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超过1%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林平涛先生、许巧婵女士、林长浩先生、林长青先生和林长春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林平涛先生、许巧婵女士、林长浩先生、林长青先生和林长春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自最近一次即2019年9月12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其累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3.92%减少至38.92%,持股比例累计减少5.00%。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长青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356,25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1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1年6月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长青先生减持股份的通知,其于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6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1,963,1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其中,2021年6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356,2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本次减持后,林长青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最近一次即2019年9月12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累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3.92%减少至38.92%,持股比例累计减少5.00%。本次减持不会引起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股份超过1%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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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自2019年9月18日至2021年6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长青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林长春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6,738,193股,持股比例累计减少5.00%。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平涛先生、许巧婵女士和林长浩先生未发生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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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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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所有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长青先生和林长春先生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日,上述承诺已实际履行,林长青先生和林长春先生所持有的股份已于2013年11月4日解除限售。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长青先生和林长春先生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本报告日,上述承诺已实际履行,林长青先生和林长春先生严格按照承诺事项履行,未出现违反该项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长青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票价格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公司股份前,公司已按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5月1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林平涛先生与许巧婵女士为夫妻关系,林平涛先生与林长青先生、林长春先生、林长浩先生为父子关系,许巧婵女士与林长青先生、林长春先生、林长浩先生为母子关系,林长青先生、林长春先生和林长浩先生为兄弟关系,同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林平涛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许巧婵女士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林长浩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兼总裁。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及相关承诺保持一致。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6、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详见2021年6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通知》;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17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金牛大酒店三层第六会议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17日
至2021年6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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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至议案7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
三、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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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此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联系人:赵建斌、杨林蓄
联系电话:0319-3906006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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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超过1%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528 证券简称:多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转债代码:113604 转债简称:多伦转债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22 证券简称:金牛化工 公告编号:2021-018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浙商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升鑫赢B-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92天、90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4月26日,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金额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000万元
(四)委托理财期限
92天、90天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金融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
2、公司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
3、公司财务部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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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将通过评估、筛选等程序,严格禁止购买安全性低、流动性差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2、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只针对日常运营资金出现闲置时,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的理财收益,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3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16)均为上市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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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总计3,000万元,占2021年第一季度末货币资金的比例4.08%,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或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并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具体选择投资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累计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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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进展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临2021一058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进展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6月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为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拍卖的相关情况,现将相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的相关公示信息,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61,600,000股股票的起拍价:115,808,000元为展示价格,实际起拍价为拍卖日前15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乘以股票总股数。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临2021-059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实际控制人潘琦以及相关当事人分别于2020年7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黔证调查字2020001号、黔证调查字2020002号、黔证调查字2020003号等共计11份),因公司、银河集团、潘琦及相关当事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银河集团、潘琦及相关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0年7月9日、2020年8月7日、2020年9月8日、2020年10月10日、2020年11月10日、2020年12月8日、2021年1月11日、2021年2月10日、2021年3月10日、2021年4月10日、2021年5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2)、《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8)、《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2)、《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6)、《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7)、《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2)、《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1)、《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3)、《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3)、《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9)、《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根据调查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如公司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临2021一060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近13个交易日累计涨幅达88.44%,短期内公司股票股价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由于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为避免不必要的炒作,引起股价不正常的波动,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公司特此向广大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具体如下: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13.3.2第(二)第(三)条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截至目前,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5月6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相关风险。
二、2020年7月8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根据调查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公司因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具体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相关风险。
三、2021年6月4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澄清及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一052),公司并不涉及与酒企业的“借壳”、“重组”的洽谈或谈判等相关行为,具体详见相关公告信息。
四、2021年6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6),目前该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相关风险。经公司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近日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公司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为控股股东银河集团提供担保及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形,经公司自查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发生总额为51,415.98万元,资金占用余额为31,185.24万元,公司违规担保总额为45,133万元,违规担保余额为11,180万元。控股股东正在筹划解决相关违规问题,具体方案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
六、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注入和资产剥离等重大事项。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短期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0】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控股”)的通知,获悉金河控股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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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金河控股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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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1】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河建安”)的通知,获悉金河建安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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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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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金河建安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98,179,998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1.27%,本次质押比例偏高是因为控股股东金河建安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金河建安(存续公司)和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控股”)。原金河建安持有的公司股份241,758,670股股份将由金河控股承继持有。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进行存续分立完成部分股份过户的公告》(2021-037),金河建安向金河控股转让104,000,000股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1年5月20日。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后,金河建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变为137,758,670股,因此质押比例达到71.27%,将金河建安与金河控股持有公司股份合并计算后质押比例下降为56.33%。
金河建安股份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任何影响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