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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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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安张江光大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战略投资者基金份额限售和锁定的公告

2021-06-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基本信息

基金全称:华安张江光大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508000

基金简称:张江REIT

业务类型:场内份额限售、场外份额锁定

业务生效时间:2021年6月7日

二、场内份额限售、场外份额锁定明细

(一)REITs场内份额限售

注:1、其他战略投资者指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以外的战略投资者;

2、限售期自基金上市之日起计算。

(二)REITs场外份额锁定

注:限售期自基金上市之日起计算。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华安张江光大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战略投资者基金份额限售和锁定生效后,场外已锁定生效的份额不能转托管至场内。战略投资者有限售期的场外份额如需转托管至场内,应在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限售和锁定生效前完成转托管,或于战略投资者基金份额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转托管业务。

2、本公告仅对战略投资者场内份额限售、场外份额锁定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1年5月26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安张江光大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8日

华安张江光大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6月8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二、基金募集情况

(一)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

3、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直接归入基金资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实际金额以结息为准。

(二)战略投资者配售情况及原始权益人初始持有基础设施项目权益的比例说明

1、战略投资者名称、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

本次基础设施基金发售的战略投资者包括基础设施项目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以及其它专业机构投资者。根据基金管理人与各战略投资者分别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参与本次发售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认购份额及限售期安排如下:

(1)本次发售战略配售中,原始权益人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珠海安石宜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认购1亿份,占本基金发售总量的20%,限售期为60个月。

(2)除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以外的专业机构投资人参与基础设施基金份额战略配售合计认购17,665万份,占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数量的35.33%,限售期为12个月。

参与本次发售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认购份额及限售期安排,符合《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第十八条、《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的规定,符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华安张江光大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询价公告》相关约定。

2、原始权益人初始持有基础设施项目权益的比例说明

本基金的原始权益人包括上海光全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全投资”)及光控安石(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安石”),初始持有上海安恬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比例分别为99%及1%。

(三)本基金发售结果说明

根据《华安张江光大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发售公告”),本基金发售份额总额为5亿份。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协商确定本基金认购价格为2.990元/份。本基金通过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战略配售”)、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发售(“网下发售”)及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公众发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售。

各类投资者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获配网下机构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自主配售的结果符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发售公告》相关约定。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基金无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认购,或实认购份额数量少于报价时拟认购份额数量的网下投资者。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战略投资者最终配售情况以本公告中披露信息为准。本公告一经披露,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认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2、本基金为基础设施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场外份额持有人需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才可卖出或申报预受要约。

3、为向投资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自2021年6月8日起开通本基金场外转托管至场内业务。为办理本基金上市业务,2021年6月17日暂停办理场外转托管至场内业务一日,次日起重新开放。根据《关于华安张江光大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战略投资者基金份额限售和锁定的公告》,战略投资者基金份额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转托管业务。

4、本公告仅对基金合同生效有关事项予以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1年5月26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安张江光大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5、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