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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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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关联方的公告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1-038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关联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加的交易关联方,不影响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正常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 本次增加关联方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2021年1月6日《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21-004)和2021年1月23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临2021-007)。现因业务经营和发展需要,需在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增加一关联方,交易期限涵盖2021年度,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其他内容不变。

2021年6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关联方的议案》,关联董事祝珺先生、祝媛女士、钱毅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议案;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关联方的议案,不影响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其他内容和正常执行,公司董事会在对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对该关联交易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关联交易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关联方前后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金额单位: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湖北雨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37号

法定代表人:周学中

注册资本: 8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8月1日

主营业务: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零售;生猪、禽屠宰;肉类生产、销售、冷藏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安徽省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持有60%股权;南京雨润食品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2020 年 12月 31 日,实现营业收125,459.41万元,净利润 348.32万元,总资产25,558.86万元,净资产8,825.23万元。

公司于2021年度与其开展业务,该公司委托本公司代为销售其产品,该公司为中国雨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设立的从事食品行业的子公司,有能力提供其产品和质量保证,履约正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北雨润肉类食品有限公司与公司关联关系:祝义财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第10.1.5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除本次增加的交易关联方外,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的交易关联方,不影响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正常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2日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1-037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祝珺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关联方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关联方的公告》。

关联董事祝珺、祝媛、钱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0280 证券简称:中央商场 公告编号:2021-039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2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29日

至2021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于2021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祝义财、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法人股东代表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股东代表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4、 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6月28日9:30一一17:00

5、 登记地点: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0号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 公司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0号

2、 邮政编码:210041

3、 联系电话:025-66008022

4、 传真:025-66008022

5、 联系人:张町

6、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换股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的

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1-04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换股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的

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发行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合并简称“可交换债券”)的持有人实施自主换股,导致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下降的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近日,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的通知,2021年5月21日至6月10日期间,可交换债券持有人完成换股96,643,59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309%;自首次实施换股之日起,截至目前,可交换债券持有人累计完成换股300,655,76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4515%。现将有关换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交换债券换股的概况

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于2018年7月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8]746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根据《无异议函》批示,广汇集团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30亿元,采取了分期发行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079号公告)

2018年10月23日,根据《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期限为3年,发行规模为6.633亿元,于2019年4月22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自2019年4月22日起至2021年10月19日止。

2018年12月21日,根据《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期限为3年,发行规模为3.53亿元,于2019年6月19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自2019年6月19日起至2021年12月15日止。

二、可交换债券持有人实施换股情况

公司首次接到广汇集团关于可交换债持有人实施自主换股通知后,披露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实施首次换股暨权益变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100号公告)。

公司接到广汇集团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于2020年10月26日至2021年4月19日期间实施了换股的通知后,披露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的换股进展情况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达到公司总股本1%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038号公告)。

公司接到广汇集团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于2021年4月20日至5月17日期间实施了换股的通知后,披露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换股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044号公告)。

公司接到广汇集团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于2021年5月17日至5月20日期间实施了换股的通知后,披露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换股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045号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广汇集团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于2021年5月21日至6月10日期间再次实施了96,643,591股的换股通知,具体明细如下:

注:上表持股比例之和与合计持股比例之间的差额系保留小数点后四位产生的尾差。

本次换股实施后,截止目前,广汇集团可交换债券持有人累计完成换股300,655,76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4515%。

三、换股后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广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2,680,850,6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926%,其中: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621,903,2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8198%;广汇集团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58,947,3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28%。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广汇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339,760,78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51.0988%,占公司总股本的19.8365%。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3.换股期内,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具体换股数量、换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广汇集团可交换债券换股情况,并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醒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1-04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1年新疆辖区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

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30参加由新疆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组织开展的2021年新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集体接待日参与方式及时间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站(http://ir.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微信号:p5w2012),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15:00至17:30。

二、出席本次集体接待日的人员

出席本次集体接待日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韩士发先生,董事会秘书倪娟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马晓燕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卢锦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附后),其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一致。上述职工监事将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11日

附件: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卢锦德,男,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1983年8月至1987年9月,任福建省永定县坎市镇人民政府民政干事;1987年9月至1988年6月,任福建省连城铅锌矿技术员;1988年6月至1989年3月,任龙岩马坑钢铁厂技术员;1989年3月至1994年3月,任闽西高岭土公司技术员、助理工程师(期间:1991年9月至1994年3月在福建省漳平市桂林乡人民政府挂职任科技副乡长);1994年3月至1996年6月,任龙岩高岭土联合公司设备科副科长;1996年6月至2003年6月,任福建九州龙岩高岭土公司生产设备科副科长;2003年6月至2014年9月,任龙岩高岭土有限公司开发科主管、瓷泥分厂主管;2014年9月至2017年12 月任龙岩高岭土有限公司党群办副主任、纪检监察专员;2016年4月至2017年12月,任龙岩高岭土有限公司职工监事;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主任、纪检监察专员;2017年12月至今,任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2018年5月至今,任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专员;2019年3月至今,兼任龙岩富岭陶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监事。

卢锦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卢锦德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1-029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4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在公司总行大厦以现场结合电话接入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董事13名,其中史庭军董事、魏雪梅董事、陈首平董事、刘新宇董事、胡平西董事、贝多广董事、李浩董事、洪佩丽董事、王维安董事以电话接入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陆华裕董事长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以公司为唯一出资人,以货币方式向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一次性增资10亿元人民币,新增出资全额计入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7月2日在宁波朗豪酒店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1-030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4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在公司总行大厦以现场结合电话接入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监事7人,亲自出席7人,其中舒国平监事、胡松松监事、丁元耀监事、刘建光监事以电话接入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洪立峰监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1-031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1年7月2日15:30召开,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2日(星期五)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1年6月29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宁波朗豪酒店(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2109号)。

二、会议议程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媒体披露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等有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6月30日和7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宁波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办法: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邮编:315042)

联系人:童卓超

电话:0574-87050028

传真:0574-87050027

5.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42”;投票简称为“宁行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优先股股东投票的议案。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不涉及累积投票。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2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7月2日在宁波召开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备注:请对议案根据股东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注明持有的公司股权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视为无效委托;未作选择的应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未作选择且未注明是否授权的视为无效委托。

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1-036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6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11日下午在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永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经过讨论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1年6月修订)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1-037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上述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1年6月修订)具体实施上述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是以逐利为目的进行投机交易,主要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主要涉及业务品种

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原料期货品种,主要包括:铜、铝、金、银等品种。

(二)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

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原料价格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主体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通过如下途径进行风险控制:

1、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公司的利益。

2、严格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期货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1年6月修订)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指导具体业务操作,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5、公司后台部门负责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1年6月修订)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六、可行性分析

1、公司已成立风控稽核组,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公司已成立决策组、交易组和核算组,负责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具体工作;公司将组织具有良好素质的专门人员负责期货业务的交易工作。

2、公司已经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1年6月修订),作为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使用保证金额度、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保证期货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七、相关审议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1年6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上述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充分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原料、产品等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开展该项业务有助于充分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原料、产品等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3、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1年6月修订),从制度上对套期保值的业务风险进行严格的控制。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本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1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邬振贵先生持有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份1,168,8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55%。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8年12月4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合力科技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届满,邬振贵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本减持计划期间内,邬振贵先生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6/12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917 证券简称:合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1

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