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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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1-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1-044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关奇汉先生为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现任董事。截至本公告日,关奇汉通过闽侯磊佳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366,6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84%。

汤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现任监事。截至本公告日,汤建通过闽侯磊佳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3,1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6%。

以上股份已于2020年1月13日全部解除限售,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关奇汉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1年12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41,6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1296%。

汤建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1年12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2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1%。

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 上述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为2018年及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获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事、监事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则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实施,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董事关奇汉,监事汤建本次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董事关奇汉,监事汤建需要遵守窗口期不得减持的规定。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事及监事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董事关奇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相应调整),若发生职务变更或离职等情况,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承诺:(1)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至任期届满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监事汤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作为公司监事,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承诺:(1)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至任期届满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不涉及。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督促股东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