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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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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1-017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进行了电话确认,于2021年6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1-018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进行了电话确认,于2021年6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1-019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JN13-B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

● 上述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JN13-B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额20,200.00万元、截至2021年5月31日实际投资金额6,976.52万元、待支付尾款988.8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12,234.66万元,公司计划将前述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2,234.6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数据港”)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JN13-B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2,234.66万元人民币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9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361,49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4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692,149,095.40元。公司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收募股缴款,实际收到缴纳的筹资资金净额合计人民币1,668,459,008.06元(已扣除财务顾问费和承销费人民币23,690,087.34元)。并于2020年9月14日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310066580013001747883的人民币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1,692,149,095.40元扣除公司为发行股份所支付的财务顾问费、承销费、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5,445,740.25元(其中增值税进项税额1,416,379.41元,不含税发行费用为24,029,360.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6,703,355.15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9月14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555号《验资报告》。

公司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的筹资资金净额人民币1,668,459,008.06元,实际支付了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合计772,615.64元,与《验资报告》披露的中介费及信息披露费1,755,652.91元的差异,系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983,037.27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7,686,392.42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无。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南通数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杭州数据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2020年9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北京云创互通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于2020年9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投入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JN13-B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已经实施完毕,上述募投项目具体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拟将JN13-B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2,234.66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募集资金节余原因及使用计划

在JN13-B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优化了设备采购和项目实施方案,并加强了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设计架构的优化以及设备集中采购优势,有效节约了项目成本,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次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22,584,375.71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等所需。在JN13-B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尾款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支付。

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对应项目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六、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JN13-B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高盈利水平,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相关审议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相关审议及核准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项安排,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公司应将上述议案报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八、备查文件

1、《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1-020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4月26日实施完毕,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096,879.88元,转增股本93,979,199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为328,927,197股,注册资本相应增加至人民币328,927,197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号)。

此外,为规范经营范围表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2020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3881 证券简称:数据港 公告编号:2021-021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2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29日 至2021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请见2021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出席条件的全体股东应于2021年6月29日下午13:30-14:00,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号;受他人委托参加股东大会的,应携带委托人股东账号、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前往会议地点办理参会登记签到手续。为保证会议正常进行,14:00以后大会不再接受股东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 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江场三路166号 邮编:200436

联系电话:021-31762186 传真:021-66316293

联系人:张晔侃

(二) 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根据上海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领导小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下发的沪重组办〖2002〗001号文《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的精神,本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以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2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议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且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进行该项投资的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上述本金及理财收益已全部到账,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含本次)

(一)已到期的产品情况

(二)尚未到期的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合计人民币10,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

七、备查文件

1、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收回相关凭证;

2、相关现金管理产品合同;

3、相关现金管理银行回单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况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参与设立无锡正基鼎翔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合伙企业份额11.24%;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此投资相关的所有后续事项,并签署合伙协议等相关法律性文件。同日,公司与西藏正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无锡正基鼎翔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等相关法律性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二、基金进展情况

近日,无锡正基鼎翔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无锡正基鼎翔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268WAU62

成立日期:2021年6月10日

合伙期限:2021年6月10日至2028年6月9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正基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刘宁)

主要经营场所: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1-404-08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缴出资款,无锡正基鼎翔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未完成基金备案。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1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宏国际健之佳总部1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蓝波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恒出席本次会议;总经理蓝波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琳、周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2日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48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42 证券简称:易瑞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3

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进口牛框架协议》为框架协议,进口肉种牛的单价和数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本次合同签署为公司的日常经营行为,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合同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签订情况

为了推动肉牛产业快速发展,扩大优质肉牛来源,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和公司全资子公司瑞丽市鹏和农业食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丽鹏和” 或“丙方”)于近日与北京雄特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雄特”或“乙方”)签订《进口牛框架协议》,计划向北京雄特采购进口肉种牛200,545头(数量允许上下浮动15%),总金额3,391,551,250元,协议有效期至2021年12月。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北京雄特牧业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大孙各庄镇大孙各庄村村委会东500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691677546N

法定代表人:杨康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06月26日

经营范围:批发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含鲜肉)、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02月06日);养殖业;种植业;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销售机械电子设备、饲料;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雄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北京雄特未发生类似业务。

北京雄特为从事活畜进口、饲养、繁育及牛肉加工和销售的大型畜牧企业,拥有多个经海关批准的进境牛、羊、猪指定隔离检疫场,进口种牛数量、质量均列行业前茅。北京雄特进口的种牛来自于澳大利亚、新西兰、乌拉圭、智利等国家,凭借多年从事种畜国际贸易的雄厚实力和丰富经验,与世界多家供应商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充足的牛源和船运保证。北京雄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较强,履约风险较小。

三、《进口牛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 方: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乙 方:北京雄特牧业有限公司

丙 方:瑞丽市鹏和农业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1、数量及金额:甲方从乙方采购进口牛,其中能繁母牛200,000头,公牛545头,合计200,545头(数量允许上下浮动15%),总金额3,391,551,250元。

2、进口国家:新西兰、乌拉圭、澳大利亚、智利。

3、进口牛品种:进口能繁母牛为青年海福特杂交牛、青年安格斯杂交牛等主要为以肉牛为父本的杂交母牛、娟荷牛;进口公牛以安格斯或海福特等肉牛品种为主。

4、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本合同10日内,根据供牛计划,甲方按供牛的数量,在牛到港前4个月,每月向乙方支付相应金额30%的预付款;

(2)乙方每批次向甲方发出选牛通知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次数量50%的货款(选牛时间为牛进国外隔离场后3日内);

(3)牛到中国港口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次数量10%的货款;

(4)国内隔离检疫结束前5日,甲方按照实际交货的品种、数量、单价与乙方结清货款,多退少补。

5、生效条件: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合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

7、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执行而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执行而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其他:

(1)本合同是根据甲乙双方原则上确定的2021年的可采购数量和预计的合同价格,双方每3个月根据市场因素变化、各方牧场的完成情况、政府要求、政策变化等修正调正到场价格;

(2)甲乙丙三方确认,丙方与乙方于2020年8月26日签订的《进口牛合同》项下进口的30,000头牛包括在本合同的进口总量中,且《进口牛合同》的质量标准和价格按本合同执行,原《进口牛合同》废止;

(3)根据甲乙双方确定的供牛计划,甲乙双方及其子分公司每批次可以签订执行协议,具体以每批次执行协议为准。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通过签订此次框架协议进一步拓展优质肉牛的来源,为公司肉牛业务发展奠定基础,符合公司的战略,有利于公司肉牛业务的长期发展。

该协议的签订与履行对公司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形成业务依赖。

五、风险提示

1、协议履行过程遭遇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计的因素,有可能导致协议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风险;

2、本协议约定的价格为根据目前市场客观情况确定的价格,如市场客观因素发生重大变化,价格将有所调整。

六、协议审议程序

本协议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相关说明

1、2020年12月29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及资产转让框架协议》,相关情况请参见公司2020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签订股权及资产转让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目前上述框架协议在正常履行中。

2、公司未来三个月不存在限售股份将解除限售的情况。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会未收到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三个月内进行减持的计划。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公司与北京雄特签订的《进口牛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5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由不超过80,665,175股调整为不超过112,931,245股。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7日、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根据《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发行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关于发行数量的方案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按目前股本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80,665,175股。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68,883,91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7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3,263,833.26元(含税),转增107,553,568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376,437,486股。”

根据公司于2021年6月4日披露的《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10日,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68,883,918股变更为376,437,486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上限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相应进行调整,由不超过80,665,175股调整为不超过112,931,245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2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宇药业”)持有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3,853,6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9%。本次解除质押后,翰宇药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数量为0股。

一、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翰宇药业于2021年6月4日将其持有公司的13,853,627股全部质押给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2021年6月10日,公司收到股东翰宇药业关于其所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获悉上述全部股份已解除质押,具体如下: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翰宇药业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后续质押的计划。如有变动,翰宇药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翰宇药业已无质押股份。

公司将持续关注翰宇药业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2日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86 证券简称: 健麾信息 公告编号:2021-024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1-049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采购进口牛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1-041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采购进口牛框架协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