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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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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1-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参加了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东方国信,代码:300166)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公募基金投资东方国信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1年6月7日数据。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九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加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玛科技”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下申购。本公司控股股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爱玛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爱玛科技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86元/股,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现将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爱玛科技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的结果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九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规定,经协商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据此修订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中相关内容。现将主要修订情况公告如下(基金合同具体修订详见附件):

一、对基金合同的修订

(一)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该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收取销售服务费。基于此,在基金合同“二、释义”中新增“销售服务费”释义,并在后续章节相关内容中增加有关“销售服务费”表述。

(二)在基金合同“十、基金的基本情况”中新增“(六)基金份额类别”内容如下: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或其他条件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的,称为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赎回时收取后端申购费的,称为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前后端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 类基金份额。A 类、B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销售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发展需要,为本基金增设新的份额类别。新的份额类别可设置不同的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等其他条件,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规则等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公告。”

(三)在基金合同“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中新增如下内容,相关序号顺序调整:

“3.本基金份额分为多个类别,适用不同的申购费或销售服务费,投资者在申购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四)在基金合同“二十二、基金费用与税收”中增加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如下:

“3.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本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其中,A/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0%。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经登记机构代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五)在基金合同“二十三、基金收益与分配 (三)收益分配原则”中区分不同基金份额类别进行约定,即“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二、对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修订

除与基金合同修订内容一致部分外,基金管理人还在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中新增了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数量限制、费用设置及相关举例,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原相关描述适用A类、B类基金份额。新增内容具体如下:

(一)新增C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数量限制如下:

“1、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A类、B类、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赎回业务,每次最低申购金额均为1.00元(含申购费),每次赎回申请均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保留的各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A类、B类、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赎回业务,每次最低申购金额、每次最低赎回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该代销机构(网点)保留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新增C类基金份额费用设置如下:

1、“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

2、“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收取的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三)新增C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及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1、新增C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计算方法及举例如下:

“如果投资者选择申购C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假定T日的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元,投资者申购金额为1,000.00元,则申购获得的C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份额=1,000.00/1.250=800.00份”

2、新增C类基金份额赎回金额计算方法及举例如下:

“投资者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假定某投资者在T日赎回C类基金份额100份,持有期限30天,该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元,则其获得的净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净赎回金额=100.00×1.250=125.00元”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进行其他修订或必要补充。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修订自2021年6月15日起生效。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

本基金将自2021年6月15日起开放C类基金份额的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基金管理人已于2021年6月9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公告》,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如有疑问,也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九日

附件: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附件: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华夏鼎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6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华夏鼎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最低分红比例计算的每10份华夏鼎富债券A和华夏鼎富债券C应分配金额均为0.052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6月15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目前本基金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仅对机构投资者开放申购、转换转入业务。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其他销售机构交易账户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九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1年6月15日起对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自同日起开办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或其他条件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本次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本基金将设A类、B类、C类三类基金份额,其中,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赎回时收取后端申购费的,称为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前后端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三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目前已持有本基金的投资者,其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为A类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或B类基金份额(后端收费)。本基金各份额类别简称及代码如下:

二、相关费用说明

(一)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收取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0%。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前端申购费,B类基金份额收取后端申购费,具体费率遵循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二)本基金A类、B类、C类基金份额均收取赎回费,各份额类别赎回费率如下:

1、A类、B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对于赎回时份额持有不满7天的,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赎回时份额持有满7天以上(含7天)收取的赎回费,须依法扣除所收取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

2、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收取的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本基金三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三、C类基金份额的业务办理

(一)自2021年6月15日起,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开始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2021年6月15日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将按照该日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净值确认份额。

(二)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赎回业务,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保留的C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赎回业务,每次最低申购金额、每次最低赎回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该代销机构(网点)保留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有权调整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并依规披露。

(三)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可与本公司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或基金份额进行转换,基金转换规则、费用及转换份额的计算将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及本公司的规定执行。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单笔转入申请金额应遵循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的有关规定,单笔转出申请份额限制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本基金A类、B类、C类基金份额之间暂不开通转换业务,如未来开通相关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应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开通C类基金份额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请。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次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四、C类基金份额的净值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C类基金份额的业务办理机构

(一)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自2021年6月15日起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南京分公司、杭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设在北京、广州的投资理财中心以及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可在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信息如下:

1、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层(100033)

电话:010-88087226

传真:010-88066028

2、北京东中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一层(100027)

电话:010-64185183

传真:010-64185180

3、北京科学院南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学院南路9号(新科祥园小区大门口一层)(100190)

电话:010-82523198

传真:010-82523196

4、北京东四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住邦2000商务中心1号楼一层(100025)

电话:010-85869755

传真:010-85869575

5、北京望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宏泰东街绿地中国锦103(100102)

电话:010- 64709882

传真:010- 64702330

6、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902室(200120)

电话:021-58771599

传真:021-58771998

7、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福田区福中三路与鹏程一路交汇处西南广电金融中心40A(518000)

电话:0755-82033033

传真:0755-82031949

8、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2号金陵饭店亚太商务楼30层B区(210005)

电话:025-84733916

传真:025-84733928

9、杭州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B区4层G05、G06室(310007)

电话:0571-89716606

传真:0571-89716611

10、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5305房(510623)

电话:020-38461058

传真:020-38067182

11、广州天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5306房(510623)

电话:020-38460001

传真:020-38067182

12、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栋1单元14层1406-1407号(610000)

电话:028-65730073

传真:028-86725411

13、电子交易

本公司电子交易包括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或移动客户端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公司网址:www.ChinaAMC.com。

(二)代销机构

各销售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办理相关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以及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等,请遵照各销售机构的规定执行。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调整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示。

六、重要提示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他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调整上述有关内容,并在招募说明书中更新或另行公告。如有疑问,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咨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九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兴源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兴源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兴源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华夏兴源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1743,C类基金份额代码:011744)自2021年6月7日起公开发售。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150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根据本公司与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农商银行”)、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银基金”)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1年6月9日起,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销售机构可支持办理认购的份额类别以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本基金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苏州农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6111;

苏州农商银行网站:http://www.szrcb.com;

(二)海银基金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海银基金网站:www.fundhaiyin.com;

(三)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持有期。在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九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新增英大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1年6月9日起在英大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英大证券新增上线基金明细

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英大证券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英大证券的有关规定。英大证券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一)英大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0-188-688;

英大证券网站:http://www.ydsc.com.cn;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九日

融通汇财宝货币市场基金2021年端午假期前调整

大额申购、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6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自2021年5月6日起,本基金调整单个基金账户单日在所有销售机构的大额申购限制金额为5亿元(不含5亿元)。

2、自2021年6月10日起,本基金调整单个基金账户单日在所有销售机构的大额申购限制金额为5.02亿元(不含5.02亿元),其中,单个基金账户单日在本基金直销机构(含直销网点和网上直销)的大额申购限制金额为5亿元(不含5亿元),单个基金账户单日在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的大额申购限制金额为200万元(不含200万元)。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自2021年6月10日起暂停接受单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本基金直销机构(含直销网点和网上直销)对本基金累计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金额超过5亿元(不含5亿元)的申请(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的申请金额合并计算),并自同日起暂停接受单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对本基金累计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金额超过200万元( 不含200万元)的申请(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的申请金额合并计算)。如单个基金账户单日分别在本基金直销机构及其他销售机构的累计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额的,则单笔金额超过限额的申请(若有)均不予确认,其余申请按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上述限额的申请给予确认,其余不予确认。针对单笔业务申请,仅有确认和不予确认两种处理方式,不存在对单笔申请的部分确认。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上述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超限带来不便及资金的损失。在本基金暂停上述大额申购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正常办理。

2、自2021年6月15日起,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日在所有销售机构的大额申购限制金额调整为5亿元(不含5亿元)(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的申请金额合并计算)。前述事项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上述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超限带来不便及资金的损失。

3、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4、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3-8088(免长途电话费)、0755-269480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rtfund.com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九日

融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2021年端午假期前暂停部分

销售机构的大额申购、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6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自2021年6月10日起,如单个基金账户单日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对本基金累计申请金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的申请金额合并计算)超过200万元,则单笔金额超过200万元的申请(若有)均不予确认,其余申请按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200万元限额的申请给予确认,其余不予确认。针对单笔业务申请,仅有确认和不予确认两种处理方式,不存在对单笔申请的部分确认。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上述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超限带来不便及资金的损失。期间,本基金的赎回和转换出业务正常办理。

2、自2021年6月15日起,本基金取消上述限额,即恢复对应销售机构的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前述事项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做好交易安排。

3、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4、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3-8088(免长途电话费)、0755-269480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rtfund.com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