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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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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股东大会的主持人:喻自文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会议地点:湖南省石门县经济开发区天供山居委会夹山路9号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①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63,283,5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1158%。

②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63,252,5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0853%。

③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1,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04%。

④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5,002,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1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971,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79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1,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04%。

⑤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聘请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熊林、邓争艳现场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喻自文先生、邢卫民先生、何业春先生、吴志刚先生、唐善初先生、蒋京女士六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喻自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3,283,550票,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002,3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邢卫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3,283,550票,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002,3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选举何业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3,283,550票,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002,3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选举吴志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3,283,550票,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002,3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选举唐善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3,283,550票,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002,3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选举蒋京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3,283,550票,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002,3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易华女士、肖海军先生、袁翠兰女士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备案审核无异议。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易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3,283,550票,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002,3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肖海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3,283,550票,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002,3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选举袁翠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3,283,550票,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002,3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饶天玉先生、李诗怡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漆丕君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饶天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63,283,550票,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002,3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李诗怡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63,283,550票,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002,3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熊林、邓争艳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鉴于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通知。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经推选,会议由喻自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喻自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邢卫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喻自文(主任委员)、邢卫民、何业春、唐善初、吴志刚、蒋京、袁翠兰;

(2)审计委员会:易华(主任委员)、邢卫民、袁翠兰;

(3)提名委员会:袁翠兰(主任委员)、喻自文、肖海军;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肖海军(主任委员)、何业春、易华。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聘任喻自文先生为公司总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聘任何业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聘任杨文菊女士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聘任吴志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聘任唐善初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聘任覃海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聘任赵柯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同意聘任蒋京女士为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同意聘任易彩虹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9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鉴于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和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提前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经推选,会议由饶天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饶天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喻自文先生、邢卫民先生、何业春先生、吴志刚先生、唐善初先生、蒋京女士六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易华女士、肖海军先生、袁翠兰女士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2021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喻自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选举邢卫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上述人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非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喻自文(主任委员)、邢卫民、何业春、唐善初、吴志刚、蒋京、袁翠兰;

(2)审计委员会:易华(主任委员)、邢卫民、袁翠兰;

(3)提名委员会:袁翠兰(主任委员)、喻自文、肖海军;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肖海军(主任委员)、何业春、易华。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部分董事换届选举离任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周靖波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公司对周靖波先生任职董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备查文件

1、《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1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情况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饶天玉先生、李诗怡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2021年5月25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漆丕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2021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饶天玉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监事最近两年内均不曾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二、部分监事换届选举离任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陈明先生在公司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公司对陈明先生任职监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1、《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5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

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橙心优选(成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橙心优选”)签署了《关于湖南泰淼供应链有限公司之合资经营合同》,拟共同投资设立湖南泰淼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淼供应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近日,湖南泰淼供应链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取得了由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湖南泰淼供应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21MA4TETOH5M;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覃海鸥;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年6月11日;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湖南省长沙县黄兴镇打卦岭村黄家塘9号;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与服务;农产品互联网销售;农副产品、果品、蔬菜、冷冻肉、蛋类、海味干货、预包装食品、生鲜家禽、散装食品销售;零售鲜肉;零售冷却肉;鲜肉、冷却肉配送;农产品配送;仓储管理服务;货物仓储(不含危化品和监控品);冷链管理;冷链仓储;普通货物运输(货运出租、搬场运输除外);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2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公司管理管理人员的情况

同意聘任喻自文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何业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杨文菊女士、吴志刚先生、覃海鸥先生、赵柯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唐善初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何业春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何业春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号码:0736-5223898

联系传真:0736-5223888

联系地址: 湖南省石门县经济开发区天供山居委会夹山路9号

邮政编码:415300

二、备查文件

1、《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5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喻自文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1年4月至2003年3月任石门县富民禽业有限公司、石门县亚飞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3年4月至2012年6月与邢卫民轮流担任湖南双佳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曾获得湖南省第八届五四青年奖章、湖南省2002年度杰出青年星火带头人、2005年“全国劳动模范”等荣誉。

截止目前,喻自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2,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8%,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董事邢卫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副总裁吴志刚先生系喻自文先生外甥女婿,副总裁赵柯程先生系喻自文先生女婿;除此之外,喻自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喻自文先生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何业春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畜牧师。1994年7月至2002年12月历任湖南正虹股份有限公司株洲片区业务主管、江苏江阴分公司技术总监、安徽淮北分公司销售经理与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产销部总经理;2003年1月至2005年10月任江苏淮安良业饲料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5年11月至2006年12月任湖南正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石家庄分公司总经理;2007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北京博正清和管理咨询公司咨询师;2008年1月至2012年6月任湖南双佳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及科技研发中心主任;2015年6月至2021年5月兼任郑州慢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目前,何业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6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业春先生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杨文菊女士简历

杨文菊女士,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2年1月至2001年7月,进入家禽养殖行业,个体养殖户;2001年8月至2003年3月任宝峰禽业业务经理;2003年4月至2012年8月在湖南双佳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先后从事销售、技术服务、审计等工作;2012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目前,杨文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副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邢卫民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杨文菊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文菊女士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吴志刚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7年6月至2003年3月任石门县亚飞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员;2003年4月至2008年6月任湖南双佳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肉禽事业部经理及总经理助理;2008年6月至2012年6月任湘佳食品总经理;2012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食品产业园总经理,2012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食品产业园总经理、润乐食品总经理、山东泰淼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目前,吴志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吴志刚先生系公司董事喻自文先生外甥女婿,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志刚先生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唐善初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会计师。1981年8月至1990年2月历任石门县供销社合作社日杂果品公司、工业品总公司会计、财会股长、副总经理;1990年3月至2001年3月历任常德市石门三江口水电管理局财务科副科长、劳动服务公司总经理、龙凤园艺场副厂长及副书记、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财务科科长;2001年3月至2007年3月任湖南三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3月至2012年6月任湖南双佳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止目前,唐善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唐善初先生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覃海鸥先生简历

覃海鸥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文化。2002年1月至2013年6月个人经营石门县腾飞电脑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11月至2015年6月在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食品产业园电商业务部任副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湖南湘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湖南润乐食品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9月起任公司副总裁。

截止目前,覃海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覃海鸥先生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赵柯程先生简历

赵柯程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7月至2014年5月任湘佳股份食品事业部大客户部经理;2014年5月至2015年10月任湘佳股份食品事业部总经理助理;2015年10月至2016年12月任湘佳股份食品事业部北京区域经理;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湘佳股份食品事业部副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湘佳股份食品事业部商超部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截止目前,赵柯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喻自文女婿,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柯程先生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3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蒋京女士为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同意聘任易彩虹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蒋京女士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条件,具备任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的能力,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简历详见附件。

易彩虹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一一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有关规定,其简历详见附件。

易彩虹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号码:0736-5223898

联系传真:0736-5223888

联系地址: 湖南省石门县经济开发区天供山居委会夹山路9号

邮政编码:415300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5日

附件:简历

1、蒋京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6年9月至2005年3月湖南建莱药业有限公司会计;2005年4月至2010年12月长沙建莱汽修厂会计;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石门县审计局审计员;2012年1月至2013年3月长沙三联石门服务部会计;2013年3月至2016年1月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会计;2016年2月至今历任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员、主任、副经理、经理。

截至目前,蒋京女士持有公司流通市场股份3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蒋京女士亦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易彩虹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96年9月至2005年5月在湖南省石门县棉麻蚕茧有限公司工作;2005年6月至2007年9月在东莞达峰印刷包装制品厂任仓库主管;2007年10月至2012年6月历任湖南双佳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综合部主管、人事部主任;2012年6月至今历任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主任、人事部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易彩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易彩虹先生亦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