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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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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1-06-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1-035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京泉华,证券代码:002885)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21年6月15日、2021年6月1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积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关于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4号),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有效期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2020年7月8日)起12个月内有效,目前尚在有效期内。

2、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暨公司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并于2020年12月29日完成第一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根据框架协议约定,在签署第二次股份转让协议的同时与受让方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使得受让方获得上市公司的控制。交易完成后,受让方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8,986,339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66%)。截至目前,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处于第二次股份转让筹划阶段,暂未完成股份交割。

3、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本次回购的股份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2021年3月8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已于2021年3月19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目前本次回购尚处于实施阶段。

4、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5、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