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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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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1-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49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或“会议”)。共计699名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出席会议,合计持有份额50,441,112份,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70,000,000份的72.06%。会议由董事会秘书李恒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261,112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99.64%;反对0份;弃权180,000份。

参加表决的持有人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同意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

2、《关于选举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261,112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99.64%;反对0份;弃权180,000份。

参加表决的持有人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金玉梅、冯宇、宋学金、陈静、李子波五人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含延长的存续期)届满。

3、《关于授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201,112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99.52%;反对0份;弃权240,000份。

参加表决的持有人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授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和权益等分配;

(5)开立、管理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6)办理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事宜;

(7)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职责,负责与相关机构的对接等工作;

(8)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时对计划资产进行清算;

(9)制定、执行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10)负责办理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持有人变动,办理退休、已死亡、丧失劳动能力持有人的相关事宜;

(1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出售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

(12)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本次持有人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含延长的存续期)届满。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50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年6月15日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625,820股

根据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日前,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通知,中登公司已于2021年6月15日完成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审核与登记。至此,公司董事会已经完成了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赵振基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1年3月31日起至2021年4月13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1年4月1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30)。

3、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3)。

4、2021年5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1年5月24日。

2、授予数量:625,820股。

3、授予人数:171人。

4、授予价格: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1.1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由于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公司董事会根据监管规范及《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数量及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额由530,000股调整为689,000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479,200股调整为645,060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由33,800股调整为43,940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由55.79元/股调整为41.15元/股。

此外,7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78人调整为171人,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7名激励对象共计放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9,240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入预留授予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645,060股调整为625,820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由43,940股调整为63,180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相关激励事项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对调整事宜发表了明确意见。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71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如下:

注: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3、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本期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在未来36个月内分3次解锁。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27日出具的《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1KMAA20527)审验了公司截至2021年5月27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认为:截至2021年5月27日止,贵公司已完成625,820股股票的激励授予,授予人数171人,每股授予价格为41.15元,认购款以人民币缴足,共计人民币25,752,493.00元,实际缴纳认购款人民币25,752,493.00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68,900,000元增加至69,525,82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625,820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6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审核和登记。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8,900,000股变更为69,525,820股。公司控股股东为深圳市畅思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思行”)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1,558,170股,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前占公司总股本的16.78%,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其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62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总额为25,752,493.00元,该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授予日收盘价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公司将根据授予日确定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进行摊销。

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5月24日,授予日收盘价格为80.10元/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预计为2,437.57万元,前述总费用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同时增加资本公积。根据上述测算结果,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成本总额在授予日后36个月内进行摊销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说明: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未解除限售的情况。

2、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具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