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1-041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额度上限为人民币2.45亿元。
● 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满足低风险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短期(不超过1年)。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况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额度上限为人民币 3.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低风险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止目前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10.9001亿元(单日最高余额为3.3亿元),到期理财已全部按时收回,尚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为2亿元,经公司 2021 年 5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未到期理财产品购买结果予以确认。
鉴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已到期,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进度资金需求以及实际资金状况,公司拟对额度上限为人民币2.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1、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求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5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资产及现金认购募集资金总额为792,690,000.00元,其中资产认购部分为308,571,100.00元,募集现金484,118,9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现金部分为人民币473,776,491.1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4月22日出具的天健验〔2020〕8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3、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低风险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审慎评估现金管理的风险,现金管理评估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1、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对额度上限为人民币2.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产品品种
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低风险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5、信息披露
在执行时,实际购买金额或理财收益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后,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情况
公司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已公开上市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全国性商业银行、规模和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及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风险提示
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低风险型产品,但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因素影响,现金管理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收益可能具有不确定性。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低风险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者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需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审议程序以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对额度上限为人民币2.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低风险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及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等,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八日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1-040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6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议案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1号)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2号)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43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八日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1-042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人民币4亿元,增加后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合计为人民币9.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的类型:低风险、流动性强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
为充分使用公司现有闲置资金,盘活存量资源,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从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提高至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概况
1、投资额度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2021年2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及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含5.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本金)购买银行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短期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的投资。
为充分使用公司现有闲置资金,盘活存量资源,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予的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提高至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额度调整至人民币9.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4.78%。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流动性强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短期低风险、流动性强的银行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不得用于除国债逆回购外的其他证券投资。
3、投资决议有效期
投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
4、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
二、风险控制措施
1、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证券投资部门应负责及时履行对投资理财业务的内部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流动性强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由于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额度调整至人民币9.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4.78%,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故本次委托理财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额度,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采取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人民币万元
■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601002 证券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2021-043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2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松海路66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23日
至2021年6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议案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于2021年6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到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松海路66号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松海路66号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书面回复地址: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松海路66号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14100
联系电话:0573-84185042、84098888-115
传 真:0573-84098111
联系人:俞先生 张小姐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