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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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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1-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8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7日,公司通过OA系统对《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将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6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视源JLC1

2、期权代码:037140

3、授予日:2021年6月4日

4、授予数量:808.25万份

5、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1,105名

6、行权价格:95.68元/股

7、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8、公司已于2021年6月17日完成股票期权授予登记

9、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1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合计数据存在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等待期

《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2、行权安排

在《激励计划》通过后,股票期权各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在可行权日内,授予的股票期权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三)《激励计划》的考核安排

1、公司层面

《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公司将根据每个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指标的完成程度,确定激励对象的各行权期可行权比例,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假设每个考核年度的实际营业收入增长率为X,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计算方式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如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行权比例,如果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系数(L)×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行权比例: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针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等有关事宜作出了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激励对象,其个人行权比例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需满足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到位的条件。

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实际行权数量行权,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关于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与前次公示情况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90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811.5万份,涉及1,114名激励对象。

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激励计划》中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3名激励对象的个人情况发生变化,董事会认定其已不符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和原则,决定取消其激励资格;综上,董事会同意对《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114人调整为1,107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由900万份调整为897.5万份,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811.50万份调整为809万份,预留股票期权份额不变。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6月4日为授予日,向1,10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09万份股票期权。

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确定后的股票期权登记过程中,由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共计7,500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1,107人调整至1,105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量由809万份调整至808.25万份。除此之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实施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情况一致。

除上述调整外,《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况与公司前次公示情况一致。

四、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在授予日2021年6月4日对本次授予的808.25份股票期权进行测算,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成本合计为29,147.49万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成本测算和摊销处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未来实际生效和失效的股票期权情况。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经营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带来的正向作用将可能远大于其带来的因费用增加而产生的影响。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