条件。

(三)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至2020年,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8,148,094.26万元、7,968,448.73万元和8,553,096.38万元,主要为主营业务成本。

2、主营业务成本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产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销售汽车的成本构成,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95.58%、93.57%和92.78%,与主营业收入的产品构成基本保持一致。

(四)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8年至2020年,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1,603,880.51万元、1,524,144.03万元和1,743,184.22万元,受营业收入下降影响,2018年至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略有下降;2020年公司销量增长,主营业务收入同步增长,促进毛利提升。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汽车业务的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90.05%、83.75%和82.78%,是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最主要的构成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

2018年至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6.58%、16.25%和17.18%,2018年以来,受行业景气度影响,乘用车行业整体销量持续维持负增长状态,行业整体毛利率持续下滑,而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维持稳定。

2018年以来,汽车行业的增速整体放缓,2018年和2019年汽车行业销量出现负增长,汽车行业整体下滑,行业整体毛利率持续下滑,2020年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影响,各大汽车集团业绩大幅下滑,经营压力空前,行业整体产销量急剧下降,毛利率下滑明显。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各年度财务报表

2018年以来,乘用车行业整体销量持续维持负增长趋势,行业整体毛利率持续下滑,平均毛利率从16.01%降至1.82%,毛利率中位数从15.44%降至8.64%10.28%。2018年至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维持稳定。2020年,公司毛利率企稳回升,这主要得益于公司致力于核心零部件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良好的成本控制能力及新车型销量增长的贡献。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至2020年,公司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750,100.62万元、821,731.45万元和1,012,050.3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67%、8.64%和9.80%,期间费用呈现较为稳定状态。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8年至2020年,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457,519.86万元、389,666.99万元和410,338.68万元,销售费用率分别为4.68%、4.10%和3.97%,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由运输费、售后服务费、工资薪金和广告及媒体服务费等构成。

公司2019年运输费用下降,主要系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将商品控制权转移客户之后发生的运输活动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情况确认为营业成本,不在销售费用中核算。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8年至2020年,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167,630.37万元、195,545.34万元和255,267.46万元,管理费用率分别为1.71%、2.06%和2.47%。公司2019年管理费用增加主要系折旧与摊销、修理费及服务费增加所致。公司2020年管理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系管理人员薪酬、咨询服务费同比增多所致。

3、研发费用

2018年至2020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74,337.91万元、271,622.04万元和306,747.96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1.78%、2.86%和2.97%。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8年至2020年,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49,387.52万元、-35,102.91万元和39,696.22万元,财务费用主要由借款利息支出、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和汇兑差额构成。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卢布汇率波动导致的变动。

(六)其他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其他收益的主要为政府补助,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2019年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为54,269.70万元,较2018年增长36,689.16万元,增幅为208.69%,主要系新能源汽车补贴增加16,645.23万元,递延收益摊销增加18,926.89万元。其中,递延收益摊销增加主要系河北保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奖励长城汽车在开发区内设立诺博汽车系统有限公司、精诚工科汽车系统有限公司及蜂巢易创科技有限公司三个零部件总部企业所做的奖励。

公司2020年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为88,663.24万元,较2019年增长34,393.54万元,增幅为63.38%,主要系汽车报废补贴增加13,577.28万元、企业稳产促销发展补贴增加6,302.00万元、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贴增加3,450.23万元和水电费补差增加3,000.00万元所致。

(七)投资收益

单位:万元

2018年至2020年,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21,927.02万元、1,550.51万元和95,638.51万元,投资收益主要由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构成。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系投资天津滨银产生的投资收益。

(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单位:万元

2018年至2020年,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分别为-14,035.13万元、-7,330.20万元和16,520.86万元,公允价值变动主要由权益工具投资构成,主要系公司持有的其他公司股权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九)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万元

2018年至2020年,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5,797.65万元、4,320.70万元和-919.92万元。

(十)营业外收支分析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至2020年,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25,287.99万元、34,212.43万元和49,387.18万元,营业外收入主要由政府补助构成,政府补助主要包括产业发展基金、财政补贴资金等。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至2020年,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784.53万元、1,841.15万元和1,819.17万元,主要为捐赠支出、赔款罚款支出和其他构成。

公司2019年度的捐赠支出较高,主要系公司向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捐赠车辆(公益性捐赠)所致;2020年捐赠支出较高的原因主要系公司2020年2月份疫情期间公益性捐赠。

三、现金流量分析

(一)公司现金流量简要情况

单位:万元

(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2018年至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69,782.59万元、1,397,230.24万元和518,123.29万元。

2020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2020年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汽车销量大幅下降,公司票据托收金额大幅下降,由于公司票据托收以6个月周期为主,故导致公司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全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减少。

(三)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2018年至2020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04,043.65万元、-1,580,168.43万元和-1,158,832.08万元。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系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主要为理财产品赎回;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系投资支付的现金,主要为投资理财产品支出。

(四)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2018年至2020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50,083.75万元、394,394.77万元和1,136,752.50万元。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和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系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及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四、资本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2018年至2020年,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666,248.98万元、694,032.24万元和806,158.62万元,主要用于新项目建设和现有项目升级改造等。

(二)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的项目外,公司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对车型研发、原有车型更新迭代及相关生产设备的持续优化升级。

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21年2月24日,本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0年度按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28元(含税)。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8日的总股份为9,175,953,3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共计宣派现金股利人民币2,569,266,924.00元。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内容外,公司无其他重大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六、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如下:

1、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相应的变更原会计政策。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2、2019 年12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9〕21号文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解释第13号”),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解释第13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作出进一步补充,明确了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其他成员企业等相关的关联方判断。同时,解释第 13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及其应用指南中业务构成的三要素中“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的定义,将“加工处理过程”定义为“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运营过程,能够组织投入形成产出能力的系统、标准、协议、惯例或规则”,同时删除原“产出”定义中有关“降低企业整体的运行成本”和“更低的成本”等减少经济利益流出形式的表述。

解释第13号规定,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组合构成业务的条件是应当至少同时具有一项投入和一项实质性加工处理过程,且二者相结合对产出能力有显著贡献,同时给出了实质性加工处理过程的判断条件。

解释第13号引入集中度测试规定,可以简化评估企业购入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业务。集中度测试仅适用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购买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的判断。

(下转3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