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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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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35版)

2021-06-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5版)

对于公司本年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未选择采用集中度测试,而是根据上述经修订的业务的定义执行三要素评估后得出。

(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会计估计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公司2020年11月6日披露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1、更正原因

长城汽车于2020年10月23日在指定网站及报刊公告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由于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已于2020年9月11日完成,本公司总股本已由9,176,572,500股(包括6,077,032,500股A股及3,099,540,000股H股)减至9,175,953,300股(包括6,076,413,300股A股及3,099,540,000股H股)。

2、更正内容

公司对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中主要财务数据更正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表中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更正内容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此次更正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的影响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财务报表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七、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一)资产状况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比例较为稳定。公司流动资产主要是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以及存货等,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生产经营所需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未来的资产规模预计将呈上升趋势。

(二)负债状况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的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等构成,为优化公司的负债结构,公司对长期和短期银行借款的金额做了适当调整,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的占比有所提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公司的负债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负债结构将会更加合理。

(三)盈利能力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相对稳定。2020年初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受到一定冲击。但随着国内疫情防控形势逐渐向好,公司自2020年二季度开始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呈现企稳回升态势,全年营收和净利润保持增长。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短期内可能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但随着研发项目不断赋能公司新产品,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和业绩也将相应提升,同时随着可转债持有人陆续转股后财务费用的节省,未来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务预计将会得到较大提升。

八、财务性投资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依据

1、财务性投资的认定标准

(1)根据中国证监会2016年3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有关财务性投资认定的问答》,财务性投资包括以下情形:①《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明确的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②对于上市公司投资于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2)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3)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6月发布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

1)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不包括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期限较长指的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

4)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2、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6月发布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计算口径。

(二)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情况

2020 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自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即2020年5月6日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实施或拟实施的对外投资包括理财产品投资、对上海钧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钧瀛”)的权益性投资,具体分析如下:

1、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属于财务性投资范畴的新增实施或拟实施的产业基金和并购基金投资,其他围绕产业链上下游、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的新增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投资情况如下:

(1)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2020年9月29日,发行人作出《投资决定》,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同意作为有限合伙人成立上海钧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0年12月9日,发行人与天津立中合金集团有限公司、宁波钧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签署了《上海钧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发行人认购上海钧瀛2,100万元合伙份额,出资比例49.9881%,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实缴出资额2,100万元。

(2)投资方向

根据《上海钧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该合伙企业的合伙目的是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合伙企业的投资方向主要聚焦于汽车产业链上下游,涵盖生产制造、零部件、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数字化等相关产业。

(3)分析与结论

公司是全球知名的SUV和皮卡制造企业,主要从事整车研发和生产业务,也具备发动机、变速器等核心零部件的自主配套能力。公司旗下拥有哈弗、WEY、欧拉和长城皮卡四个品牌,产品涵盖SUV、轿车、皮卡三大品类,动力包括传统动力车型和新能源车型。

公司通过投资上海钧瀛,可以推动汽车智能技术开发产业发展。同时,公司通过投资上海钧瀛,可以寻求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合作机会,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因此,该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新增拆借资金的情形。

3、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新增委托贷款的情形。

4、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无财务公司。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新增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5、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新增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其他购买金融产品的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均系期限短、预期收益率较低的低风险产品,旨在提高公司银行存款的资金管理效率,不属于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也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故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完成对合营企业天津滨银的增资,增资金额45亿元。天津滨银于2014年5月成立,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公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天津滨银为监管机构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

长城汽车向天津滨银增资45亿元系围绕汽车产业链下游以获取渠道(消费者)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但出于谨慎性考虑,将其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发行人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减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将长城汽车向天津滨银增资金额45亿元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800,000.00万元(含800,000.00万元)调减为不超过350,000.00万元(含350,0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具体用途亦作相应调整,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

7、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新增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8、公司拟实施的其他财务性投资情况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拟实施的其他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公司已经出具了关于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前不实施财务性投资的承诺。

(三)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主要由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组成,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系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本金金额为456,400万元;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公司存放在合营企业天津滨银的股东存款,金额为1,037,265.79万元。此外,公司其他权益工具主要系对中发联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智能车联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国汽(北京)汽车轻量化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投资,金额分别为420.00万元、50.00万元、300.00万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系对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投资,金额为2,450.00万元。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投资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26.56%。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的投资理财产品本金合计456,4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均系期限短、预期收益率较低的低风险产品,旨在提高公司银行存款的资金管理效率,不属于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也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故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流动资产-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1,037,265.79万元,均为公司在合营企业天津滨银的股东存款。天津滨银于2014年5月成立,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公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天津滨银为监管机构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根据发行人与天津滨银于2015年5月签订的《股东存款协议》及其后签订的补充协议,该存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加上上浮幅度(上浮幅度由双方协商确定)计付。根据《股东存款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其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公司与天津滨银于2020年10月23日签订的补充协议,公司在天津滨银2020年及2021年单日存款余额上限分别不超过人民币1,170,000万元及人民币1,270,000万元。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汽车整车销售,天津滨银主营业务系为购车客户提供购车贷款,其中包括向购买长城旗下品牌全系车型的客户提供贷款服务。公司向天津滨银存入股东存款既有利于支持其业务发展,也有利于公司自有资金获取较高利率的回报,同时有助于公司提高购车金融支持服务水平,对公司汽车销售业务规模扩大有积极影响。因此,公司在天津滨银的股东存款属于围绕产业链下游以获取消费者为目的的投资,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符合业态所需和行业发展惯例,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不属于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权益工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余额为770.00万元,全部为产业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为2,450.00万元,全部为产业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5、其他财务性投资情况

除上述投资外,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未持有其他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四)结合公司是否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资方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投资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包括上海钧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

1、上海钧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及投资目的

上海钧瀛是一家境内有限合伙企业,发行人为其有限合伙人并认缴其49.9881%合伙份额,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宁波钧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钧瀛成立于2020年10月,合伙期限为50年。该合伙企业的合伙目的是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合伙企业的投资方向主要聚焦于汽车产业链上下游,涵盖生产制造、零部件、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数字化等相关产业。

(2)投资决策机制

除协议规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事务应当由合伙人会议通过。合伙人会议应经过半数普通合伙人及占总有限合伙人出资额过半数的有限合伙人通过。

(3)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应按照各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比例予以确定。合伙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发行人未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及收益率。

综上所述,上海钧瀛相关投资决策需经过半数普通合伙人及占总有限合伙人出资额过半数的有限合伙人通过,发行人实质上不控制上海钧瀛,不应将上海钧瀛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方出资不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2、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及投资目的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是一家境内有限合伙企业,发行人为其有限合伙人并认缴其0.42%合伙份额,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成立于2019年6月,合伙期限为10年。该合伙企业的合伙目的是为投资人创造稳定的投资回报;合伙企业的投资领域为包括智能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在内的先进制造业及相关生产性服务业。

(2)投资决策机制

1)投资决策委员会

①普通合伙人专门为合伙企业设置由五名投资专业人士组成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其中主任委员一名,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机会进行专业的独立决策。为避免疑义,投资决策委员会不属于合伙企业的下设机构。

②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合伙企业投资及投资变现的最终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由普通合伙人、管理服务机构具体执行,并对合伙企业产生法律约束力。具体投资决策制度由普通合伙人制定。

③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合伙企业项目行使决策权时应审慎、勤勉,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及合伙协议的约定。

2)投资决策权限

①合伙企业财产的项目投资决策需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方可通过。

②未经理事会同意,合伙企业:

A.对任何一个项目投资的投资本金不得达到或超过贰拾亿元(¥2,000,000,000.00)

B. 对子基金的总投资本金不得超过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20%。

(3)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

1)费用和损益分配的原则

合伙企业取得任一项目投资收入,应于取得该项目投资收入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基于基金整体分配原则,具体在合伙人之间按照约定顺序进行分配。

2)现金分配

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合伙企业取得的项目投资收入与其他投资收益不得再用于项目投资,其中的可分配收入应于取得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尽早分配。

发行人未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及收益率。

综上所述,发行人实质上不控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不应将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方出资不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九、诉讼、仲裁情况

(一)发行人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尚未了结诉讼、仲裁事项及预计负债计提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尚未了结诉讼、仲裁事项共计27起,涉诉金额合计2,407.62万元,其中涉诉金额平均为89.17万元,最高为331.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件、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应用指南》的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应将其确认为负债:一是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二是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这里的“很可能”指发生的可能性为“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5%”;三是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上述公司未决诉讼均在审理中,起诉书中描述的请求金额仅是原告单方面的诉讼请求,尚未得到司法判决的认可,涉案金额也需法院进一步裁定;公司根据到目前取得的证据,认为上述诉讼很可能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不构成现时义务,因此无需计提预计负债。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应计提而未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况。

(二)发行人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尚未了结诉讼、仲裁事项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尚未了结诉讼、仲裁事项共计13起,涉诉金额合计720.45万元,其中涉诉金额平均为55.42万元,最高为3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件、万元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对于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尚未了结诉讼、仲裁事项,发行人结合诉讼仲裁情况对相关事项进行谨慎判断,对于涉及减值的事项已根据会计准则规定计提了226.76万元的减值准备,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三)发行人作为第三人的尚未了结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第三人的尚未了结诉讼、仲裁事项共计4起,涉诉金额合计45.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件、万元

发行人作为第三人的上述诉讼事项均未达到计提预计负债的标准,因此无需计提预计负债。

第六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公开发行A股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万元(含3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或者引入外部投资者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有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及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一)新车型研发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630,970.81万元,投资于长城汽车自主品牌的车型研发,其中包括4款SUV车型、2款皮卡车型以及3款新能源车型。本项目不涉及新的土建工程,研发支出主要包括新车型研发涉及的专用资产投入、研发人员薪酬、材料、试验认证等。本项目由上市公司长城汽车实施。

2、项目的研发内容

(1)SUV车型

①车型1

第四代H6,哈弗品牌的核心产品。内外饰造型、智能化等属性将全面进化,保持细分市场城市竞争力领先。

②车型2

接替二代VV7,与主流合资SUV竞争,作为WEY品牌旗舰车型为WEY品牌贡献增量和利润,提升品牌形象。

③车型3

动力组成包括3.0T V6+48VP0+9AT+四驱、3.0T V6+9HAT(PHEV)+四驱、2.0T V6+9HAT(PHEV)+四驱。采用非承载车身结构,前后双叉臂独立悬架。

④车型4

包括3.0T V6发动机技术,P2动力技术,动力底盘模块,车身上车体模块,智能网联模块,搭载半主动稳定杆、涉水模式、3.0T+P2、星空顶棚等新技术。

(2)皮卡车型

①车型5

1)豪华感知:外观高大威猛的体量感,内饰造型时尚设计精美,现代豪华;同级领先的座椅舒适度与NVH水平,营造静谧舒适的驾乘空间;

2)智能科技:“L2+”级别自动驾驶,代客泊车、自动导航、车载AI等全地形+透明底盘+遥控越野+三把锁智能越野。

②车型6

1)全新车身结构的精度、强度及结构功能创新,包括耐久疲劳、NVH模态、安全碰撞强度;

2)全新的网络架构及智能科技融入,包括L2+智能驾驶,语音识别功能,云端上传,5G信号交互等;

3)全新底盘动力的研发,包括动力输出,全新变速器匹配,悬架结构创新,车架的强度性能等。

(3)新能源车型

①车型7

在A30平台基础上,车身和内外饰全新造型开发,电气网络架构全新设计,融入智能化、高性价比、高安全系数的设计理念,打造一款具备强竞争力的A+级轿车。

②车型8

1)全新车身结构的精度、强度及结构功能创新,包括耐久疲劳、NVH模态、安全碰撞强度;

2)全新的网络架构及智能科技融入,包括L2+智能驾驶,语音识别功能,云端上传,5G信号交互等;

3)全新底盘动力的研发,包括悬架结构创新,高密度电池布置方案、大功率电机匹配等。

③车型9

基于全新打造的ME平台进行开发,以精美时尚的造型设计、越级空间体验、全方位安全设计及智能科技配备为设计理念,打造集安全、智能于一身的高性价比产品。

3、项目的必要性

(1)紧跟消费升级步伐,努力打造经典产品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国内消费者的消费能力和消费结构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中国正从初级消费市场向成熟市场转变,增购、换购逐渐取代首次购车成为汽车消费的主流。与此同时,消费者的购车诉求也日益成熟,消费者对于车的需求已经从简单的代步转向追求品质感、科技感、个性化。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开发出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畅销车型,逐步成长为自主品牌的领军企业,公司推出的哈弗品牌SUV连续11年蝉联中国SUV销量冠军;WEY品牌创立3年,已经成为首个突破40万辆的中国豪华SUV品牌;长城皮卡连续23年保持国内、出口销量双第一;长城炮自推出后,供不应求,月销突破1.5万辆;电动车品牌欧拉推出后势如破竹,销量快速增长。未来,公司需要继续通过相关车型的改款以及推出有竞争力的新车型,敏锐把握消费者消费需求及结构的变化,努力打造经典产品,实现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和市场占有率的不断提高。

(2)加快电动车型布局,抢占新能源广阔市场

新能源汽车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是我国汽车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的重点突破方向。2020年11月,国务院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新能源汽车未来市场空间广阔。近年来,新能源造车新势力不断推出新品牌新产品,特斯拉强势进军国内市场,传统汽车主机厂新能源化步伐加速。在此背景下,公司近年来持续加大新能源汽车研发投入,电动车品牌欧拉推出后势如破竹。但在电动车市场,公司车型布局完整性和竞争对手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因此,加快电动车型布局,抢占新能源汽车广阔市场是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

4、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整车销售触底回升,行业发展前景良好

中国汽车行业经历了逾10年的高速增长,于2018年第四季度开始进入周期性下滑,产销量出现了负增长,2019年产销量进一步下降,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加速了汽车行业的见底。根据国家信息中心和IHS Markit的预测,2021年起汽车市场将在低基数下恢复正增长,后续增幅逐步放缓并将趋于平稳,车市将整体呈现触底回升状态。与此同时,根据世界银行2019年发布的数据,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为173辆,排名仅位于第17位,而同期美国、日本和德国分别为837辆、591辆和589辆。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相比发达市场尚有较大差距,特别是我国三四线城市和农村地区,仍有很大的增长空间。总体来看,我国汽车行业整体呈现触底回升态势,且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尚处于较低水平,公司积极投入新车型研发具备广阔的市场空间。

(2)国家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新能源车型享有政策红利

随着全球能源危机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产业节能化、环保化发展被高度重视,发展新能源汽车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共识。作为国家重点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新能源汽车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及有序引导。

2015年,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2025》,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列为十大支持重点突破发展的领域之一,并提出“推动自主品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同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方针。2016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指出我国要推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壮大,构建可持续发展新模式,推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成为支柱产业。2020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包括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补贴平缓退坡等多项重要政策措施,继续支持国内新能源汽车发展,同时上海、广州、深圳等多地采取给予购置补贴、充电补贴等方式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此外,2020年11月,国务院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19年国内新能源汽车实现销量120.6万辆,渗透率仅为4.68%,与规划的目标存在较大差距。新能源汽车长期增长趋势明确,行业发展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

国家层面的大力支持为公司新能源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政策保障。

(3)品牌积淀深厚,布局强势车型

公司旗下SUV产品包括哈弗品牌和WEY品牌,哈弗品牌在原来H系、F系的基础上推出全新SUV品类哈弗大狗,其强大的产品矩阵已经实现各个SUV细分市场的全面覆盖,哈弗品牌SUV连续11年蝉联中国SUV销量冠军;WEY品牌创立3年,已经成为首个突破40万辆的中国豪华SUV品牌;长城皮卡连续23年保持国内、出口销量双第一;长城炮自推出后,供不应求,月销突破1.5万辆;电动车品牌欧拉推出后势如破竹,销量快速增长。上述相关车型系列已在公司生产多年,积淀深厚,市场认可度较高,本次募投项目围绕SUV、长城皮卡、新能源车进行投资,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及消费者需求变化布局适销对路的强势车型研发,市场前景良好。

(4)研发实力雄厚,产业化经验丰富

在研发环节,公司坚持“精准投入”,追求行业领先,为打造“科技长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已先后在中国、日本、美国、德国、印度、奥地利和韩国设立海外研发中心,构建以中国保定总部为核心,涵盖欧洲、亚洲、北美的“七国十地”全球化研发布局。公司总投资50亿元打造的哈弗技术中心于2015年5月投入使用,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整车研发技术中心之一,总建筑面积达26万平方米,包含研发中心、试制中心、试验中心、造型中心和数据中心五大区域。该研发技术中心可完成产品企划、造型规划、工程设计、产品试制及试验等完备的整车产品开发工作。公司注重研发人员的培养和引进,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和职业发展空间。截至2020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9,347人,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30.62%。此外,公司具备管理大量研发项目及产业化的丰富经验,具有有效的管理体系和强大的管理能力,能够保障研发项目的高效推进以及后续产业化。

(5)研产供销体系完备,智慧工厂保障有力

公司作为自主品牌领军企业,已形成了成熟完善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体系,采购、研发、制造规模优势明显。公司长期致力于核心零部件的自主研发及生产,大幅提升整车在技术、质量与成本上的竞争力,实现了核心零部件技术的自力更生,同时通过与博世、大陆、法雷奥、哈曼等世界顶级供应商建立深度合作,推动零部件技术的不断升级,打造完善的国际零部件供应体系。长城汽车始终将经销商视为事业伙伴、利益共同体,以真诚协作、互利共赢的合作理念,为经销商提供全面、优质的销售服务支持和政策支持,与旗下经销商建立了牢不可破的伙伴关系。同时,以徐水整车基地为代表的长城智慧工厂是国内少数集研发、试验、生产于一体的汽车生产基地,高速环道、整车研发试车场一应俱全,为公司新车型研发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

5、项目报批事项

本项目于2020年12月16日在河北保定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履行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经发局备字〔2020〕28号,项目代码为:2012-130671-89-04-400345;本项目为研发项目,计划利用公司现有研究场所,不涉及生产环节,不产生环境影响,不涉及办理环评手续;本项目未新增项目用地,不涉及用地审批。

6、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为研发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随着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能即时推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汽车产品,丰富公司产品类型,同时提升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份额,提升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加未来相关营业收入及盈利能力。

7、项目投资规模

(1)本项目具体投资安排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630,970.81万元,投资于长城汽车自主品牌的车型研发,其中包括4款SUV车型、2款皮卡车型以及3款新能源车型。项目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本项目投资数额的测算过程

1、SUV项目

SUV项目投资总额为324,895.6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四款车型。

(1)车型1

1)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

本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投资明细拟使用募集资金部分,均属于资本性支出。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本项目投资数额根据项目研发方向及具体开发内容,并结合过往产品开发项目经验,综合评估确认。投资内容主要为车型开发所发生的直接支出,包含项目开发过程中的材料费、试验费、设计开发费用和支付的其他费用,包含项目开发人工成本等费用,不包含水电费、折旧摊销等间接费用。

①造型设计、对标和产品开发涵盖内容

造型设计、产品设计和开发总投资金额为12,201.62万元。

②整车和零部件试验验证涵盖内容

整车和零部件试验验证总投资金额为1,858.16万元。

③ 冲压、车身、涂装、总装工艺设计与开发涵盖内容

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工艺设计与开发总投资金额为41,526.24万元。

④其他费用

注:其他相关费用包含车型公告和认证费用等。

其他费用总投资金额为3,409.59万元。

(2)车型2

1)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

本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投资明细拟使用募集资金部分,均属于资本性支出。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本项目投资数额根据项目研发方向及具体开发内容,并结合过往产品开发项目经验,综合评估确认。投资内容主要为车型开发所发生的直接支出,包含项目开发过程中的材料费、试验费、设计开发费用和支付的其他费用,包含项目开发人工成本等费用,不包含水电费、折旧摊销等间接费用。

①造型设计、对标和产品开发涵盖内容

造型设计、产品设计和开发总投资金额为43,992.93万元。

②整车和零部件试验验证涵盖内容

整车和零部件试验验证总投资金额为10,030.44万元。

③冲压、车身、涂装、总装工艺设计与开发涵盖内容

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工艺设计与开发总投资金额为33,944.62万元。

④其他费用

注:其他相关费用包含车型公告和认证费用等。

其他费用总投资金额为4,689.00万元。

(3)车型3

1)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

本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投资明细拟使用募集资金部分,均属于资本性支出。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本项目投资数额根据项目研发方向及具体开发内容,并结合过往产品开发项目经验,综合评估确认。投资内容主要为车型开发所发生的直接支出,包含项目开发过程中的材料费、试验费、设计开发费用和支付的其他费用,包含项目开发人工成本等费用,不包含水电费、折旧摊销等间接费用。

①造型设计、对标和产品开发涵盖内容

造型设计、产品设计和开发总投资金额为50,106.39万元。

②整车和零部件试验验证涵盖内容

整车和零部件试验验证总投资金额为13,837.00万元。

③冲压、车身、涂装、总装工艺设计与开发涵盖内容

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工艺设计与开发总投资金额为28,671.59万元。

④其他费用

注:其他相关费用包含车型公告和认证费用等。

其他费用总投资金额为7,203.93万元。

(4)车型4

1)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

本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投资明细拟使用募集资金部分,均属于资本性支出。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本项目投资数额根据项目研发方向及具体开发内容,并结合过往产品开发项目经验,综合评估确认。投资内容主要为车型开发所发生的直接支出,包含项目开发过程中的材料费、试验费、设计开发费用和支付的其他费用,包含项目开发人工成本等费用,不包含水电费、折旧摊销等间接费用。

①造型设计、对标和产品开发涵盖内容

造型设计、产品设计和开发总投资金额为27,006.77万元。

②整车和零部件试验验证涵盖内容

整车和零部件试验验证总投资金额为2,936.53万元。

③冲压、车身、涂装、总装工艺设计与开发涵盖内容

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工艺设计与开发总投资金额为37,861.20万元。

④其他费用

注:其他相关费用包含车型公告和认证费用等。

其他费用总投资金额为5,619.66万元。

2、皮卡项目

皮卡项目投资总额为137,433.1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两款车型。

(1)车型5

1)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

本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投资明细拟使用募集资金部分,均属于资本性支出。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本项目投资数额根据项目研发方向及具体开发内容,并结合过往产品开发项目经验,综合评估确认。投资内容主要为车型开发所发生的直接支出,包含项目开发过程中的材料费、试验费、设计开发费用和支付的其他费用,包含项目开发人工成本等费用,不包含水电费、折旧摊销等间接费用。

①造型设计、对标和产品开发涵盖内容

造型设计、产品设计和开发总投资金额为16,875.27万元。

②整车和零部件试验验证涵盖内容

整车和零部件试验验证总投资金额为1,981.77万元。

③冲压、车身、涂装、总装工艺设计与开发涵盖内容

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工艺设计与开发总投资金额为53,407.38万元。

④其他费用

注:其他相关费用包含车型公告和认证费用等。

其他费用总投资金额为3,752.06万元。

(2)车型6

1)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

本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投资明细拟使用募集资金部分,均属于资本性支出。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本项目投资数额根据项目研发方向及具体开发内容,并结合过往产品开发项目经验,综合评估确认。投资内容主要为车型开发所发生的直接支出,包含项目开发过程中的材料费、试验费、设计开发费用和支付的其他费用,包含项目开发人工成本等费用,不包含水电费、折旧摊销等间接费用。

①造型设计、对标和产品开发涵盖内容

造型设计、产品设计和开发总投资金额为18,994.54万元。

②整车和零部件试验验证涵盖内容

整车和零部件试验验证总投资金额为2,892.64万元。

③冲压、车身、涂装、总装工艺设计与开发涵盖内容

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工艺设计与开发总投资金额为34,221.72万元。

④其他费用

注:其他相关费用包含车型公告和认证费用等。

其他费用总投资金额为5,307.78万元。

3、新能源项目

新能源投资总额为168,641.9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三款车型。

(1)车型7

1)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

本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投资明细拟使用募集资金部分,均属于资本性支出。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本项目投资数额根据项目研发方向及具体开发内容,并结合过往产品开发项目经验,综合评估确认。投资内容主要为车型开发所发生的直接支出,包含项目开发过程中的材料费、试验费、设计开发费用和支付的其他费用,包含项目开发人工成本等费用,不包含水电费、折旧摊销等间接费用。

①造型设计、对标和产品开发涵盖内容

造型设计、产品设计和开发总投资金额为8,241.92万元。

②整车和零部件试验验证涵盖内容

整车和零部件试验验证总投资金额为2,197.99万元。

③冲压、车身、涂装、总装工艺设计与开发涵盖内容

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工艺设计与开发总投资金额为33,051.31万元。

④其他费用

注:其他相关费用包含车型公告和认证费用等。

其他费用总投资金额为1,725.77万元。

(2)车型8

1)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

本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投资明细拟使用募集资金部分,均属于资本性支出。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本项目投资数额根据项目研发方向及具体开发内容,并结合过往产品开发项目经验,综合评估确认。投资内容主要为车型开发所发生的直接支出,包含项目开发过程中的材料费、试验费、设计开发费用和支付的其他费用,包含项目开发人工成本等费用,不包含水电费、折旧摊销等间接费用。

①造型设计、对标和产品开发涵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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