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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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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
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1-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305证券简称:中际联合公告编号:2021-007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

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等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278号”《关于核准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50万股(以下称“本次公开发行”),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3-00017号),确认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8,250万元变更为11,0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8,250万股变更为11,000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1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同时公司会根据实际业务的开展情况对经营范围进行修订(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上市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事项。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1-008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际联合(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天津”)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200.00万元借款,用于实施“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人民币37.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3,3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4,009,433.75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69,340,566.25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年4月2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3-00017号)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本次借款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中际天津。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对中际天津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200.00万元的借款专项用于“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项目。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根据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可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三、借款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际联合(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MA06M17Y8L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6 年2月23日

注册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翠源道8号

注册资本:7,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马东升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机械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办公用品、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机械设备维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工程机械设备、起重机械设备、风力发电设备制造、安装、维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办公设备租赁,劳动防护用品、消防设备研发、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际天津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次借款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中际天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已于2021年5月12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中际天津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对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实施监管,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五、本次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际天津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6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2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中际联合(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要求。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际天津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期限不超过3年,根据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可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2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中际联合(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期限不超过3年,根据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可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中际联合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际天津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符合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借款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际联合(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年产5万台高空作业安全设备项目(一期)”项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1-010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额度: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

(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投资品种: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决议有效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使用资金来源于闲置自有资金。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其风险在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财务部及时跟踪上述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确保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现金流情况,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我们认为,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1-011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注资并由子公司

向二级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际联合”)于2021年6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注资并由子公司向二级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Ficont Industry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中际香港”)注资7,000.00万元人民币等值的美元(实际美元金额以操作当日汇率为准),并由中际香港将上述美元资金向3S Americas, Inc.(简称“中际美洲”)提供无息借款,以便中际美洲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人民币37.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3,3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4,009,433.75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69,340,566.25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年4月2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3-00017号)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注资及借款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美洲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中际美洲,中际美洲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际香港100%持股公司。为保障该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有效推进,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中际香港注资7,000.00万元人民币等值的美元(实际美元金额以操作当日汇率为准),并由中际香港将上述美元资金向中际美洲提供无息借款,以便中际美洲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根据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可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事项的后续具体工作。上述资金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美洲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本次注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中际香港100%股权,中际香港仍持有中际美洲100%股权。

三、本次注资对象和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中际香港

(二)中际美洲

四、本次注资及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中际香港、中际美洲、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将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对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实施监管,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五、本次注资及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际香港进行注资、并由中际香港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中际美洲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注资并由子公司向二级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际香港进行注资,并由中际香港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中际美洲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美洲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际香港进行注资、并由中际香港向中际美洲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期限不超过3年,根据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可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际香港进行注资,并由中际香港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中际美洲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美洲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际香港进行注资、并由中际香港向中际美洲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期限不超过3年,根据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可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中际联合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际香港进行注资,并由中际香港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中际美洲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美洲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符合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中际香港进行注资,并由中际香港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中际美洲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美洲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注资并由子公司向二级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5305 证券简称:中际联合 公告编号:2021-012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25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创益东二路15号院1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25日

至2021年6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至议案5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和议案3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的,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5、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6月22日14:00前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亚锋

电 话:010-69598980 传 真:010-69598980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创益东二路15号院1号楼

邮 编:101106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下转17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