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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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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之公告

2021-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2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之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53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对《问询函》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大额非经营资金占用。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显示,2020年1月21日至2021年4月2日,淄博智联利泰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智联利泰)通过公司子公司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金晶镀膜玻璃有限公司借入36,419.05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公司于2020年度收回31,860.25万元,于2021年4月2日收回余款4722.83万元(含利息)。公司及相关方应当核实并补充披露:

(1)智联利泰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营业务、财务状况、股权结构、与控股股东的关联关系等;

回复:

1、成立背景

智联利泰系由公司的控股股东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晶节能”)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由其员工王勇代持智联利泰100%的股权并任智联利泰的法定代表人。成立该公司的目的主要是作为金晶节能的内部单位,为金晶节能提供采购原材料服务。最近几年,智联利泰与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采购公司的子公司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天生物”)的纯碱。

2、智联利泰基本情况

表一 智联利泰基本情况表

3、智联利泰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表二 智联利泰财务数据表

单位:万元

(2)上述资金占用发生的具体明细,包括但不限于每笔发生金额、时点、归还方式、金额及时点、经手人员及主要责任人;

回复:

2020年度,智联利泰与公司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因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智联利泰通过海天生物的账户进行资金过桥,发生额为27,340.00万元;二是因智联利泰资金需要,临时拆借本公司的子公司海天生物和山东金晶镀膜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晶镀膜”)的资金,并于2020年度归还了部分款项。以上两项资金往来发生额合计36,419.05万元,截至2020年底已偿还31,860.25万元,剩余部分在2021年4月份全部归还。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及占用的每笔资金的借出、归还、具体原因等情况详见下表及相关说明:

1、资金过桥:因金晶节能等关联方的银行借款到期,续贷过程中,金晶节能及关联方利用公司子公司海天生物的账户进行资金过桥,该等资金发生额为27,340.00万元,海天生物随后将上述款项支付给智联利泰,具体明细如下:

表三 过桥资金收付情况表

单位:万元

从上表三可以看出,海天生物通常是先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之子公司智联利泰的资金,随后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给智联利泰,目的是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贷款提供资金过桥通道。

2、临时性资金拆借: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因智联利泰临时资金需求,公司子公司海天生物及金晶镀膜为其提供了资金支持,分别借出6270万元、2809.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与海天生物发生的临时性资金拆借,2020年度往来情况如下:

表四 2020年度海天生物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表

单位:万元

与海天生物发生的临时性资金拆借,2021年度往来情况如下:

表五 2021年海天生物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表

单位:万元

(2)与金晶镀膜发生的临时性资金拆借,2020年度往来情况如下:

表六 2020年度金晶镀膜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表

单位:万元

与金晶镀膜发生的临时性资金拆借,2021年度往来情况如下:

表七 2021年度金晶镀膜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表

单位:万元

截止至2021年4月2日,智联利泰已向公司的子公司海天生物和金晶镀膜归还全部款项,并按4.35%的年化利率(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164.03万元(包含2021年度1-4月份利息),解决了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问题。

上述款项主要经手人员为财务人员刘蒙,主要责任人为张明。张明先生系金晶科技董事、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根据金晶科技董事会、管理层内部业务分工,张明先生负责公司的纯碱业务及与之相关资金的调拨,上述关联资金的往来系与公司的纯碱业务相关,张明先生应当负主要责任。金晶科技董事长王刚先生、金晶科技总经理曹庭发先生知晓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因其主观认为上述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系临时资金拆借、同时认为金晶科技的大股东系金晶科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融资的主要担保人、大股东财务状况的稳定有利于金晶科技的长远发展等因素,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及时纠正该等事项的发生,王刚先生、曹庭发先生对此违规事项负有失察之责。财务总监栾尚运先生负责资金统筹管理和财务风险把控,未能及时就该等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及占用事项履行汇报义务和监督职责。董事会秘书董保森先生未能对该等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占用事项履行监督和信息披露之职责。除上述人员以外,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及时知晓该等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及占用事项。

公司对上述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及占用事项未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在事前履行审批程序,也未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公司与智联利泰近年来存在购销业务往来,根据披露,公司的采购内容包括玻璃等、销售内容包括纯碱等,请补充列示近三年公司与智联利泰的购销背景、具体涉及产品、款项收付情况,相关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回复:

智联利泰与公司存在的购销业务,主要是智联利泰从本公司的子公司海天生物采购纯碱,再销售给金晶节能。2019年2月金晶节能以其玻璃生产线等实物资产出资设立金晶镀膜,同年12月份本公司从金晶节能收购金晶镀膜的全部股权。在金晶镀膜成立之前智联利泰为其提供采购纯碱服务。金晶镀膜成为本公司的子公司后,智联利泰与金晶镀膜原未执行完毕的合同在2020年继续执行,由此出现2020年度本公司从智联利泰采购纯碱情况。上述合同执行完毕后,金晶镀膜不再与智联利泰发生交易。

金晶镀膜近三年从智联利泰采购纯碱明细如下:

表八 金晶镀膜近三年从智联利泰采购纯碱明细表

单位:元、吨、元/吨

海天生物近三年销售给智联利泰纯碱明细如下:

表九 海天生物近三年销售给智联利泰纯碱明细表

单位:元、吨、元/吨

海天生物销售给智联利泰的纯碱系按照海天生物的出厂价结算,与同时间同品种海天生物销售给其他方的销售价格完全相同。智联利泰销售给金晶镀膜的纯碱价格与海天生物出厂价基本相同。

针对智联利泰与金晶科技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和购销交易,年审会计师执行了以下审计及核查程序:

1、与管理层及智联利泰法定代表人进行沟通,并通过天眼查、企查查等查询企业工商信息,了解其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关联关系;

2、了解公司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并确定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结合对公司及其环境、内部控制的了解,重点关注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因资金紧张、投资需求等导致的舞弊动机,是否存在因相关内部控制缺陷而形成的舞弊机会等;

4、向银行执行了函证程序,对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余额、受限情况、票据开立情况、借款情况等进行函证;

5、从银行打印的详式对账单中抽查部分大额流水记录,核查其交易对手、金额及对应数据是否与账面一致,查看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关联方使用的情况;

6、获取期后银行回单,检查关联方资金占用期后回款情况;

7、获取并检查智联利泰采购订单,结合订单、发票、付款凭证、送货单、签收单等资料,同时获取并检查智联利泰的销售订单,结合订单、发票、收款凭证、送货单、签收单等支持性资料,了解贸易客户的确定方式、结算方式、结算周期、信用政策和定价方式;

8、对比分析海天生物的出厂价、智联利泰的采购单价、销售单价,分析相关交易的公允性。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金晶科技的子公司与智联利泰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已在2020年报中如实披露,相关资金已全部收回;金晶科技的子公司与智联利泰发生的购销业务往来存在真实的业务背景,交易价格公允,具有合理的商业实质。

2、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15.09亿元,有息负债余额20.52亿元,占总资产之比分别为15.69%、21.33%,高于细分行业平均水平。定期报告显示,公司受限货币资金占比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内有10.14亿元货币资金作为保证金受限,占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的67.19%;此外受限应收票据2.39亿元,受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合计12.5亿元,受限原因为质押、抵押。公司应当核实并补充披露:

(1)上述大额资产受限的具体原因及用途,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存在抵押、质押上述资产变相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融资、资金占用的情形;

回复:

截至2020年底,公司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01,358.94万元,均为受限货币资金,明细如表十。

表十 受限货币资金表

单位:元

受限货币资产的形成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表十所列受限货币资产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共计93,561.62万元。公司采用银行承兑和信用证进行结算的主要原因,一是可以推迟货币资金支出时间;二是开具银行承兑和信用证往往无须全额缴存保证金,只需要按照比例缴存,可以减少现时资金支出规模,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三是保证金一般按照定期存款收取利息,远高于活期存款利息,可以节约公司财务费用。综上,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公司主要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进行结算,系公司重要的资金管理手段,符合公司利益。

扣除受限货币资金后,公司所有权受限的资产共计149,059.6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表十一 受限资产汇总表(不含受限货币资金)

单位:万元

公司的应收票据质押,主要是用于银行承兑汇票拆分业务。银行汇票拆分业务是公司及子公司为对外支付需要,将收到的客户支付的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给银行,置换出若干小额的银行承兑,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支付结算的实际需要。

公司(含子公司)2020年度的主要融资及现金支付情况如下:

表十二 2020年度融资概况表

单位:万元

表十三 2020年度现金支付概况表

单位:万元

以上两个表格所列数据表明,公司(合并)期末资产总额为96亿元,期末用于担保的受限资产金额14.9亿元,受限资产占资产总额的15.52%,公司用于担保的受限资产金额与对应债务之比为39.70%,公司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抵押,全部是为本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提供借款保证。

上述受限资产系全部为公司及其子公司银行等机构信用提供担保,不存在公司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也不存在其他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获取的银行借款、融资租赁款全部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融资、资金占用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有息负债同比增长13.68%。其中短期借款同比增长22.87%至14.75亿元,长期借款同比增长710.92%至2.43亿元。2020年度财务费用为1.67亿元,占净利润的比重为47.58%,请公司结合经营安排、资金投向、财务成本等分析货币资金较充裕的情况下,维持大额有息负债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1、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大,主要系银行承兑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金额较大,占货币资金的比例为62.02%。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比例缴存保证金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2020年公司经营情况较好,现金流改善,公司考虑了自身资金需求及资金成本,有意识的控制了票据规模,减少了银行承兑票据的开具。

2、公司2020年底短期借款、长期借款较年初增长较多,主要是基于资金成本考虑,以及满足金晶科技马来西亚项目资金需求等。

(1)新增短期借款、长期借款财务成本较低

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为支持企业复工,银行下调借款利率,且公司生产经营及还款情况良好,作为当地优质的生产制造业上市公司,主要合作银行愿意向公司发放利率较低的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公司2020年底短期借款利率主要集中在3.86%-5.225%之间,长期借款利率主要集中在2.64%-4.15%之间,处于较低水平,并且能够通过合理的资金管理将综合财务成本进一步降低。因此,公司通过新增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既能够维持一定的财务杠杆有效保障了公司日常经营的流动性,同时也能够提升公司股东回报。

(2)满足金晶科技马来西亚项目资金需求

金晶科技马来西亚新增在建工程25,743.49万元,公司分别从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中行槟城分行获取长期借款用于支付工程款。因此,公司通过新增长期借款,减少了公司资金压力,推进了金晶科技马来西亚项目的工程进度。

(3)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公司新增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同时也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推进项目工程进度等进行的资金储备。

综上,2020年度玻璃市场行情向好,玻璃原片价格持续上升,公司综合毛利率大幅提升,利用银行资金,利用财务杠杆,可以提高资金利润率;公司为满足金晶科技马来西亚的项目的资金需求,满足日趋增长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使用了利率较低的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

(3)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别为0.76、0.62,请结合行业可比情况,审慎评估偿债压力并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

1、行业比较分析如下:

行业样本的选取及选样理由

公司的主要业务板块为浮法玻璃的制造与销售,目前在A股上市的以浮法玻璃为主业的上市公司主要有南玻A、旗滨集团、洛阳玻璃、三峡新材。三峡新材浮法玻璃业务占比为59%,但该公司的移动互联网终端及服务业务占比39%,因浮法玻璃业务与移动互联网终端及服务业务差异太大,所以我们在选取同行业比较样本时舍弃了三峡新材,选取了南玻A、旗滨集团、洛阳玻璃。

表十四 同行业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对比分析表

通过上表对比分析表明,公司的流动比率处于行业平均水平,速动比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南玻A的主要产品为平板玻璃、工程玻璃、电子玻璃及显示器件等,产品附加值较高且连续盈利,留存收益较多,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明显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风险提示

公司的流动比率低于南玻A及旗滨集团,速动比率低于南玻A,如果宏观经济和行业情况出现恶化,公司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公司针对上述流动性风险,也在逐步降低公司的债务,表十二、表十三所列数据表明,公司2020年期末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债务较期初下降4.3亿元,同时,2020年度公司主要对外现金支付总额为22.44亿元,该数据表明公司目前偿债能力良好,公司规模扩张战略主要系通过自身的造血功能来实现,并非通过增加债务的方式来扩张。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高,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也相对较好,公司将进一步降低公司的债务规模,降低公司的流动性风险。

公司期末资产总额为96亿元,期末用于担保的受限资产金额14.9亿元,受限资产占资产总额的15.52%,公司用于担保的受限资产金额与对应债务之比为39.70%,该数据表明,如果公司未来遇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初步判断公司未来可能遇到的流动性风险可控。

针对上述情况,会计师除获取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银行对账单、银行余额调节表等支持性材料,执行银行函证程序等必要的审计程序外,还执行了以下针对性核查程序:

1、访谈了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了解公司资金计划及公司资金管理方式;

2、核实受限资产以及应付票据、银行长短期借款情况,对借款抵押资产明细并与借款进行逐项核对,分析受限资产是否存在为其他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3、通过网络查询可比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对比同行业其他公司情况,分析财务比率,对异常原因进行核查。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长短期借款等有息负债规模增长原因合理,公司受限资产全部系为自身及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不存在将上述资产为其他方融资占用的情形;公司与同行业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不存在明显差异。

3、公司应付票据规模较大,报告期末余额为14.99亿元。前期公司在《关于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中回复称,应付票据结存金额较大主要系合并范围内相互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贴现后期末合并无法抵销所致;应付票据贴现收到的净现金流入在现金流量表中反映为“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请公司补充披露:

(1)相关票据开具及资金周转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回复:

纯碱是玻璃生产中的重要原材料,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玻璃所需的纯碱绝大部分来源于子公司海天生物。公司及其子公司一般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向海天生物支付纯碱货款,海天生物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部分用于背书支付,部分进行贴现获取现金用于日常刚性资金支付(如薪酬发放、税收缴纳、日常费用等)。期末尚未到期的票据在收票方已经贴现并终止确认,导致应付票据不能和应收票据抵消,从而形成应付票据余额。

如前文2.(1)回复中,已经解释了公司相关票据开具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公司也在逐年降低此项业务。

2020年底公司应付票据期末余额149,920.30万元,较年初减少30,749.80万元,减少17.02%。期末应付票据组成主要为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149,420.30万元,占期末应付票据的99.67%

(2)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实控人共用票据池等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的情形;

回复:

公司内审部门进一步复核了公司及子公司全年资金的流水账簿、原始凭证、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担保审批记录、公章及财务章的用章登记记录、票据收支记录、盘点记录,同时现场盘点了公司票据,并且检查了各公司的对外担保记录,同时也提请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允许公司的内审人员查阅其资金的流水账簿、原始凭证、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公章及财务章的用章登记记录、借款账簿、担保审批记录、银行流水、票据收支记录等资料,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的配合下,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对其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经核查,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控人共用票据池等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的情形。

(3)年报显示,2020年公司“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筹资付承兑保证金及其他”发生额仅为7743.68万元,请公司核实承兑金额列报的完整性,说明相应承兑资金的实际用途和流向。

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的有关规定及会计实务,企业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对于频繁发生的同类业务,可以采用净额法列示。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开具向银行缴存的保证金,开具票据时按照保证金比例从公司自有账户划转到专户,作为票据承兑保证使用受限,在票据到期需要承兑款项时,保证金再从专户划转到公司自有账户,加上剩余未保证的资金,全额承兑。从上述保证金的收支看出,保证金的缴存和兑付,款项性质相同且频繁发生,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上述保证金的收支按照净额列示,以准确反映当期保证金的实际收支情况。当年保证金如果是净支出,就列报在“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为净收入,则列报为“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理当年应付票据净增加列示为“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否则列报为“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0年底应付票据期末余额149,920.30万元,较年初减少30,749.80万元,偿还应付票据的净现金流出30,749.80万元,公司将其列示在“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应付票据支付的保证金净减少额7,743.68万元,公司列表在“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公司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全部用于日常经营活动,2020年度公司用银行承兑直接对外购买材料款支付金额为25.36亿元,用于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14亿元,贴现所得现金进入了公司现金池,公司现金支付情况如前所述。因票据贴现也属于向银行借款的融资行为,因此将保证金净额和票据净额均在筹资活动进行列示。

针对上述情况,会计师除获取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银行对账单、银行余额调节表等支持性材料,获取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基础资料,检查现金流量表的列报,执行银行函证程序等必要的审计程序外,还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对公司是否存在资金池、票据池进行了核查;

(2)对票据保证金收支与票据的开具和承兑进行了逐笔比对,对票据的开具基于的业务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是否存在真实的交易背景;

(3)对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基础数据进行检查,对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进行检查。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票,我们认为公司的票据开具及资金周转业务具备商业实质,符合行业惯例;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控人共用票据池等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的情形;公司现金流量列报恰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的有关规定。

4、年报显示,近年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持续上升,报告期内同比增长16.21%至2.96亿元。年报列示的前五名欠款方期末余额合计占比76.68%,其中,山东金晶匹兹堡汽车玻璃有限公司(简称金晶匹兹堡)、智联利泰、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简称廊坊金彪)分别为第一、第二、第四大欠款方,公司将款项性质列为应收外部单位暂借款,部分借款账龄较长且持续发生。请公司补充披露:

(1)上述欠款方的借款用途、利率、期限,欠款方其他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是否提供等比例借款,欠款是否构成变相资金占用;

回复:

智联利泰资金占用等情况详见问题1.(1)、(2)中回复,本处不再赘述,以下主要说明公司与两家联营公司的相关情况。

1、上述欠款方的借款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表十五 关联方借款表

单位:万元

注1:根据《山东金晶匹兹堡汽车玻璃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及《山东金晶匹兹堡汽车玻璃有限公司谅解备忘录》,Pittsburgh Glass Works Hong Kong Limited与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山东金晶匹兹堡汽车玻璃有限公司提供公司运营所需的资金。公司借予金晶匹兹堡款项,系根据上述备忘录约定提供的,并收取了资金占用利息,2020年度经合资公司双方股东确认并且实际计入公司财务费用的利息为7,613,929.69元,其中公司收到的利息为2,609,224.15元,尚未收到计入公司其他收款科目的利息为5,004,705.54 元。

注2:根据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股东约定,各股东按照股权比例为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提供公司运营所需的资金,但未约定利息。

2、欠款方其他股东与公司之间关联关系如下:

表十六 债务人其他股东与公司之间关联关系表

3、是否提供等比例借款,欠款是否构成变相资金占用

(1)公司与Pittsburgh Glass Works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PGW”)约定等比例为金晶匹兹堡提供借款,满足金晶匹兹堡公司日常运营的需要。PGW提供借款金额为:11,011.05万元,低于公司借予金晶匹兹堡公司的借款金额15,305.79万元,主要系PGW为跨国公司,资金审批流程较为繁琐,资金未及时到位,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到位资金金额4,294.74万元(注释:2016年未到位累计数为1500万元,2017年未到位累计数为6470万元,2018年未到位累计数为4170万元,2019年未到位累计数为4975万元),公司安排相关人员催促PGW完成资金内部审批程序,资金尽快到位。

(2)公司与陈国彪、王宏伟约定等比例为廊坊金彪提供借款,满足廊坊金彪日常经营的需要。廊坊金彪资金缺口约为10,000.00万元,其中陈国彪提供借款6,425.00万元、公司提供借款1,847.56万元、王宏伟提供借款1,700.00万元均已到位。按照股权比例,公司应提供借款约为4,500.00万元,公司仅提供了1,847.56万元借款,并获得了其他股东的谅解和同意,同时各股东约定,在廊坊金彪资金充裕的情况下,优先偿还其他股东多借的借款。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上述暂借款累计计提坏账准备3084.35万元,请公司补充说明相应坏账计提的政策和依据,并结合对方资信、款项偿付等情况说明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1、公司对上述暂借款计提坏账准备明细如下:

表十七 暂借款计提坏账准备明细表

单位:万元

2、各债务人资信情况及2020年度偿还金额如下:

表十八 债务人资信情况及2020年度偿还资金情况表

单位:万元

3、相应坏账计提的政策和依据为:

(1)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按照其他应收款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公司根据欠款方财务状况,资金安排、预计资金收回时间等因素予以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上述坏账计提政策及依据,对上述三家单位计提坏账,具体状况如下:

①金晶匹兹堡:自投产以来,金晶匹兹堡持续亏损,汽车玻璃行业需要一定的发展周期,需要长期的资金支持,合资公司成立后,股东需要持续对金晶匹兹堡提供资金支持,预计金晶匹兹堡借款时间较长。另考虑了部分风险敞口和预计收回时间折现的影响,故对金晶匹兹堡借款计提坏账准备2,129.84万元;

②智联利泰:公司考虑了公司资金成本及智联利泰还款时间的影响,对智联利泰资金占用按照预期现金流折现计提了坏账准备233.77万元;

③廊坊金彪:廊坊金彪2020年度实现盈利7,015.88万元,其本身具有一定偿债能力,但考虑到双方股东约定应先偿还其他股东多借的款项,及日常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认为收回该款项时间较长。另考虑了部分风险敞口和预计收回时间折现的影响,对廊坊金彪借款计提坏账准备726.58万元。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债务人财务状况、资金安排、信用状况及预计资金收回时间等因素,严格依据公司会计政策,充分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针对上述情况,会计师除获取其他应收款明细表、检查合同、银行回单、凭证等支持性资料,执行函证、检查、分析等必要的审计程序外,还执行了以下针对性程序:

1、分析款项形成背景,了解债务人借款性质,进行类别分析,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资金被关联企业大量占用、变相拆借资金等现象;

2、调查债务人财务状况,分析债务人历史信用情况,查阅债务人公开信息,判断欠款方资信情况,通过检查过往收款及期后收款情况评估欠款方是否面临重大财务困难等;

3、访谈相关股东,了解相关资金规划,了解后续欠款方经营计划、公司预计收回款项时间是否合理;

4、评价坏账准备所依据的资料、假设、公司考虑因素及计提方法,以及检查期后事项,评价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充分性。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除智联利泰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外,不存在被其他关联企业变相占用资金的情况;检查欠款方财务状况、资信状况、了解资金规划后,我们认为欠款方款项回收不存在较大风险,公司已经按现行会计政策和款项预期收回等计提了足额的坏账准备。

5、定期报告显示,公司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在年度和半年度间的数据列示差异较大。如,2020年年报、2020年半年报显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2.56亿元、23.94亿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7.04亿元、15.96亿元;此外,2018年、2019年等前期定期报告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等处均出现类似情况。请公司补充披露:

(1)各报告期内,相关科目半年度现金收付发生额高于年度情况的具体原因,逐一核实相关会计处理和列报是否准确、完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回复:

各报告期内,相关科目半年度现金收付发生额高于年度情况的具体原因主要系公司因编制半年报现金流量表时未考虑票据的收支对于现金流量表的影响,相关人员工作疏忽所致。

在编制年度报告现金流量表时,公司对收到的票据作为销售商品收到现金的扣减项,将票据背书作为支付采购活动、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的扣减项,将上述数据从现金流量中进行了扣除。

根据现金流量表的编制规则,三个月以内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通常视为现金等价物,公司收到或者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期限通常在6个月以上,所以,公司在编制半年度报表时对现金流量的上述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全面自查公司相关定期报告是否存在需要更正的前期差错;

回复:

公司编制半年报现金流量表时疏忽,未考虑票据的收支对于现金流量表的影响,经核实,上述情况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也不影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在重要的前期差错发现当期的财务报表中,调整前期比较数据。公司认为上述情况不影响投资者对公司相应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了解,不属于“重要的前期差错”,故公司拟不进行差错更正。但是已认识到相关错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专业知识,在以后定期报告中予以考虑票据收支对现金流量表的影响,不再犯类似错误。

(3)相应资金收付是否合规,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是否存在有意隐瞒部分期间资金往来的情况。

回复:

公司内审部门针对前述问题,进一步复核了公司及子公司的2020年度的资金收支账簿,票据收支记录、盘点记录,同时现场盘点了库存票据,重点核查相关资金收支是否合规、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核流程、是否存在隐瞒资金往来的情况。经核查,公司的资金收支除了前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及占用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之规定履行事前审批程序、及时披露义务之外,公司资金收付合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有意隐瞒部分期间资金往来的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基础资料,将有关数据和财务报表及附注、辅助账薄、工作底稿等核对相符,并进行详细分析,检查数额是否正确、完整,复核公司编制的现金流量表项目金额;

2、检查银行存款明细账,分析其与现金流量表各项目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3、对公司采用票据结算对现金流量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和统计。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编制半年报现金流量表时未考虑票据的收支对于现金流量表的影响,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但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影响投资者对公司相应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了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在重要的前期差错发现当期的财务报表中,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该等事项不属于重要的前期差错,可不进行前期差错更正;公司资金收付合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未发现有意隐瞒部分期间资金往来的情况。

6、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同比增长143.56%至8.79亿元,其中马来西亚玻璃生产线一期、镀膜玻璃生产线技改项目、三线冷修工程报告期内分别新增投入2.57亿元、2.47亿元、1.84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1)上述项目的具体用途及必要性、所处地点、工期、(预计)投产时间,相关投入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

回复:

上述项目中相关投入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表十九 在建工程投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1)公司镀膜玻璃生产线:

镀膜玻璃生产线技改项目新增投入2.47亿元具体用途及必要性、所处地点、工期、(预计)投产时间如下:

该项目系公司原有的生产线窑炉到期的常规性冷修技改项目,主要生产无色透明玻璃及镀膜玻璃。该项目原地改造。本冷修技改项目,工期共计3个月,于2020年12月点火烤窑恢复生产,具体情况详见《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LOW-E 镀膜玻璃生产线点火的公告》。

(2)滕州三线

滕州三线冷修项目新增投入1.84亿元,该项目系公司原有的生产线窑炉到期的常规性冷修技改项目,并于2020年11月恢复正常生产。该项目原地改造。该生产线复产后继续生产高档浮法玻璃。

(3)马来西亚公司项目

①用途:

为实现拓展海外市场,借力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本次在马来西亚成立海外公司,主要是为了适应玻璃行业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公司现有产业形成的生产、经营、技术等方面的成熟模式和经验,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②产品:

产品品种:薄膜光伏背板玻璃

③项目必要性:

a.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金晶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与FIRST SOLAR初步达成十年供货协议,金晶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每年将为FSLR的三个工厂提供不少于720万片的背板和前板玻璃,为了保证供货产能,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根据FIRST SOLAR建议,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在马来西亚投资建厂,建设两条日熔化量500吨玻璃生产线项目。

b.税收政策优惠。金晶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与马来西亚政府达成了十年的免税协议,未来金晶科技马来西亚项目将会给公司带来丰富的回报。

c.原材料成本优势。马来西亚当地砂岩,天然气等生产玻璃原材料资源丰富,价格比国内低廉,进一步增加了公司的利润空间。

d.运输成本优势。金晶马来西亚公司距离主要下游销售商不足五公里,这样大大降低了运输成本,增加盈利空间。

④金晶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位于马来西亚吉打州居林高科园,占地319329平方米。

⑤马来西亚一期工程项目受东南亚疫情影响,工程建设进度有所放缓,预计2021年三季度投产。

(2)马来西亚玻璃生产线一期预算金额10.27亿元,相关在建工程期末余额5.50亿元,年报显示工程进度为92%,公司预计相关生产线本年度内将陆续投产,请说明上述进度测算及投产安排的依据及合理性;

回复:

(1)马来西亚原预算一期项目总投资10.27亿元,分两个步骤完成。第一步是建设1条浮法玻璃生产线,配套5条钢化深加工连线,第二步再建设一条浮法玻璃生产线,厂房和公用设施,第二步主要是采购设备和安装。目前深加工设备已经全部安装完毕,正在试生产。

(2)马来西亚公司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长期资产情况:在建工程54,971.90万元,无形资产(土地)14,606.85万元,其余预付工程设备款(列报在其他非流动资产)3,035.75万元,合计72,614.50万元。

(3)马来西亚公司生产线一期第一工段预算情况

表二十 马来西亚公司生产线一期第一工段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4)投产安排的依据及合理性:

马来西亚一期工程项目受东南亚疫情影响,工程建设进度有所放缓,预计第一条生产线2021年三季度投产。

(3)公司近年来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大,目前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规模合计约占总资产的五成,固定资产周转率较同行业偏低。请结合公司经营安排、目前产能及利用率等说明增加投资的合理性,并分析资产规模与业务规模、产能产量的匹配性,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较大差异。

回复:

关于公司经营安排、目前产能及利用率及增加投资的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目前在玻璃、纯碱两个行业的产能分别居国内行业的前7名、前5名,2020年度玻璃的产量为2807万重箱,纯碱的产量为150万吨,除在建项目外,目前公司的所有在产线均处于满负荷生产状态,产销率为100%.

公司2020年度的主要固定资产投入为:

(一)2条玻璃生产线窑炉运行到期而进行正常冷修技改,这两条生产线已经于2020年完工并投入正常生产;

(二)金晶科技马来西亚项目系美国第一太阳能公司的配套项目,产品直接销售给美国第一太阳能公司,该生产线的具体情况前文已经介绍;

(三)宁夏太阳能玻璃项目系公司为低成本获取西部资源进入西部市场而建,拟于2021年7月完工投产。

除上述在建项目外,公司目前无其他重大在建项目。

同行业比较:

公司目前的业务分为玻璃和纯碱两个业务板块,纯碱系生产玻璃的主要原材料。玻璃行业我们选取了南玻A、旗滨集团、洛阳玻璃作为比较样本,纯碱行业与公司产品相似度最近的公司为山东海化、三友化工,所以纯碱行业我们选取山东海化、三友化工比较样本。

表二十一 金晶科技固定资产周转率与同行业对比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的固定资产周转率为1.21,除低于山东海化的1.74外,高于表中的其他同行业公司,公司低于山东海化的原因系:山东海化建厂较早,该公司固定资产的历史成本较低。同时金晶科技2020年有两条玻璃生产线进行了冷修改造,该等生产线2020年不是全年产生收入,如果剔除上述因素,金晶科技的固定资产周转率应该进一步提高。

为了进一步分析公司的固定资产投入产出比,我们选取了与公司玻璃业务最相近的旗滨集团,将公司的玻璃业务额固定资产投入产出与该公司进行比较(其他样本公司由于其产业结构与公司存在的差异较大及我们获取的数据有限,故我们在此只能舍弃其他样本)。

表二十二 玻璃板块产能情况与同行业对比分析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金晶科技玻璃板块业务的每吨产能固定资产投入为49.46万元,比同行业公司旗滨集团每吨产能固定资产投入55.83万元低12.88%

通过以上两个表格将金晶科技的固定资产周转率、固定资产投资与产出效率与可比同行业公司相比,数据表明,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的匹配性良好。

7、报告期内,公司将金晶匹兹堡和山东金晶圣戈班玻璃有限公司(简称金晶圣戈班)列为重要合营企业,对其投资采用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公告显示,2014年公司与美国PGW公司香港有限公司合资设立金晶匹兹堡,主要服务于汽车替换玻璃市场和汽车原装生产配套玻璃市场,公司以现金和土地合计出资1,632.9万美元,占比60%。2018年4月,公司出资37,521.19万元设立金晶圣戈班,持股100%;同日,公司以18,760.59万元向圣戈班玻璃有限公司转让50%股权。2020年年报显示,公司对金晶匹兹堡和金晶圣戈班分别持股50%。请公司补充披露:

(1)金晶匹兹堡自设立以来持续亏损,近三年分别亏损0.59亿元、0.50亿元、0.49亿元;金晶圣戈班自2018年设立以来分别亏损324万元、1693.61万元,直至2020年扭亏,实现净利润22.94万元。请补充披露上述公司的设立背景、股权结构变化、具体经营情况,分析说明其持续亏损的主要原因、相关投资是否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其后续经营安排;

回复:

1、金晶匹兹堡

(1)金晶匹兹堡设立背景:

公司不满足于玻璃原片市场,希望延伸产业链,进入玻璃深加工领域。2013年公司观察到中国汽车市场是世界最大的单一市场,预计未来中国市场的增长势头将会十分强劲,公司希望进入汽车玻璃市场。PGW拥有较为完善的汽车玻璃加工技术同时希望快速进入中国汽车玻璃市场。为实现互惠共赢,双方合资成立了金晶匹兹堡。

(2)股权结构变化

公司与PGW于2014年4月24日合资设立金晶匹兹堡,主要从事汽车玻璃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及以上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2014年4月,公司投资10,413.74万元,股权占比60.00%,PGW投资6,695.49万元,股权占比40%,后经协商及历次股权变更后,双方各持股50.00%,共同控制金晶匹兹堡。

股权变化的详细过程如下:

表二十三 金晶匹兹堡股权变化过程表

单位:万元

(3)具体经营情况及亏损原因:

金晶匹兹堡自设立以来持续亏损,近三年分别亏损0.59亿元、0.50亿元、0.49亿元,其连续亏损原因系:

①汽车玻璃企业需要长期资金支持,和一定的发展周期才可能实现盈利,同时汽车玻璃企业早期资金需求较大,企业规模效应难以体现;

②从汽车玻璃的市场进入情况来看,新进入者一般是先进入4s店、修理厂等替换玻璃市场,再择机进入汽车原装玻璃市场。替换玻璃价格透明、毛利较低,金晶匹兹堡公司进入汽车玻璃市场较晚,公司产品目前主要用于替换玻璃;

③整车厂等汽车原装玻璃市场,产品毛利较高,但由于汽车玻璃是重要的安全部件,整车厂对供应商的筛选较为严苛,需经过核查、调试、试验等步骤才可以进入整车厂供应商名录,待新车型问世时,安排供应商进行试生产。公司目前已进入汽车厂家名录,预计未来会为整车厂提供产品。

(4)相关投资是否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其后续经营安排:

汽车玻璃企业需要长期资金支持,和一定的发展周期才可能实现盈利,公司相关投资安排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为使得上市公司的投资利益得到保障,金晶匹兹堡公司后续经营安排如下:

①合资公司不断优化产品结构;

②合资公司将持续利用技术优势不断扩大镀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及产品附加值;

③扩大品牌的全球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大力开拓国内ARG替换玻璃市场,充分利用国内广大的汽车替换玻璃市场释放公司产能;

④增加公司国内市场销售份额,持续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金晶圣戈班

(1)金晶圣戈班设立背景

圣戈班玻璃有限公司原为公司客户,圣戈班为锁定供应商,让公司优先为自己提供优质玻璃原片,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圣戈班玻璃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共同设立金晶圣戈班,股权各为50%。

(2)股权结构变化

表二十四 金晶圣戈班股权结构表

单位:万元

(3)具体经营情况及亏损原因:

①合资公司正式投产时间是2018年4月,主要产品为玻璃原片,包括浮法白玻,浮法绿玻和浮法阳光绿。

②合资公司亏损原因主要系高级别汽车玻璃(QCH及以上)的成品率较低,成本较高,毛利较低。

(4)相关投资是否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其后续经营安排:

金晶圣戈班公司连续亏损是暂时性的,汽车市场2020年下半年开始转暖,合资公司也在2020年实现了盈利。根据后续的发展规划,金晶圣戈班公司将优化产品结构,丰富产业链,并通过生产团队的努力及WCM项目的实施,预计2021年业绩会逐步改善,相关投资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结合表决权比例、董事会成员构成等,说明将其列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依据及合理性;

回复:

1、金晶匹兹堡

根据金晶匹兹堡公司章程及会计准则的规定:

①金晶科技与PGW双方持股比例各为50.00%,表决权比例相同;

②有且仅有两名股东,根据公司章程金晶科技无权单独决定目标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金晶科技无权任免目标企业的董事会的多数成员;董事会由四名董事组成,双方各派出两名董事,董事会中双方表决权相同各为50%。

综上,金晶科技不能独立控制金晶匹兹堡,因此不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合并,属于共同经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规定:第九条“投资方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2、金晶圣戈班

根据金晶圣戈班公司章程及会计准则的规定:

①金晶科技与圣戈班玻璃双方持股比例各为50.00%,表决权比例相同;

②有且仅有两名股东,根据公司章程金晶科技无权单独决定目标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金晶科技无权任免目标企业的董事会的多数成员;董事会由四名董事组成,双方各派出两名董事,董事会中双方表决权相同各为50%。

综上,金晶科技不能独立控制金晶圣戈班,因此不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合并,属于共同经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规定:第九条“投资方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3)年报显示,近年来公司与金晶圣戈班的关联交易占比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向金晶圣戈班采购材料金额1.39亿元,销售商品金额和提供服务金额2.37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金晶圣戈班设立以来,与公司同时进行采购和销售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定价是否公允。

回复:

2020年度公司向金晶圣戈班采购产品主要为玻璃原片,公司向金晶圣戈班的销售主要为纯碱、硅砂、白云石等玻璃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及天然气、水、电等能源。

根据金晶圣戈班公司章程约定:

1、金晶圣戈班应将生产的全部浮法玻璃产品独家销售给各股东或各股东指定的关联方。定价原则是基于实际运营综合成本进行测算并根据材料价格涨幅进行相应调整,股东会确认后与双方股东签订产品销售价格合同。

2、原材料供应方面,公司或其关联方向合资公司供应原材料、能源、工业气体和包装材料(采购价格同金晶科技当月市场采购价格一致),即公司统一采购玻璃生产所用原材料、能源、工业气体后原价销售予金晶圣戈班。

综上,公司与金晶圣戈班进行采购和销售业务合理,系公司正常的常规性的经营业务,双方的交易具备商业实质,定价公允。

针对上述情况,会计师除获取相关协议、出入库单、发票等支持性材料,执行函证、检查、分析等必要审计程序外,还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检查金晶匹兹堡及金晶圣戈班的公司章程及工商资料;

2、关注上述销售与采购是否履行了恰当的审批决策程序,关联董事是否回避;

3、取得管理层提供的针对金晶圣戈班的交易发生额及余额明细,将其与财务记录进行核对,检查公司与金晶圣戈班的关联交易是否完整记录;

4、检查金晶圣戈班销售予公司的玻璃的定价依据,定价是否公允;

5、检查公司销售予金晶圣戈班的材料单价,与独立第三方的材料价格相比对,单价是否一致;

6、查阅公司的对外公告信息,检查公司与金晶圣戈班的关联交易是否如实披露。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上述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是合理的,相关投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与金晶圣戈班的相关交易在公司章程中已经明确约定,并严格按照相关约定执行,相关交易价格是公允的。

8、年报显示,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84亿元,同比下降7.22%;实现归母净利润3.31亿元,同比增长236.19%。请公司补充披露:

(1)分行业看,报告期内玻璃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04%,公司称主要系玻璃类产品受到需求复苏及前期部分产能减少等因素影响;纯碱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8.86%,公司称主要受疫情影响,下游需求减少,请公司结合不同业务构成、上下游业务联系、毛利率波动情况等量化分析报告期内营收下降但净利润大幅提升的具体原因;

回复:

1.分析公司2020年度的收入成本:

表二十五 收入成本对比分析表

单位:亿元

公司2020年度玻璃业务毛利较2019年增加2亿元,毛利率同比上升5%,主要原因为:2020年第二季度,国家为了应对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启动基础建设、同时2020年第二季度开始房地产行业也快速拉升,导致该季度玻璃行业需求端增加,从玻璃的供给端来看,前期因环保不达标而停产的低端落后产能玻璃生产线仍无法达到环保要求,不能恢复生产玻璃,所以2020年第二季度开始,玻璃价格大幅上涨。

2020年度纯碱行业,由于疫情影响,纯碱行业的下游玻璃行业产能因环保问题部分玻璃生产线无法复工,同时日用玻璃:泡花碱、化工行业等受环保、疫情的影响,需求低迷,同时纯碱出口也因疫情影响,导致出口减少,所以2020年度纯碱价格低迷、盈利下降。

2020年度,公司纯碱业务的毛利率14.41%,与公司纯碱厂处于同一地域的山东海化纯碱业务的毛利率为-6.45%,公司由于建立了纯碱、玻璃上下游的产业链,2020年度对抵御纯碱行业低迷的风险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2.分析报告期内营收下降、毛利下降但净利润大幅提升的具体原因

2020年度公司经营毛利比上年同期减少1亿元元,但净利润大幅提升的具体原因为:

(1)其他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7210万元,原因系本年度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策性补贴等比上年增加所致;

(2)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4871万元,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亏损3751万元所致;

(3)营业外收支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7276万元,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全资公司固定资产报废损失8429万元所致。

(4)本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处置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342万元;

(5)本年度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合计比上年同期减少16636万元。销售费用降低的原因系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将以前计入销售费用的部分运输费计入营业成本。

(2)年报显示,浮法玻璃的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26.72%,毛利率仅为14.17%,远低于同行业的毛利水平,请公司结合同行业可比情况补充说明浮法玻璃毛利率较低的原因并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

为了进行浮法玻璃同行业公司比较,前面我们选取了南玻A、旗滨集团、洛阳玻璃三家同行业公司作为样本,下面我们为了对比分析公司毛利率,由于洛阳玻璃浮法玻璃毛利率信息我们无法准确获取,所以此处在进行样本选择时,我们去掉了该样本。

同行业毛利率对比分析:

表二十六 浮法玻璃业务同行业毛利率对比分析表

根据2020年年报披露的信息可见,金晶科技2020年度玻璃业务毛利率为23.60%,低于旗滨集团的37.28%、南玻的31.37%,公司玻璃业务的毛利率低于同业的主要原因是:

(1)成本原因:金晶科技的主要产能地产山东,环保要求严格,使用的燃料为清洁能源天然气,其成本高于同行;同时,旗滨集团拥有自己的矿山,玻璃主要原材料硅砂价格具有成本优势;

(2)产品结构原因:比如南玻A玻璃产业包括平板玻璃、电子玻璃、工程玻璃,与金晶科技的玻璃产品构成不可比。

金晶科技针对公司在成本方面、产品结构方面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了以下举措:一是将公司部分产能新增产能建设在马来西亚、宁夏等原料、燃料等成本较低的地域;二是公司将不断进行技术攻关、优化产品结构、提高附加值较高产品的比重;三是公司将充分利用纯碱、玻璃上下游产业链的优势。

9、年报显示,公司本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4亿元,同比增长10.72%,但各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归母净利润变化趋势不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

(1)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季度实现归母净利润1.07亿,为全年的32.40%,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0.24亿元,仅为全年的3.18%,请结合信用政策、销售回款等情况等补充说明现金流量与归母净利润季度变化趋势不一致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各季度归母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如下:

表二十七 各季度归母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对比分析表

①一季度归母净利润为2969万元,占比8.9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16041万元,占比21.27%,变化趋势不一致原因为一季度赊购款项增加所致。

②二季度归母净利润为4628万元,占比13.9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21950万元,占比29.11%,变化趋势不一致原因为二季度销货款回收增加所致。

③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为10721万元,占比32.4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2400万元,占比3.18%,变化趋势不一致原因为三季度支付的税款增加所致,三季度支付的各项税费为14186万元。2020年第一季度由于疫情影响,公司增值税进项较多、利润低,但是到了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玻璃价格大幅上升、公司利润增加,导致公司缴纳的税款增加,公司第三季度缴纳的增值税(及与之相关的城建税、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两个主要税种金额合计在1亿元以上。

(2)自2018年以来,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逐步下降,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6.08%、49.57%、46.18%,与营业收入的变化趋势不一致,请公司结合业务结构、结算方式变化等补充说明具体原因。

回复:

主要系公司以票据形式结算占收入比重逐年增加,分别占比为57.65%、63.91%、68.86%,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票据不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未在销售商品提供的劳务收到现金中反映。

10、公司出现大额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反映出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请公司补充披露:

(1)在相应业务环节是否制定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如有,请说明具体内容和实际执行情况、出现重大缺陷的原因、相关责任人;

回复:

1、公司在相应业务环节制定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具体内容为:

(1)审批环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各自权限和职责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通过采购和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开展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因日常关联交易向关联方提供资金时,应按照资金审批和支付流程,严格执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2)支付环节:财务部办理与关联方之间的支付事宜时,应当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财务、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

(3)监督环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维护公司资金不被公司关联方占用,相关责任人协助公司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给予处分,公司监事会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能。

(4)披露环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应当以发生的真实和公允的交易为基础。公司与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根据《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5)责任认定环节:公司董事长王刚是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防止资金占用及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公司总经理曹庭发为直接责任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栾尚运为业务责任人,独立董事赵文波、王兵舰、路永军、李勇坚应当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2、实际执行情况及重大缺陷原因:

(1)审批环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占用,系子公司金晶镀膜、海天生物未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公司对子公司日常资金管理监管力度不足导致;

(2)监督环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及时履行勤勉尽责之义务,公司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能滞后;

(3)披露环节:公司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在发现该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后,立即启动问责机制,并督促子公司及相关方进行了整改,问责措施及整改情况详见下文(2)回复。

(2)公司对本次资金占用相关责任人已采取的问责措施、整改情况,后续拟采取何种措施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回复:

1.公司已对相关责任人采取了如下问责措施:

如前文1.(2)公司回复所述,本次资金占用的主要责任人为金晶科技董事、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明先生。公司对主要责任人张明先生进行了内部问责,要求其书面检讨。金晶科技董事长王刚先生、金晶科技总经理曹庭发先生对本次资金占用负有失察的领导责任,公司对王刚先生、曹庭发先生进行了内部批评。公司鉴于财务总监栾尚运先生未能及时就该等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及占用事项履行汇报义务和监督职责,公司对栾尚运先生进行了内部批评教育。鉴于董事会秘书董保森先生未能对该等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占用事项履行监督和信息披露之职责,公司对董保森先生进行了内部批评教育。公司对本次资金占用的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公司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重新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2.公司发现该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后,整改情况及为杜绝类似情况的后续措施如下:

(1)收回全部占用款项

公司发现该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后,立即催促智联利泰归还资金,截止至2021年4月2日,智联利泰已向公司归还全部款项,并按4.35%的年化利率(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164.03万元,解决了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问题。公司及时追回占用资金,未给公司造成损失。

(2)进一步梳理内控情况,完善公司内控制度,防范内控风险,进一步提高持续规范运作能力。

全面梳理、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资金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相关内控制度,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管,维护上市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全面做好公司内部控制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杜绝出现任何形式的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切实维护上市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

(3)组织公司内部培训,加强学习,提升意识,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组织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关于《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内部培训,督促相关人员充分深入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则和治理制度,增强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意识。

(3)严肃自查并充分披露是否还存在其他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担保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回复: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内审部门进一步复核了公司及子公司全年资金的流水账簿、原始凭证、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担保审批记录、公章及财务章的用章登记记录、票据收支记录、盘点记录,同时现场盘点了公司票据,并且检查了各公司的对外担保记录,同时也提请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允许公司的内审人员查阅其资金的流水账簿、原始凭证、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公章及财务章的用章登记记录、借款账簿、担保审批记录、银行流水、票据收支记录等资料,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的配合下,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对其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经自查,公司不存在其他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担保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针对上述情况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经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重新梳理、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穿透核查后,我们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表明公司在对子公司的管控以及子公司的资金管理方面存在执行缺陷。

(2)公司发现该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后,立即催促智联利泰归还资金,截止至2021年4月2日,智联利泰已向公司归还全部款项,并按4.35%的年化利率(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164.03万元,解决了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问题。公司及时追回占用资金,未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对主要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经办人等进行了内部问责,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公司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重新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3)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核查和公司的自查,除公司先前已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外,未发现公司存在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当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未发现公司存在其他协助、推动、默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独立董事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和内控建设,提请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强化风险责任意识,采取切实措施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确保公司依法依规持续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针对上述情况 ,会计师除检查合同、银行回单、凭证等支持性资料,执行检查、分析等必要的审计程序外,还执行了以下针对性程序::

1、了解公司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并确定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了解公司对子公司管控情况;

2、结合对公司及其环境、内部控制的了解,重点关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因资金状况、投资需求等导致的舞弊动机,是否存在因相关内部控制缺陷而形成的舞弊机会等;

3、重点关注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原因、背景、资金流转情况;

4、关注公司对相关问题的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检查除已披露的相关情况外,是否还存在其他直接或变相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

5、关注公司对相关内控执行缺陷的完善情况,并对完善后的相关内控执行情况进行了再测试;

6、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获取期后被占用资金归还的各环节银行回单,获取公司自查报告并核实披露事项是否真实、完整。

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穿透核查后,我们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本次资金占用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对子公司的管控以及子公司的资金管理方面存在执行缺陷。公司发现上述缺陷后积极进行了问责、整改和完善,整改完善后的相关内控制度是健全有效的。经会计师核查,不存在其他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担保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11、公告显示,前期,年审会计师对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请年审会计师结合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相关情况的持续时间、发现情况等,说明近三年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否审慎、是否符合执业要求,相关执业人员是否勤勉尽责、是否履行了全面的核查和报告义务。

回复:

(一)针对可能存在的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风险,审计项目组设计并执行了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

根据金晶科技2019年12月13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部分质押的公告》,金晶科技控股股东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晶节能)持有金晶科技股份数量为457,635,2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03%,其中累计质押数量为234,85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51.32%,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重较高。项目组认为可能存在因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资金压力大而导致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凌驾于上市公司控制之上、或由上市公司为其违规担保取得资金等风险。因此,项目组将大股东资金占用识别为重大错报风险领域,并根据《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其审计》的有关要求,我们设计并执行了以下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

1、检查大股东历次股权质押过程及其相关上市公司公告;

2、了解公司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3、了解与财务付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对资金支付业务流程进行穿行测试和控制测试;

4、获取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并与公司账面记录的银行账号核对;

5、对货币资金、银行借款、应付票据等实施函证程序,并对函证轨迹实施有效控制;

6、获取纸质银行流水,对银行流水实施双向核查,检查银行回单及银行流水中的收款单位、金额、日期等信息与企业账面、合同记载是否一致,对于不一致情况,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审查合同、结算单据、发票、付款等审批流程、转付证明等资料,核实是否存在资金占用;

7、获取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核对质押、抵押及其他担保信息,此外,通过查阅公司相关会议纪要,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络公开信息核查上市公司是否存在未披露的担保情况等;

8、对往来款结合函证及其他审计程序,核实相关款项性质,判断是否存在资金占用;

9、结合对收入成本等项目检查,关注利用无商业实质的购销业务进行资金占用情况;关注上市公司通过其为控股股东进行直接、间接的资金拆借或为控股股东代付、承担各类支出和债务等;

10、关注是否存在利用承兑汇票向控股股东提供资金或掩盖资金占用的情况。结合票据函证、监盘、分析及检查等程序,核实票据的真实性及交易的合理性,特别关注票据流转情况;

(二)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审查结果

1、2018年及2019年年报

如本回复1.(2)之说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时间为2020年。2018年及2019年年报审计中,项目组通过上述针对性程序,未发现大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于2019年4月28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19]第3-0014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以及大信审字 [2019]第3-0014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于2020年4月23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20]第3-0053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以及大信审字[2020]第3-0053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2020年年报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关于开展辖区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证公司字〔2020〕29号)的要求,安排审计人员2020年12月初进驻企业,对公司是否存在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调查。

经调查,审计人员发现了智联利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我们就智联利泰资金占用事项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进行沟通,调查、了解资金占用形成原因、形成过程。我们督促企业立即整改,追回被占用的资金,不得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并要求企业对相关内部控制进行整改、完善。

对整改完善后的内部控制的相关制度再次进行了评估及测试,经评估及测试,我们认为整改完善后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健全有效。

我们持续关注占用资金的归还情况,智联利泰于2021年4月2日偿还占用资金及利息。除此之外,我们还对参股公司的借款产生原因进行调查,对资金审批程序进行了检查,同时对借款合理性进行了分析,还关注了对参股公司的借款信息披露情况。

在履行了上述程序基础上,我们认为2020年金晶科技出现了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表明公司在对子公司管控以及子公司的资金管控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经过整改完善后,上述重大缺陷已经消除,经过评估及测试,我们认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因此于2021年4月21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21]第3-00254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由于上述事项未对财务报表及信息披露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于2021年4月21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21]第3-0024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前期均已审慎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符合职业要求,相关执业人员勤勉尽责,履行了全面的核查和报告义务,发表了恰当的审计意见。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