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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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1-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5月3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全资子公司安徽鑫发铝业有限公司于近日完成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安徽鑫发铝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81661440062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安徽省天长市杨村镇杨村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唐开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仟陆佰万圆整

成立日期:2007年5月17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铝型材、门窗配件及相关模具生产、销售;门窗和幕墙制作和安装服务(涉及许可和资质的,凭有效许可证件和资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24日、2021年3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有效期自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就全资子公司安徽鑫发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发铝业”) 1,7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事项,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公司以位于天长市杨村镇医药产业园的部分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2,040万元。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工商登记信息

2、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鑫发铝业的总资产为25,630.88万元,净资产为9,980.31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2,665.13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鑫发铝业的总资产为24,560.11万元,净资产为10,681.72万元,2021年1-3月实现净利润701.41万元。(2020年度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鑫发铝业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抵押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抵押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安徽鑫发铝业有限公司

3、贷款人(抵押权人):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

4、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抵押人自愿为债务人在本合同第一条第3款第(1)项约定的期间内,在抵押权人处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实际形成的债权的最高余额人民币贰仟零肆拾万提供担保。

在本合同第一条第3款第(1)项约定的期间和本金余额内,债务人经贷款人同意后,可循环使用上述信贷资金、银行信用。在前述期间内发生的业务,其本金到期日不得超过2024年6月15日。

在本合同第一条第3款第(1)项约定的期间和本金余额内,抵押权人发放贷款和提供其他银行信用时无须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在本合同第一条第3款第(1)项约定的期间和本金余额内发生的业务,币别不限,抵押人对原币种承担担保责任。

5、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人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等抵押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6、担保方式:不动产抵押担保

7、抵押不动产情况:

(1)抵押资产一

(2)抵押资产二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鑫发铝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经营稳定,资产状况良好、资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取得流动资金贷款,本次为该融资事项提供抵押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抵押担保事项。

因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本次事项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8,57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5.18%。以上担保全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或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