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6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
账户的公告

2021-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浙文影业 公告编号:2021- 049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

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年4月30日,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6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7,817,489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2.24元/股。

2021年5月21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1]B051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5月20日止,浙文影业已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7,817,48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11,175.36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471,308.0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89,439,867.31元。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金额大于募集资金净额,原因系尚有部分发行费用未划转。

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及相应利息已全部转入公司基本帐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已于近日注销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浙文影业 公告编号:2021- 050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引起的被动稀释,不涉及增持、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钱文龙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13.32%降至10.25%;缪进义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5.32%降至4.0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67号)核准,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7,817,489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92,724,964股增加至1,160,542,453股。

2021年6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5日披露的《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号)。

二、本次股份发行前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钱文龙先生持有公司118,923,7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3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钱文龙先生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10.25%。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缪进义先生持有公司47,499,40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32%。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缪进义先生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4.0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具体明细如下: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导致公司股本增加而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上述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缪进义先生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浙文影业 公告编号:2021-051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

2021年4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6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7,817,489股新股。

2021年5月21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1]B051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人民币599,911,175.36元(含发行费用)到账。

2021年6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事项,公司总股本由892,724,964股增加至1,160,542,45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5日披露的《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号)。

二、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已完成,公司总股本由892,724,964股增加至1,160,542,453股,注册资本由892,724,964元增加至1,160,542,453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需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本次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董事会已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可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结果,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工商备案事宜。因此,该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8日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浙文影业股票代码:601599

信息披露义务人:缪进义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

股份变动性质: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六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准则15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准则1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文影业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文影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或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股份比例被动减少,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5%。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的变化情况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

2020年7月10日,缪进义先生与浙江文投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缪进义先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47,499,40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原股本总额的5.32%)对应的表决权在《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独家、无偿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浙江文投行使。

故本次权益变动前,缪进义先生持有上市公司47,499,40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原总股本的5.32%,其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零。

(二) 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缪进义先生持有上市公司47,499,40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09%,其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零。

本次权益变动后,缪进义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缪进义先生作出的限售承诺

缪进义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020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缪进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决定聘任缪进义先生为联席总经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缪进义先生持有上市公司47,499,40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09%。缪进义先生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二)缪进义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

根据缪进义先生、钱文龙先生和浙江文投签署的《投资框架协议》,缪进义先生同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47,499,404股股份质押给浙江文投,上述股份在质押解除前未经浙江文投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减持。

质押期限为股份质押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至浙江文投名下之日后12个月止,但最晚不晚于2021年12月31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经披露的信息外,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附加条件或补充协议,双方不存在就全部或部分股东权利的行使另有其他安排的情况。

第四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缪进义

2021年6月18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缪进义

2021年6月1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缪进义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