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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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2021-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1-060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年6月15日、6月16日、6月17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发函询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近日,公司披露了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事项,拟与天津中车风能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在鸡西市投资260亿元建设新能源示范基地和新能源装备制造工业园区,并于2021年10月1日前在鸡西市注册成立100亿元规模的“碳中和”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现就上述事项再次提示如下风险:

1、该框架协议为初步意向,涉及投资金额等事项不具有强制约束力,有关合作事项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2、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公司总资产122.80亿元,净资产38.13亿元,账面资金1.56亿元,远低于项目投资预计金额,实际投资规模能否达到框架协议所述金额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框架协议所涉及“碳中和”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目前尚未开始募集,没有确定认缴金额、认缴比例、认缴时间,能否如期足额募集到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年6月15日、6月16日、6月17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荣泰”)、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书面发函询问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金元荣泰、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确认:

公司及控股股东金元荣泰、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经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异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近日,公司披露了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事项,拟与天津中车风能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在鸡西市投资260亿元建设新能源示范基地和新能源装备制造工业园区,并于2021年10月1日前在鸡西市注册成立100亿元规模的“碳中和”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现就上述事项再次提示如下风险:

(一)该框架协议为初步意向,涉及投资金额等事项不具有强制约束力,有关合作事项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二)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公司总资产122.80亿元,净资产38.13亿元,账面资金1.56亿元,远低于项目投资预计金额,实际投资规模能否达到框架协议所述金额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框架协议所涉及“碳中和”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目前尚未开始募集,没有确定认缴金额、认缴比例、认缴时间,能否如期足额募集到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