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营口市西市区新港大街95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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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义升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孟凡杰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因受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管控措施影响,公司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安爽女士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张欣、杨宝海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因受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管控措施影响或公务原因未能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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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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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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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两项议案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磐、李史密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