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1-057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3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9:15-15:00。
6、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3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6月2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9108号海能达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拟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备案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15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备案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本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6月25日(星期五)上午9:00-下午17:00。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4、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6月25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登记地点),不接受电话登记。
6、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9108号海能达大厦。
四、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755-26972999-1170
传 真:0755-86133699-0110
邮 箱:stock@hytera.com
联系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9108号海能达大厦
邮 编:518057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1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项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及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附注:
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83”,投票简称为“海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30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1-055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
申请备案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备案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申请备案、挂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债权融资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相关事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通过申请发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以下简称“债权融资计划”)的方式筹集资金,拟发行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具体方案如下:
1、注册额度
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
2、发行期限
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期限不超过3年。
3、发行利率
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债权融资计划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挂牌定价、集中配售的结果最终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申请备案发行的债权融资计划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等)。
5、发行时间
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备案有效期内分期、择机发行。
6、发行方式
采用持续发行的方式,即一次性申请融资总额度,在备案有效期限及注册额度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状况及相关规定择机分期发行;由主承销商担任簿记管理人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向投资人定向发行。
7、担保条件
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债权融资计划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发行对象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9、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债权融资计划的挂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债权融资计划顺利发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制定本次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担保条件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申请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申报事宜。
3、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本次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备案发行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债权融资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批程序
公司申请挂牌债权融资计划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挂牌需在获得北金所备案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1-056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授信的背景
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即将陆续到期,为了保证公司银行授信的延续性,同时也为了更好的支持公司业务的拓展,公司本次拟向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等5家银行申请合计人民币11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本次新增授信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的拟申请授信明细如下:
1、拟向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2、拟向徽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3、拟向国民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4、拟向广州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5、拟向东莞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以上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押汇、保函、贸易融资、出口信贷等,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单笔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公司提议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取得一定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等5家银行申请合计人民币11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1-054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21年6月8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6月11日以现场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是董事蒋叶林、董事魏东、董事于平、董事彭剑锋、董事孙鹏飞、独立董事陈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清州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周炎,以及监事田智勇、王卓、罗俊平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备案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备案、挂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债权融资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1、注册额度: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
2、发行期限: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期限不超过3年。
3、发行利率: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债权融资计划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挂牌定价、集中配售的结果最终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本次申请备案发行的债权融资计划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等)。
5、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备案有效期内分期、择机发行。
6、发行方式:采用持续发行的方式,即一次性申请融资总额度,在备案有效期限及注册额度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状况及相关规定择机分期发行;由主承销商担任簿记管理人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向投资人定向发行。
7、担保条件: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债权融资计划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发行对象: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9、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债权融资计划的挂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为保证公司债权融资计划顺利发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制定本次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担保条件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申请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申报事宜。
3、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拟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备案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等5家银行申请合计人民币11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新增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23日。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