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6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2021-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065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代码:037814;期权简称:天赐JLC1。

2、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274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2,137,624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243%,行权价格为8.053元;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2021年3月20日至2022年3月18日,根据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1年6月17日至2022年3月18日;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议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公告》。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取自主行权的模式,公司自主行权安排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9年1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9年1月23日至2019年2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3月1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19年2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修订发表了意见。

(四)2019年3月15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19年3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79.6万份调整为374.30万份,授予人数由361人调整为357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25.5万股调整为323.30万股,授予人数由94人调整为93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六)2019年3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357名激励对象374.30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2.40元/份;首次授予93名激励对象授予323.30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1.20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3月22日。

(七)2019年12月30日,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6.94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3.94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分别调整为517.28万股、598.88万份,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分别调整为130.192万股、151.84万份;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八)2020年3月2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116名激励对象86.15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0.70元/份;预留授予3名激励对象授予19.30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0.35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3月3日。

(九)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8.784万股,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278.496万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05.312万份,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为293.568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事业部部门层面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对应标准系数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股票期权行权时事业部部门层面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对应的考核系数进行了调整。

(十一)2021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及2020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4.082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8.053元/份,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分别调整为473.4432万股、499.0656万份;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6.088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2.029元/份,预留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预留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分别调整为32.81万股、146.455万份;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二)2021年5月13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解锁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数量为2,063,66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223%;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数量为164,0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77%。上述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5月14日。

二、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对应的等待/限售期分别自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0%。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日为 2019 年 3 月 20 日,第二个等待期已于2021 年 3 月 19 日届满。

2、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上述274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

三、本次行权期的具体行权安排

1.期权代码及期权简称

期权代码:037814;

期权简称:天赐JLC1。

2.股票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行权价格及可行权数量

本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274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2,137,624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243%,行权价格为8.053元。若在行权期中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增发股票、配股等事项,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行权期限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本次实际可行权期限为自 2021年6月17日起至2022年3月18日止;

5.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6.行权模式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自主行权承办券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承办券商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7.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代扣代缴方式。

四、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公司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在授权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一资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期权如全部行权,公司净资产预计将增加1,721.4286万元,其中总股本将增加213.7624万股。

六、本次自主行权如全部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213.7624万股,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实施的股票期权行权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末股权激励对象变化(如有)、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及公司因行权而导致的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2、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066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预留授予部分期权代码:037853;期权简称:天赐JLC2;

2、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94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550,924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78%,行权价格为12.029元;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公司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为2021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1日,根据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1年6月17日至2022年3月1日;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议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公告》。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取自主行权的模式,公司自主行权安排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9年1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9年1月23日至2019年2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3月1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19年2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修订发表了意见。

(四)2019年3月15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19年3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79.6万份调整为374.30万份,授予人数由361人调整为357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25.5万股调整为323.30万股,授予人数由94人调整为93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六)2019年3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357名激励对象374.30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2.40元/份;首次授予93名激励对象授予323.30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1.20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3月22日。

(七)2019年12月30日,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6.94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3.94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分别调整为517.28万股、598.88万份,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分别调整为130.192万股、151.84万份;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八)2020年3月2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116名激励对象86.15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0.70元/份;预留授予3名激励对象授予19.30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0.35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3月3日。

(九)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8.784万股,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278.496万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05.312万份,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为293.568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事业部部门层面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对应标准系数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股票期权行权时事业部部门层面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对应的考核系数进行了调整。

(十一)2021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及2020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4.082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8.053元/份,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分别调整为473.4432万股、499.0656万份;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6.088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2.029元/份,预留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预留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分别调整为32.81万股、146.455万份;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二)2021年5月13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解锁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数量为2,063,66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223%;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数量为164,0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77%。上述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5月14日。

二、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等待/限售期分别自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总量的50%。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日为 2020 年 3 月 2 日,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1年3月1日届满。

2、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上述94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

三、本次行权期的具体行权安排

1.期权代码及期权简称

期权代码:037853;

期权简称:天赐JLC2。

2.股票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行权价格及可行权数量

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94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550,924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78%,行权价格为12.029元。若在行权期中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增发股票、配股等事项,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行权期限

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本次实际可行权期限为自 2021年6月17日起至2022年3月1日止。

5.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6.行权模式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自主行权承办券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承办券商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7.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代扣代缴方式。

四、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公司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在授权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一资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权如全部行权,公司净资产预计将增加662.7065万元,其中总股本将增加55.0924万股。

六、本次自主行权如全部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55.0924万股,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实施的股票期权行权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末股权激励对象变化(如有)、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及公司因行权而导致的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2、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9:15一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苏州苏化科技园15号楼1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振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7,458,4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2%,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7,458,4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共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王韧、独立董事王国涛、独立董事江希和因工作原因不参加本次会议,董事王方舟因工作原因不参加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张晓敏因工作原因不参加本次会议,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代表现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7,458,452.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刘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7,458,4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2.02 选举张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7,458,4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2.03 选举丁小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7,458,4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2.04 选举梁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7,458,4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选举袁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7,458,4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3.02 选举李少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7,458,4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3.03 选举姚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7,458,4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01 选举唐和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37,458,4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4.02 选举周恒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37,458,4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颜强、王栗栗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第五届董事会衷心感谢第五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第五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对他们在公司担任职务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战略决策上发挥的积极作用表示中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6日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505 证券简称:复旦张江 公告编号:2021-024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ST蓝丰 编号:2021-043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05元

● 相关日期

H股股东的现金分红有关情况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5日及2021年4月16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及通函。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1年5月27日的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0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H股股东的现金分红有关情况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5日及2021年4月16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及通函。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43,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2,150,000元。其中A股股本为703,000,00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5,150,000元;H股股本为340,000,00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000,000元。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A股股东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A股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A股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本次分配无自行发放对象。

3.扣税说明

(1)A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

对于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4元;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45元;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5元(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若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若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45元。

(2)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

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4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可以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香港市场投资者

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本公司A股的香港市场投资者股东(包括企业和个人)(以下简称“沪股通”),其现金红利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有关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45元。对于沪股通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沪股通投资者股权登记日、现金红利派发日等时间安排与本公司A股股东一致。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申报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5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8553583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6日

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

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13 证券简称:*ST天润 公告编号:2020-048

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

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天润”或“公司”)近日收到无锡天乐润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乐润点”)的通知,上海金融法院已于2021年6月12日10时起至2021年6月13日10时(延时除外)在京东网(网址:www.jd.com)上公开拍卖天乐润点持有的81,600,000股公司股票(限售股)。根据京东网平台页面显示,本次拍卖流拍。

截至本公告日止,天乐润点持有公司股份90,102,2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6%。天乐润点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股数81,600,000股,司法冻结股数90,102,203股。上述流拍的股份合计81,600,000股,占天乐润点目前所持公司股票的90.5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0%。

本次流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公司将继续关注上海金融法院对上述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13 证券简称:*ST天润 公告编号:2021-047

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ST天润”)于2019年5月6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湘证调查字0856号、湘证调查字0857号),因公司及赖淦锋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及赖淦锋先生进行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载了相关公告:2019年7月9日、8月9日、9月9日、10月9日、11月11日、12月9日;2020年1月10日、2月12日、3月12日、4月15、5月16日、6月15日、7月15日、8月17日、9月15日、10月15日、11月16日、12月15日;2021年1月15日、2月10日、3月15、4月15日、5月17日发布的《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067、2019-078、2019-085、2019-087、2019-094、2019-097、2020-005、2020-010、2020-015、2020-018、2020-036、2020-046、2020-058、2020-059、2020-065、2020-068、2020-076、2020-092、2021-003、2021-014、2021-019、2021-020、2021-036)。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结论性调查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如果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性提示公告。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获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自权益分派预案披露至分派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本次分配以固定总额的方式分配。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26,79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6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24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6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 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6月7日至登记日:2021 年6月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2、咨询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628号

3、咨询联系人:王正庄 武洁

4、咨询电话:0532-88817759

5、传真电话:0532-88817462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