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1-038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6月8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虞宙斯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袁权、夜文彦、李权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6月27日届满,经公司控股股东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兴融4号资管计划”)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虞宙斯先生、蔡文洁女士、郝赫先生、任大霖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6月27日届满,经公司控股股东兴融4号资管计划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任一先生、黄峰先生、彭正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产业发展,完善公司公共设施配套,加强节能环保技改,推进科技进步,实现公司投入产出科学化、效益最大化,公司制定了《2021年度投资计划》。公司2021年计划完成投资7,611万元。具体如下:
1、产业发展投资项目5个,2021年计划投资额4027万元,占2021年投资计划总额的52.91%;
2、安全、环保及节能减排项目5个,2021年计划投资额663.5万元,占2021年投资计划总额8.72%;
3、技改项目5个,2021年计划投资额1410.5万元,占2021年投资计划总额的18.53%;
4、科技进步项目9个,2021年计划投资额1360万元,占2021年投资计划总额的17.87%;
5、其他项目1个,2021年计划投资额150万元,占2021年投资计划总额的1.97%。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审核2021年度投资计划范围内的投资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相关工作安排,同意于2021年6月29日在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绿港村1068号上海桃源水乡大酒店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
1、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9、关于2021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10、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0)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1-039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6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
监事会主席袁权先生召集和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6月27日届满,公司控股股东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提名袁权先生、夜文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袁权先生、夜文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610 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1-040
证券代码:900906 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29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绿港村1068号上海桃源水乡大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29日
至2021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及6月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提前登记确认。登记方式如下:
1、法人股东凭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1)、股票帐户卡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1)、股票帐户卡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登记,信函请注“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6、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1年6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虹口区海伦路440号金融街海伦中心A座9层905;邮政编码:200086。联系电话:18918578526。联系人:范一文。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海伦路440号金融街海伦中心A座9层905;
联系人:范一文;
电话:18918578526;
会议联系邮箱:zhongyidash@163.com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鉴于目前处于肺炎疫情期间,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须符合防疫的有关规定。为保护股东健康、防止病毒扩散,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建议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公告编号:2021-041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6月27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开展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4名。经公司控股股东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提名(以下简称“兴融4号资管计划”),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虞宙斯先生、蔡文洁女士、郝赫先生、任大霖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任一先生、黄峰先生、彭正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附后)。
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将就提名上述候选人形成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经公司控股股东兴融4号资管计划提名,公司监事会提名袁权先生、夜文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监事会将就提名上述候选人形成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职工代表监事1名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附件1:
董事及监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虞宙斯,男,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伦敦帝国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历任信达证券上海分公司业务总监,现任职于信达证券总部。2021年2月22日起任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蔡文洁,女,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学士。历任京大油田化学研究所会计,大连亿利化学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总经理助理,辽宁省证券公司大连总部财务主办,信达证券大连中山路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2019年12月起任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郝赫,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香港中文大学经济学哲学硕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经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经理、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信托经理,现任信达证券资产保全业务负责人。2020年3月起任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任大霖,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工学硕士。曾任职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就职于信达证券。2020年3月起任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任一,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专业毕业,律师;2007年至2010年在河南华灵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2010年至2012年在锦湖(中国)轮胎销售有限公司任职法务专员;2012年-2015年在上海安盟律师事务所历任实习律师,律师;2015年至2018年在上海黄河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现为上海市天寅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年6月起任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峰,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中国银行崇文区支行信贷科、信用卡科科员、科长,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职务,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职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4月起任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9月起任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3月起任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彭正昌,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财务管理专业)博士,香港中文大学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1年起,历任江西宜丰中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四川高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海南省南海现代渔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苏州康代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杭州英涉时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4月起任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袁权,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兵器工业第二O五研究所财务审计处财务主管,中国信达西安审计分部副经理、证券业务部经理,信达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场外市场部执行总监。2019年12月起任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夜文彦,男,1984年出生,2016年7月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具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曾就职于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北京乐通律师事务所,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任职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017年8月起为信达证券稽核审计部员工。2019年3月起任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