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版 封面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6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从探索实践到完善健全
期货市场运行质效不断提升

2021-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许盈 ○编辑 孙放

30年来,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期货市场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探索实践到完善健全的发展过程。随着交易品种不断增加,价格发现、套期保值功能不断增强,法规制度不断健全,监管及风控水平不断提高,我国期货市场的整体运行质量和效率不断推升,有效满足了企业风险管理需求,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服务“三农”和金融投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1988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务院提出,要探索期货交易。1990年7月,国务院批转《商业部等八部门关于试办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报告的通知》,期货市场建设由此起步。同年10月12日,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开业,首先从现货交易入手,并引入部分期货交易机制,拉开了期货市场的发展序幕。

至1993年,全国已有各类期货交易所50余家。后经清理整顿,期货市场逐步走向规范。至1999年,期货交易所整顿规范至3家,分别是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当年6月2日,国务院发布“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下称“管理条例”),此后“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配套规则陆续发布,我国期货市场进入规范发展的新阶段。

时间进入新世纪,期货市场发展也迎来新的“高光时刻”。

2001年3月,“十五”规划首次提出“稳步发展期货市场”。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2004年的“国九条”都进一步明确,要“稳步发展期货市场”。

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为期货市场规范发展指明了方向。2006年5月18日,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2015年更名“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成立,负责期货保证金监控预警和期货市场运行监测监控。至此,我国期货市场监管形成了以中国证监会为核心,派出机构、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和中国期货业协会(2000年底成立)“五位一体”的期货监管工作机制。

期货市场相关法规制度也在进一步完善。国务院于2007年、2012年两次对“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在2007年的修订中,金融期货、场内期权、设立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等内容被正式写入;在2012年的条例修订中,允许外国人参与境内特定期货品种交易,为国际化的原油期货上市及铁矿石等大宗商品期货的国际化打开了大门。

2021年4月29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进行初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法(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我国首次专门立法,规范和促进期货市场发展。期货法草案的第一条即明确:“促进期货市场和其他衍生品市场服务国民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是制定该法的出发点。

下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