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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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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海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1-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1-042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海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累计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66.53亿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47.12 %,无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 本次担保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6月8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一重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海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三一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新界上水龙琛路 39 号上水广场1001室

注册资本:28,192万美元

经营范围:开展投资、在海外销售产品及产品的维修服务、新产品试制、装配加工及配套设施等业务。

与本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

经营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三一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三一国际发展”)经审计的总资产1,852,845.20万元,净资产164,155.60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3,969.60万元,净利润-20,031.80万元。

二、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为开拓海外销售市场,优化融资条件、降低融资成本,三一国际发展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2亿美元银团融资贷款,公司为上述银团融资贷款提供全额担保,被担保的主债务期限不超过5年。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安排

上述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核定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刘华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累计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266.53亿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 47.12 %,无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1年6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海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开拓海外销售市场,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董事会认为担保对象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必要的担保有利于增强其融资能力;公司本次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1-044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18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三一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5月2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9.23%股份的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在2021年6月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于2021年6月8日审议通过《关于为海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提请将该项议案内容提交公司2021年6月1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1年5月2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6月18日15点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三一产业园行政中心一号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18日

至2021年6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已分别于2021年5月29日、2021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议案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6、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1)审议议案4时,公司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梁稳根、唐修国、向文波、易小刚、周福贵、袁金华、毛中吾等应回避表决;(2)审议议案6、7、8时,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相关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1-040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稳根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海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开拓海外销售市场,优化融资条件、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三一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2亿美元银团融资贷款,公司将为上述银团融资贷款提供全额担保,被担保的主债务期限不超过 5年。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为海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红利0.60元)将于2021年6月16日实施完毕,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自2021年6月16日起,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11元/股调整为6.51元/股。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1-041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6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道君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海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必要的担保有利于增强其融资能力;公司本次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1-043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

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6月8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自2021年6月16日起,对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6年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将于2021年6月16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二)调整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其中,派发现金股利时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

(1)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7.11-0.60=6.51元/股。

二、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价格调整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四、公司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价格调整的具体内容及现阶段已履行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1-045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临时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的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经决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点意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共计不超过4,205人,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任职;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规模不超过269,508,425元。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王全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219,498股,占盛和资源总股本的6.85%。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王全根先生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万股(未超过其持股数的2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1%;减持价格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实施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和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事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说明:1、此处减持比例是按公司2016年的总股本计算;

2、王全根先生2016年减持1000万股的交易方式为大宗交易方式。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王全根先生于2012年7月承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本人对盛和资源拥有权益的股份自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上述锁定期限届满之后相关股份的处置将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王全根先生承诺在成为上市公司股东后,将独立履行股东职责、行使股东权利,不会与上市公司其他任何股东形成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系王全根先生根据自身经营资金需要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王全根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王全根先生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邦宝益智 公告编号:2021-047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2021-047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3-09片区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锭辉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林卫忠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2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均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2均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怡雯、姚雪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意见。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9日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60 证券简称:国检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0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5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2,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4,451,00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7,749,000.00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内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项目实施主体(如涉及)、保荐机构与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履行监管协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一)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情况

2016年11月28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五棵松支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安信证券”)订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北京银行五棵松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20000019324100013474952。截至本公告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支出完毕。

2017年9月27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广东中科华大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五棵松支行”)、安信证券订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广东公司在北京银行五棵松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20000034005900015464013。截至本公告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支出完毕。

公司对以上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及与上述各方签订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执行,鉴于以上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对相关账户予以注销。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手续。与上述账户对应的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后,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均注销完毕。

特此公告。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8日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2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1-047号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润田”)持有公司股份198,520,9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2%,本次部分解除质押前, 中山润田质押股份数量158,585,3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79.88%。本次部分解除质押后, 中山润田剩余质押股份153,885,3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77.52%。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山润田关于办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后续如有相关质押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1056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6月2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在其电子商务平台公告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十三批采购(营销项目第一次电能表(含用电信息采集)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上述招标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预计中标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26,039.0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经营合同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近日,公司收到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国网物资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

一、中标通知书主要内容

1、招标项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十三批采购(营销项目第一次电能表(含用电信息采集)招标采购)(招标编号:0711-21OTL05522008)

2、招标单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3、中标单位: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中标货物名称:A级单相智能电能表、B级三相智能电能表、C级三相智能电能表、集中器及采集器(含能源控制器公变)、专变采集终端(含能源控制器专变)

5、中标总金额:人民币26,039.06万元

二、招标单位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5月13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82,9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辛保安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

经营范围: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招标单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项目中标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6,039.06万元,约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7.80%。本次项目中标合同的履行预计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下属相关公司签订正式项目合同,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以签订的项目合同相关商务条款为准。在签订正式合同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