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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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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6-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038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集并于2021年5月15日发出通知,现场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1788号205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从登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1人,代表股份3,541,800,5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6.43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3,351,013,8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321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0人,代表股份190,786,7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17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4人,代表股份240,735,1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9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49,948,4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7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0人,代表股份190,786,7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175%。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9,519,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6%;反对20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9%;弃权2,07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454,0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524%;反对20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7%;弃权2,07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609%。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9,519,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6%;反对20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9%;弃权2,07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454,0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524%;反对20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7%;弃权2,07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609%。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9,519,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6%;反对20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弃权2,07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454,0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524%;反对20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1%;弃权2,07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635%。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9,663,6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7%;反对20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弃权1,93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598,2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123%;反对20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1%;弃权1,93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36%。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9,59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7%;反对272,7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弃权1,93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527,8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31%;反对272,7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3%;弃权1,93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36%。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2020年度部分同一控制下单一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802,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01%;反对20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88%;弃权1,80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9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740,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22%;反对20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7%;弃权1,80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31%。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9,71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11%;反对273,9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弃权1,8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648,2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31%;反对273,9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8%;弃权1,8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31%。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41,441,1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9%;反对23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弃权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375,7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07%;反对23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9%;弃权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3%。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41,331,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8%;反对345,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弃权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266,3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53%;反对345,1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4%;弃权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3%。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2,065,6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28%;反对19,617,6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39%;弃权1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000,1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022%;反对19,617,6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491%;弃权1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7%。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41,369,5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8%;反对20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弃权2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304,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10%;反对20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2%;弃权22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39%。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2,521,9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087%;反对49,161,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880%;弃权1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456,5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5299%;反对49,161,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213%;弃权1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7%。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2,521,9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087%;反对49,161,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880%;弃权1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456,5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5299%;反对49,161,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213%;弃权1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7%。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2,521,9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087%;反对49,161,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880%;弃权1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456,5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5299%;反对49,161,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213%;弃权1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7%。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0,830,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09%;反对49,170,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883%;弃权1,79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765,3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8274%;反对49,170,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251%;弃权1,79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75%。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0,858,0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17%;反对49,146,7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876%;弃权1,79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792,6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8388%;反对49,146,7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153%;弃权1,79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6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0,865,4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619%;反对49,139,3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874%;弃权1,79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800,0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8418%;反对49,139,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122%;弃权1,79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6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300000吨/年差别化氨纶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41,569,7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5%;反对22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504,3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41%;反对22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38%;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366,9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72%;反对11,428,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27%;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301,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505%;反对11,428,7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474%;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20、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01 审议通过了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266,4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43%;反对11,416,8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23%;弃权1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201,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088%;反对11,416,8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425%;弃权1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7%。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20.02 审议通过了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265,5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43%;反对11,417,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24%;弃权1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200,1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084%;反对11,417,7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429%;弃权1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7%。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20.03 审议通过了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8,514,4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49%;反对11,602,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76%;弃权1,68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449,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810%;反对11,602,7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197%;弃权1,68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93%。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20.04 审议通过了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191,7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22%;反对11,603,9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76%;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26,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1778%;反对11,603,9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202%;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20.05 审议通过了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192,9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23%;反对11,602,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76%;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27,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1783%;反对11,602,7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197%;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20.06 审议通过了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191,7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22%;反对11,491,5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45%;弃权1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26,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1778%;反对11,491,5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735%;弃权1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7%。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20.07 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2,670,7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22%;反对9,012,5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45%;弃权1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605,3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075%;反对9,012,5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438%;弃权1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7%。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20.08 滚存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353,4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68%;反对11,329,8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99%;弃权1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288,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449%;反对11,329,8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063%;弃权1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7%。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20.09 审议通过了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363,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71%;反对11,313,0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94%;弃权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298,5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493%;反对11,313,0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994%;弃权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3%。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20.10 审议通过了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365,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71%;反对11,311,1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94%;弃权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300,4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501%;反对11,311,1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986%;弃权12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3%。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8,412,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20%;反对13,376,5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77%;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347,4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4388%;反对13,376,5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565%;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7%。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0,862,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12%;反对9,048,0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55%;弃权1,88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797,3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4565%;反对9,048,0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85%;弃权1,88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5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23、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1,136,9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89%;反对8,701,5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57%;弃权1,96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071,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704%;反对8,701,5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146%;弃权1,96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5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2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8,645,4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86%;反对11,353,0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05%;弃权1,80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580,0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354%;反对11,353,0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160%;弃权1,80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486%。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2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31,360,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52%;反对8,633,0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7%;弃权1,80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294,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632%;反对8,633,0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861%;弃权1,80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07%。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2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8,752,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16%;反对11,235,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72%;弃权1,81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687,2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800%;反对11,235,7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673%;弃权1,81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28%。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2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7.01.候选人:尤飞宇 同意股份数:3,487,598,113股

27.02.候选人:杨从登 同意股份数:3,493,589,361股

27.03.候选人:尤飞煌 同意股份数:3,493,589,363股

27.04.候选人:叶其伟 同意股份数:3,487,589,497股

27.05.候选人:朱炫相 同意股份数:3,493,589,358股

27.06.候选人:李亿伦 同意股份数:3,493,589,359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7.01.候选人:尤飞宇 同意股份数:186,532,686股

27.02.候选人:杨从登 同意股份数:192,523,934股

27.03.候选人:尤飞煌 同意股份数:192,523,936股

27.04.候选人:叶其伟 同意股份数:186,524,070股

27.05.候选人:朱炫相 同意股份数:192,523,931股

27.06.候选人:李亿伦 同意股份数:192,523,932股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28、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8.01.候选人:高卫东 同意股份数:3,496,268,787股

28.02.候选人:赵敏 同意股份数:3,496,931,074股

28.03.候选人:宋海涛 同意股份数:3,496,921,184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8.01.候选人:高卫东 同意股份数:195,203,360股

28.02.候选人:赵敏 同意股份数:195,865,647股

28.03.候选人:宋海涛 同意股份数:195,855,757股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29、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9.01.候选人:王利 同意股份数:3,497,112,573股

29.02.候选人:林凯 同意股份数:3,488,564,318股

29.03.候选人:褚玉玺 同意股份数:3,488,473,41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9.01.候选人:王利 同意股份数:196,047,146股

29.02.候选人:林凯 同意股份数:187,498,891股

29.03.候选人:褚玉玺 同意股份数:187,407,991股

上述人员最近两年内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1/2。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玉海律师事务所冯金伟、陈雅凡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玉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039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非独立董事尤飞宇先生、杨从登先生、尤飞煌先生、叶其伟先生、朱炫相先生、李亿伦女士与独立董事高卫东先生、赵敏女士、宋海涛先生共同组成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杨从登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杨从登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尤飞煌先生为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从登

委员:高卫东、宋海涛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高卫东

委员:尤飞宇、赵敏

3、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赵敏

委员:尤飞煌、高卫东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宋海涛

委员:朱炫相、赵敏

以上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聘任朱炫相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李亿伦女士为董事会秘书;经总经理提名,聘任于志立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徐宁先生、杨晓印先生、张所俊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孙洁女士为财务负责人兼财务总监,以上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对上述人员的聘任,具体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聘任张炳森为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炳森,男,1989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曾任公司审计专员、审计主管,现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0日

个人简历:

尤飞宇 男,1980年6月出生,硕士,杭州控客信息技术公司创始人,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及投资经验,现任本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同时兼任公司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多家关联公司董事长。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先生、副董事长尤飞煌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尤金焕先生、尤小华先生存在关联关系,未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未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杨从登 男,1965年8月出生,硕士,具有三十多年的氨纶生产建设与运营管理经验,曾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长、董事,中国化纤协会资深副会长、氨纶分会会长,全国纺织行业劳模,温州市第十届、十一届人大代表。持有本公司股份13660000股,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在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担任职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未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尤飞煌 男,1985年3月出生,硕士,具有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曾任本公司营销部副部长、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温州市总商会(第十二届)副会长。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先生、董事尤飞宇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尤金焕先生、尤小华先生存在关联关系,未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未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朱炫相 男,1973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韩国籍专家,温州市海外工程师,具有多年氨纶行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经验,曾任公司质量技术部部长、技术部部长、制造部部长、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在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担任职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未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亿伦 女,1982年11月出生,硕士,具有十多年的证券事务、投资及管理经验,曾任公司审计助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控股股东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天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在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除上述之外的单位担任职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未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高卫东 男,1959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1985年硕士毕业后留校任教,在此期间从讲师升到教授,曾任江南大学副校长,现任江南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教授、博导,担任纺织研究所所长。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纺织科学与工程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纺织类本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同时兼任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在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担任职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未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赵敏 女,硕士研究生,具有丰富的会计学的教学科研工作经验,现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同时兼任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在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担任职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未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宋海涛 男,1986年出生,博士研究生,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信息通信领域专家。曾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经理、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华东分院首席经济师、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上海)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上海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院长。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在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担任职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未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于志立 男,1971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本公司东山厂厂长、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在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担任职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未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徐宁 男,1970 年1 月出生,中专文化。曾任设备动力部部长、生产管理部部长、东山工厂厂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400,000股,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在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担任职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未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杨晓印 男 1974年5月出生,博士,德国慕尼黑大学博士,德国马普高分子研究所博士后,教授级高工。曾任德国巴斯夫中间体部高级经理,现任公司研究院院长、副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在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担任职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未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所俊 男,1977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机械工程师。2003年进入公司至今,曾任公司工程师、副主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一级主任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未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孙洁 女,1983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2008年进入公司至今,曾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财务总监、财务部部长。持有本公司股份2400股,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在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担任职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未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040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王利女士、林凯先生、褚玉玺先生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李娟女士、吴海峰先生共同组成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王利女士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王利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简历如下:

王利 女,1983年11月出生,本科。曾任本公司企管部部长助理、辽宁华峰化工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集团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未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1日

关于嘉实惠泽混合(LOF)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6月11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A股配股。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将旗下基金参与配股的结果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1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