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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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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79版)

2021-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9版)

2019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应收款项采用简化模型计提坏账准备,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损失准备,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2017年-2019年的三年的应收账款的数据),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迁徙率及前瞻性信息得到预期信用损失率。以整体迁徙率为基础,测算的历史损失率低于预期信用损失率,相关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合理。

预期损失率如下:

公司主要客户期后回款情况良好,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公司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合理,能够体现公司实际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2020年末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四、银行承兑汇票本期大幅增加的具体背景,目前票据到期情况,是否存在已背书或贴现的票据

(一)应收票据增加说明

单位:万元

2020年应收票据余额较2019年末增加2.49亿元,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规模大幅下降。为满足公司资金周转需要,公司会依据经营需求情况,开展银行承兑贴现满足日常现汇资金需求,并结合当年经营情况需要,实时调整业务计划。2020年全年票据贴现3.51亿元,较2019年减少5.13亿元。2020年下半年贴现2.37亿,较2019年同期6.26亿减少3.89亿元。2020年8-12月贴现2.34亿,较2019年同期5.69亿减少3.35亿。由于公司收取承兑汇票一般为未超过6个月期限,因此下半年银行票据贴现减少是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增加的主要原因。

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背书未到期票面金额7,382万元,上半年度票据背书对应收票据余额无影响。2019年7-12月背书总金额1,615万元,2020年公司对于部分供应商付款政策变化,7-12月1.27亿,背书总额同比增加1.11亿元。

(二)票据到期情况

截止2021年5月31日,公司2020年收取的票据均在2021年到期后正常托收,其中归属2020期间收取的承兑汇票中,尚有121.15万元由于票面本身未到期,计划于6月份进行托收,公司会保持密切关注。

年审会计师意见:

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对于上述问题涉及的内容执行了如下审计程序:

(1)获取公司按客户的应收账款明细,抽样复核账龄划分的准确性;

(2)了解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变动的原因,检查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是否存在明显无法收回的情况;

(3)了解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及预期信用损失率的确定方法;

(4)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了解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并评估其合理性;

(5)检查公司账龄的历史迁徙情况,并检查公司本年度的应收账款收款情况及期后收款情况;

(6)对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检查,并检查公司已背书或贴现的票据情况。

基于我们为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所执行的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的上述回复信息与我们在执行审计过程中了解的财务信息一致。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及确认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7、年报披露,2019年度、2020年度公司分别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14亿元、4,791.52万元,其中存货跌价准备合计5,543.37万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07亿元。2020 年末,公司存货为6.43亿元、固定资产为12.75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近年对存货及固定资产计提大额减值的具体背景;(2)说明公司管理层对存货、固定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依据,以及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包括对产品售价及相关费用、收入增长比率、利润率、折现率等主要参数的确定过程;(3)部分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前期已计提,但报告期尚未核销的具体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公司近年对存货及固定资产计提大额减值的具体背景

(一)存货减值的背景

2019年度及2020年度,存货跌价准备分别计提了人民币1,572.40万元以及人民币3,970.97万元,其中2020年产成品有大额减值,共计减值人民币3,116.18万元,原材料及配件人民币854.79万元。主要为2020年一方面为快速处理三洋残机,另一方面受线上价格及其他品牌影响,2020年重新制定了价格体系,对残损机的售价进行了调整(即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降低),同时对三洋样机及其他老品进行了重新的估计。

(二)固定资产计提大额减值的具体背景

2019年度及2020年度,公司合并范围内母公司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均为亏损状态,部分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于2019年及2020年末,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减值测试,公司冰箱资产组于2019年度出现大额减值,共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9,500.00万元。此外,2019年度及2020年度,公司分别对于闲置资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366.47万元及人民币820.55万元。

二、说明公司管理层对存货、固定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依据,以及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包括对产品售价及相关费用、收入增长比率、利润率、折现率等主要参数的确定过程

(一)存货减值的判断依据以及具体过程

判断依据:公司计提减值的存货主要是残损机、样机以及其他老品,按照市场价格,公司以上产品的价格持续走低,市场价格已低于成本,因此公司应对上述产品计提减值;具体过程:公司按照同期销售的价格估计产品的可变现净值,成本减掉可变现净值的差额作为计提依据。

(二)固定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依据

公司合并范围内母公司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两年亏损,除部分刚建设完成尚未完全投入使用的洗碗机项目相关的固定资产外,其他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合并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近两年均持续盈利,且无其他负面迹象导致其未来的盈利能力或这些公司的固定资产的价值产生显著变化,因此,不存在减值迹象。

(三)固定资产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要求,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母公司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如下:

1.根据收入产生的现金流入和对公司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将固定资产分配至资产组。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按上述原则,分为洗衣机、冰箱及生活电器三个资产组;

2.将非流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按照使用部门划分并分配至资产组;

3.对于总部资产,如管理层所在的总部办公大楼等,因难以脱离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入,故按照总部资产的测试原则,将能够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分摊到各资产组。除暂时闲置的部分办公大楼楼层等房屋建筑物外,公司的固定资产均分摊至资产组;

4.预计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在预测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对于主要参数的确定过程包括:

1)未来现金流量预测的年限:根据各资产组主要资产的剩余经济使用寿命确定;

2)收入增长比率: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战略确定。其中,主要的考虑因素包括:i)新冠疫情恢复的影响;ii)国内市场的拓展,包括新的线下渠道及电商渠道的拓展;iii)新产品的投入;iv)出口订单及惠而浦集团订单的增量;v)白色家电行业普遍的价格上涨等;

3)利润率:根据历史的利润情况及公司产品结构及价格的变化确定。其中,主要的考虑因素包括:i)由三洋品牌向惠而浦品牌完成切换后整体利润率的上升;ii)在行业售价普遍上升的情况下,利用集团采购优势控制原材料采购成本;iii)公司已经进行的费用调控对未来年度的影响及未来将采取的费用调控方案,包括对人员安排的调整以减少费用提高效率等;

4)折现率:使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和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确定。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权益资本成本×(1-债务资本结构)+债务成本×债务资本结构。其中,权益资本成本=无风险折现率+Beta系数×市场风险溢价+公司特定风险溢价。模型中的参数根据同行业的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确定或根据市场的长期借款利率、国债的到期收益率及成熟股票市场的风险溢价等确定;

5.根据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洗衣机及生活电器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高于资产组的账面价值,无需计提减值准备;冰箱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低于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公司进一步确定其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6.对于分配至冰箱资产组的房屋建筑物,公司聘请了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以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评估方法的可收回金额的评估报告,经评估,于2020年12月31日,相关房屋建筑物未发生减值;对于分配至冰箱资产组的机器设备及其他设备等,公司已于2019年度根据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9,500.00万元。2020年度冰箱资产组新增机器设备较少,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机器设备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未发生明显变化,因此,于2020年度未发生减值;

7.对前述的暂时闲置的部分办公大楼楼层等房屋建筑物,公司聘请了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以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评估方法的可收回金额的评估报告,经评估,于2020年12月31日,相关房屋建筑物未发生减值;

8.对于闲置的机器设备及其他设备等,公司根据其残值,于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820.55万元。

三、部分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前期已计提,但报告期尚未核销的具体原因

部分存货跌价准备前期已计提,但报告期尚未核销,系相关存货于报告期内尚未出售或处置;部分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前期已计提,但报告期尚未核销,系相关固定资产于报告期内仍在使用或尚未处置。

年审会计师意见:

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对于上述问题涉及的内容执行了如下审计程序:

(1)了解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政策;

(2)评价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算中使用的销售价格等数据的确定;

(3)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重新计算;

(4)检查除公司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外,是否存在其他的滞销存货;

(5)评价管理层对非流动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

(6)评价管理层对资产组的认定,获取管理层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估计,分析收入增长率、利润率及折现率等关键参数,并分析期后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家电行业公开数据、历年实际经营业绩及同行业其他家电生产企业公开财务数据等评价关键假设和估计;

(7)在内部评估专家的协助下复核未来现金流量预测中使用的估值方法和折现率;

(8)评价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了解其工作;

(9)获取外部评估报告及估值报告,在内部评估专家的协助下检查公允价值及预计处置费用确定的依据,复核评估方法、估值方法和关键评估、估值参数,并评价其合理性。

基于我们为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所执行的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的上述回复信息与我们在执行审计过程中了解的财务信息一致。

8、年报披露,2020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4,373.58万元,同比增长76.57%;本期计提坏账准备54.53万元。按款项质,其他应收款中包括节能补贴款、品牌使用费、员工借款等,其中节能补贴款应收 6,160.75 万元,账龄在 5 年以上,目前已全额计提坏账。请公司补充披露:(1)列示近三年其他应收款分不同项目的具体发生金额、应收对象、关联关系、款项回收情况等;(2)节能补贴款的具体发生背景,目前尚未收回的原因,以及公司对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

公司回复:

一、列示近三年其他应收款分不同项目的具体发生金额、应收对象、关联关系、款项回收情况等

单位:万元

二、节能补贴款的具体发生背景,目前尚未收回的原因,以及公司对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

于2012年6月起至2013年6月,为扩大国内需求,拉动绿色消费,促进节能减排,中央财政对空调、平板电视、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五类高效节能家电进行为期一年的补贴推广(政策文号 财建(2013)210号)。

2013年12月,本公司按政策入账 “其他应收款-节能补贴” 共计8,273万元,系预付给各商场的补贴款汇总。

2015年12月,本公司收到合肥高新区财政支付的节能款项共计2,112万元,剩余未结款持续跟进中,目前未有实质性进展。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节能补贴应收余额为6,161万元,且账龄已超过五年以上,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笔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9、《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披露,公司存在与原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经营往来,2020年往来发生额为24.42亿元、往来往余额为10.95亿元,包括销售商品、销售劳务、股权托管和房屋租赁等。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项列示销售商品、销售劳务的具体情况,包括涉及的商品或服务、用途、款项收付安排等,说明是否具有商业实质;(2)股权托管和房屋租赁往来款发生的具体背景,是否存在公司垫付资金的情形,是否构成非经营资金占用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分项列示销售商品、销售劳务的具体情况,包括涉及的商品或服务、用途、款项收付安排等,说明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单位:万元

公司遵循正常市场交易原则和营业常规,关联交易定价或利润水平也与市场平均水平一致,因此是具有商业实质的交易。

二、股权托管和房屋租赁往来款发生的具体背景,是否存在公司垫付资金的情形,是否构成非经营资金占用

(一)股权托管往来款发生的具体背景

为有效解决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洗衣机、冰箱业务上与公司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问题,2014年1月24日公司与惠而浦(香港)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托管海信惠而浦(浙江)电器有限公司50%股权之股权托管协议》,股权托管期间,惠而浦(香港)有限公司委派的海信惠而浦董事根据海信惠而浦章程及合营合同的规定于董事会上享有的相应于拟托管股权(惠而浦香港持有的海信惠而浦50%的股权)的表决权、提案权将委托本公司(原合肥三洋)行使(涉及海信惠而浦章程及合营合同修改事项除外);托管股权除上述外的其他权利(如处分权(包括但不限于质押、转让)和收益权(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分配))仍属于惠而浦(香港)并由其行使。

托管股权的股权托管期间为协议生效之日起36个月,如股权托管期间届满前对拟托管股权形成了新的符合有关证券领域法律法规的避免潜在同业竞争的方案,则在履行相应法律程序的情况下,股权托管期间可以提前终止。

托管费为每年人民币10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未收惠而浦(香港)有限公司50万元股权托管费,该笔款项已于2020年收回。

(二)房屋租赁往来款发生的具体背景

惠而浦(合肥)贸易有限公司租用公司的办公楼作为办公地点,按照市场价支付给公司房屋租赁的费用。

上述股权托管及房屋租赁无资金垫付的情况,因此不构成非经营资金占用。

年审会计师意见:

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对于上述问题涉及的内容执行了如下审计程序:

(1)获取公司关联方交易的明细,了解关联方交易的性质,分析关联交易的合理性;

(2)对公司主要客户及供应商进行背景调查,识别是否存在潜在关联方;

(3)向关联方发函确认主要关联交易额和年末余额;

(4)对关联方销售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订单、出库单、海关报关单及装运提单等;

(5)检查对关联方的收款情况;

基于我们为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所执行的上述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的上述回复信息与我们在执行审计过程中了解的财务信息一致。我们未注意到,公司2020年度关联方交易存在明显不具有商业实质的情况;我们未注意到,公司股权托管和房屋租赁往来款存在垫付资金,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