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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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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9版)

经营范围:研究、制造、批发、零售:有机硅材料、日用精细化工产品、表面活性剂、添加剂、工业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股东:公司持有清远天赐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5、公司名称:宁德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1号

法定代表人:马美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2315520369A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加工、销售: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材料(不含民用爆炸物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股东:公司持有宁德凯欣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6、公司名称:福鼎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店下镇东岐村东岐自然村

法定代表人:马美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82MA33TC0J1N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制造;动力电池制造;其他未列明电池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不含易制毒化学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股股东:宁德凯欣持有福鼎凯欣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公司本次通过向九江天赐、清远天赐、宁德凯欣现金增资,以及九江天赐向天赐新动力、池州天赐进行现金增资,宁德凯欣向福鼎凯欣现金增资的方式具体组织实施募集资金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推进和实施,增强子公司的资本实力,改善公司整体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公司的子公司,本次增资不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五、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已根据董事会授权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达各专项账户后,公司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与子公司、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决策权限

根据公司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案)》的规定,本次利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实施上述增资事项,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本次增资相关的法律文件。

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一)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通过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现金增资,以及子公司对孙公司现金增资的方式组织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相关安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强公司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本次增资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同意本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通过向子公司现金增资以及子公司向孙公司现金增资的方式具体组织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相关安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强公司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案)》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077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6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9年1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9年1月23日至2019年2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3月1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19年2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修订发表了意见。

(四)2019年3月15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19年3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79.6万份调整为374.30万份,授予人数由361人调整为357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25.5万股调整为323.30万股,授予人数由94人调整为93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六)2019年3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357名激励对象374.30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2.40元/份;首次授予93名激励对象授予323.30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1.20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3月22日。

(七)2019年12月30日,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6.94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3.94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分别调整为517.28万股、598.88万份,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分别调整为130.192万股、151.84万份;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八)2020年3月2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116名激励对象86.15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0.70元/份;预留授予3名激励对象授予19.30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0.35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3月3日。

(九)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8.784万股,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278.496万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05.312万份,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为293.568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事业部部门层面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对应标准系数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股票期权行权时事业部部门层面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对应的考核系数进行了调整。

(十一)2021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及2020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4.082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8.053元/份,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分别调整为473.4432万股、499.0656万份;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6.088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2.029元/份,预留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预留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分别调整为32.81万股、146.455万份;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二)2021年5月13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锁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数量为 2,063,664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223%;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数量为 164,05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177%。上述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5月14日。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注销/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因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考核期离职激励对象29名、业绩考核不达标及考核达标但系数不足1.0的激励对象63名,根据系数比例,共涉及564,152份股票期权拟由公司注销,346,800股限制性股票拟由公司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第一个考核期离职激励对象19名、业绩考核不达标及考核达标但系数不足1.0的激励对象19名,共涉及306,981份股票期权拟由公司注销。

2、回购注销价格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限制性股票的应付股利在对应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由公司自行派发,此次权益分派涉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做调整,仍然为6.94元/股。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546,129,4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元(含税),送红股7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和数量相应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6.94元/股调整为4.082元/股。

同时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并注销。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346,800股,回购总金额为回购数量(346,800股)×回购价格(4.082元/股)×(1+同期存款利息2.1%*2),共计1,475,094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四、本次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对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期权的注销及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符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律师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天赐材料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尚需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还需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078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参照公司所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由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税前)。该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由公司统一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调整后的独立董事薪酬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079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6月17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

(一)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1、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546,129,4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元(含税),送红股7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送红股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46,129,449股增加为928,420,063股,注册资本由546,129,449元人民币增加为928,420,063元人民币。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0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24,489,81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65,307,488.00元,扣除各项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40,835,044.78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6月1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293号)。目前,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登记并上市工作已经完成,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6月15日。

根据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结果,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加人民币24,489,816元,即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28,420,063元变更为人民币952,909,879元;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增加24,489,816股,即公司股份总数由928,420,063股变更为952,909,879股。

(二)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因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考核期离职激励对象29名、业绩考核不达标及考核达标但系数不足1.0的激励对象63名,根据系数比例,共涉及564,152份股票期权拟由公司注销,346,800股限制性股票拟由公司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第一个考核期离职激励对象19名、业绩考核不达标及考核达标但系数不足1.0的激励对象19名,共涉及306,981份股票期权拟由公司注销。

本次346,8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952,909,879股减少为952,563,079股,注册资本由952,909,879元人民币减少为952,563,079元人民币。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及股份总数的情况,以及根据相关监管部门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1-080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7月5日(星期一)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6月1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5日上午9:15至2021年7月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投资建设年产6.2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项目的议案》

2、《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5.2万吨锂电新材料项目的议案》

3、《关于拟设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年磷酸铁项目(一期)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

5、《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6、《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1-议案7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议案1-议案4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4和议案6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规定,议案4-议案6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如下: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3)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出席会议时请股东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2、登记时间:2021年7月5日(上午 8:30~12:00)

3、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证券部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0760,信函请注 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韩恒 卢小翠

联系电话:020-66608666

联系传真:020-66608668

联系邮箱:IR@tinci.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韩恒 卢小翠

联系电话:020-66608666

联系传真:020-66608668

联系邮箱:IR@tinci.com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09,投票简称:天赐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5日上午9:15至2021年7月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大会结束。

一、委托权限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 本人(本单位)授权受托人按自己意见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格填写说明:

1、上述所有议案,如同意,在“同意”栏中打“√”,持反对意见的,在“反对”栏中“√”,持弃权意见的,在“弃权”栏中打“√”。

2、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多选视为无效。

二、委托人和受托人信息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其他有效证件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卡账号: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

年 月 日

附件3: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