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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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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1-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及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maxwealthfund.com)发布了《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永赢祥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永赢祥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永赢祥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8年9月21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526号文准予注册募集,于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9日期间公开发售,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基金合同》于2018年10月12日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表决截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

4、通讯表决票将送达基金管理人,寄达地点如下:

收件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21世纪大厦21层

联系人:乔琪

联系电话:400-805-8888

邮编:200120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永赢祥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永赢祥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赎回费率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请参见《关于永赢祥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赎回费率议案的说明》(见附件二)。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1年6月16日,即在2021年6月16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纸质表决,本次大会表决票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三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maxwealthfund.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本单位授权的且经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下同,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四)。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四)。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四)。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业务专用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21年6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17:00以前(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告列明的寄达地点,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永赢祥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且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其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关于永赢祥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赎回费率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公告的规定,并与本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4、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将由基金管理人自表决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在本次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仍为2021年6月16日。

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慧敏

联系电话:021-51690188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21世纪大厦21、22、27层

网址:http://www.maxwealthfund.com

2、监督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人:林奇

联系电话:021-62154848

4、见证律师事务所: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确保表决票于表决截止时间前送达。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maxwealthfund.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客户服务热线400-805-8888咨询。

3、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期间,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照常进行,投资者可以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办理申购赎回。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5日

附件一:《关于永赢祥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赎回费率的议案》

附件二:《关于永赢祥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赎回费率议案的说明》

附件三:《永赢祥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四:《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一:

关于永赢祥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赎回费率的议案

永赢祥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改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投资体验,降低持有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永赢祥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永赢祥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1、调整永赢祥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赎回费率;2、根据前述变更修订相关法律文件。

调整基金赎回费率的具体议案和程序详见附件二《关于永赢祥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赎回费率议案的说明》。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进行更新。本议案审议通过的上述事项,将于基金管理人发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之日起实施。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5日

附件二:

关于永赢祥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赎回费率议案的说明

一、重要提示

1、永赢祥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10月12日,基金托管人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永赢祥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1、调整永赢祥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赎回费率;2、根据前述变更修订相关法律文件。

2、本次调整基金赎回费率议案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因此调整基金赎回费率议案存在无法获得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备案,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议案要点

(一)调整赎回费率

拟将《永赢祥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的赎回费率及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由原来的:

“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赎回费率,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修改为:

“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赎回费率,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二)调整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拟将《永赢祥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的赎回金额计算结果的示例由原来的:

“例二:假定三笔赎回申请的赎回A类基金份额均为10,000份,但持有时间长短不同,其中基金份额净值为假设数,那么各笔赎回负担的赎回费用和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C 类基金份额与A类基金份额赎回计算方法相同。”

修改为:

“例二:假定两笔赎回申请的赎回A类基金份额均为10,000份,但持有时间长短不同,其中基金份额净值为假设数,那么各笔赎回负担的赎回费用和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C 类基金份额与A类基金份额赎回计算方法相同。”

三、基金管理人就议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本基金基本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526号文准予注册,于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9日期间公开募集,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永赢祥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10月12日生效。

(二)调整基金赎回费率的可行性

1、法律可行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三条到第八十六条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召开形式以及其他相关事宜进行了规定与说明,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流程提供了法律依据。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属于一般决议,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决议即可生效。

因此,调整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2、技术可行性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仍然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具有较为丰富的运行经验,业务流程和保障机制完善。

因此,调整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不存在运营技术层面的障碍。

3、投资运作方面

基金管理人已对调整本基金基金赎回费率的运作进行了充分的分析与论证,通过严格的风险控制以及流动性管理措施,确保本基金投资的平稳运作。

四、调整基金赎回费率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1、议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及预备措施

本次调整基金赎回费率的主要风险是议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提议调整基金赎回费率并确定具体议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已同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了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议案公告后,基金管理人还将再次征询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调整基金赎回费率议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预留出足够的时间,以做二次召集或推迟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充分准备。如果调整基金赎回费率议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基金管理人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交调整基金赎回费率的议案。

2、运作风险及预备措施

本次调整基金赎回费率的目的是降低投资者承担的费用成本,由于本基金的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调整赎回费率可能造成本基金或有的收益减少。同时,赎回费率的下降,将可能提高基金规模的波动性。本基金主要通过基金管理人的主动管理操作来增加投资收益,因此,赎回费对基金资产的收益增厚贡献极不显著。本基金基金赎回费率调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严格的风险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管理好投资组合的久期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此外,投资者承担的费用成本降低,更有利于吸引新增资金,提高本基金投资运作的规模效应。

五、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对本议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5-8888

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maxwealthfund.com

附件三:

永赢祥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关于表决票的填写说明:

1、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同一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2、“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 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 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3、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4、本表决票可从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maxwealthfund.com)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或____________单位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 年 月 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永赢祥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

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若在法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开永赢祥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除本人(或本机构)重新作出授权外,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此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2、“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分别填写;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3、受托人(代理人)的表决意见代表委托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现将换届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工作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顾正青先生、吕刚先生、蒯丽丽女士、计建荣先生、周奎任先生、朱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晓先生、徐幼农先生、徐星美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晓先生、徐幼农先生、徐星美女士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其中徐星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工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换届事宜,董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提名顾芸女士、朱筱艳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将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监事会换届事宜,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后续将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1名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自选举之日起就任,任期与非职工代表监事相同;

2、在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监事会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并确认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构成;

3、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完成换届选举之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2日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顾正青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至2018年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至今任耶弗有投资发展(苏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至今任深圳世华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至今任苏州世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年至今任苏州世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至今任世华美国公司董事;2021年至今任江苏世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至今任世晨材料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吕刚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2019年至今任苏州华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蒯丽丽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至今任公司采购总监,201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采购总监;2017年至今任耶弗有投资发展(苏州)有限公司监事。

计建荣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至2017年任公司财务经理,201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2017年至今任玛吉新材料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至今任苏州世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21年至今任江苏世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周奎任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至2005年任铼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课长;2005年至2007年任绿点(苏州)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主管;2007年至2015年任新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经理;2015年至2016年任公司运营主管;2016年至2017年任太普电子(常熟)有限公司研发经理;2017年至今任公司研发总监。

朱杰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至2008年任康硕电子(苏州)有限公司产品工程师;2008年至2012年任苏州迈肯机电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12年至今历任公司销售经理、市场经理、市场总监、营销总监。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晓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徐幼农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直观复星医疗器械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产品营运副总裁;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徐星美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兼任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艾福电子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顾芸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年至2016年历任捷普集团绿点(苏州)科技有限公司捷普模切分公司、捷普集团浙江克鲁森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2016年至2017年任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2018年至2020年任无锡爱鑫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2020年至今任公司内审部经理。

朱筱艳女士: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年至2020年任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专员;2020年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6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6月8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艳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顾芸女士、朱筱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1、《关于选举顾芸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选举朱筱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1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6月3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 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 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30日

至2021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已经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年6月2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文件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6月25日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异地股东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

4、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君、计毓雯

联系电话:0512-63190989

邮箱地址:zhengquan@szshihua.com.cn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15200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事项概述

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6月24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11,300万股(含),不超过22,600万股(含),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1.91%,不超过43.8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是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1年6月1日披露了《关于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5月31日实施完毕,公司根据《回购报告书》,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含)人民币13.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含)人民币12.09元/股。

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调整为不低于4,120万股(含),不超过6,720万股(含)。该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6月1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6,899,05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9.09%,最高成交价为13.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0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34,393,884.0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12月11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65,818,212股的25%,即未超过16,454,553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5日

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每增加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2 证券简称:好想你 公告编号:2021-046

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每增加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潍坊润通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润通”)、郑州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能源”)、北控十方(山东)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十方”)与常州荣碳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荣碳”)于2021年6月11日签署了《碳资产转让协议》。潍坊润通将其拥有的CCER及其相关之全部权利,出让予常州荣碳,交易总价为72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潍坊润通、郑州能源、北控十方与常州荣碳签署《碳资产转让协议》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荣碳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MA25P45R52

住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西大道8号(常州市武进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维绿大厦东楼101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年04月13日

合伙人:自然人王璐、企业法人常州弘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州荣碳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受让方):常州荣碳

乙方(转让方及其关联方):

乙方一:潍坊润通 乙方二:郑州能源 乙方三:北控十方

(二)交易标的

乙方一同意,将其拥有标的物CCER及其相关之全部权利,出让予甲方。并在上述CCER签发后,过户予甲方,最迟不晚于2022年12月31日。

(三) 交易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标的物CCER及其相关之全部权利转让以固定单价交易的方式完成,交易数量为36万吨,交易单价为人民币20元/吨,交易总价为人民币720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佰贰拾万元整)。

(四) 支付方式

1、甲方将分两期支付本协议第二条中确定的转让价款,并于本协议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360万元支付至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2、标的物完成交割并履行完毕相关手续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相应的付款通知书(通知书应载明最终交割的标的物数量以及相应的最终交易总价),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最终交易总价的尾款支付至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3、甲乙双方确认,标的物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成功将提升公司开发相关项目碳资产的信心与力度。公司将积极参与碳交易市场,在践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过程提升持续盈利能力。

五、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CCER指标已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备案批复及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监测报告公示,尚未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批准,协议条款中已对碳资产转让、各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协议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变化原因或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任何不利后果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协议正常履行,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报备文件

(一)《碳资产转让协议》。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4日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碳资产转让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北清环能 公告编号:2021-070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碳资产转让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永赢祥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