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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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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020年主要供应商主要产品及交易背景等情况如下:

[注]电子部品板块-公司26(天通瑞宏科技有限公司)系关键管理人员之关联企业

(二) 结合问题(一),说明各业务板块上下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或重合关系,若存在,则说明相关业务的生产销售流程,相关采购和销售的具体内容、金额及必要性等,说明上述关联或重合关系存在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相关收入确认、成本结转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1. 业务板块上下游之间关联或重合情况

(1) 徐州同鑫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采购和销售情况如下:

1) 销售情况

徐州同鑫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同鑫光电)系公司蓝宝石晶体制造板块客户,公司生产蓝宝石衬底片销售给徐州同鑫光电,徐州同鑫光电进行深加工成图形化产品后交于外延芯片厂商使用。

2) 采购情况

公司仅在2018年向徐州同鑫光电采购反抛片996.79万,属于需维修的不良品,可经过加工处理后优化成良品,2019年及2020年采购量大幅下降。

公司向徐州同鑫光电采购的商品系不良品反抛片,而向徐州同鑫光电销售的商品系蓝宝石衬底片,因此不影响公司采购和销售行为的独立性及定价的公允性。同时,公司采购不良品优化加工成良品可以降低产品成本。

综上,公司对徐州同鑫光电的销售和采购均基于真实合理的商业背景,具备商业实质,公司销售和采购行为均独立开展,不存在相互影响。公司相关收入确认、成本结转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 浙江吉莱克进出口有限公司,相关采购和销售情况如下:

1) 销售情况

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通吉成机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吉成公司)虽具有进出口业务资质,但天通吉成公司该项业务体量较小,且出口业务不具有持续性,因此未设置专项团队负责此项业务,从运营效率及节约运营成本角度考量,天通吉成公司选择通过浙江吉莱克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吉莱克公司)代理进出口业务,主要系设备出口及所需零部件进口等常规业务。

公司与浙江吉莱克公司之间的销售流程为:公司先与客户约定所需设备的技术要求及商品价格,然后公司与浙江吉莱克公司签署销售订单,再由浙江吉莱克公司与最终客户签署设备出口销售协议,完成出口过程。

2) 采购情况

公司与浙江吉莱克公司的采购业务主要系进口显示设备客户指定的配件,2020年度该类别订单有所减少,因此相应采购金额同步减少。

综上,公司对浙江吉莱克公司的销售和采购均基于真实合理的商业背景,具备商业实质,公司销售和采购行为均独立开展,不存在相互影响。

公司相关收入确认、成本结转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 浙江宇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相关采购和销售情况如下:

1) 销售情况

公司与浙江宇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宇视公司)的销售业务分为两大板块。其一系纯代工业务,其二系硬盘加工业务,该业务采用自购料模式,公司先按照要求向浙江宇视公司指定的合格供应商采购硬盘裸盘,再进行程序烧录及包装等加工工序,产品完工后直接销售给浙江宇视公司。两种业务类型占比如下:

2) 采购情况

公司向浙江宇视公司采购硬盘等材料,主要系浙江宇视公司同时从事硬盘相关业务,自身供应链较为完善,对上游供应商的交期要求及议价等方面都有一定优势。因此公司通过浙江宇视公司采购部分硬盘。

由于电子部品行业产业链长,各环节投资金额较大,多数厂家从自身资金实力及技术特点出发,仅从事其中一个或者几个环节,厂家之间选择分工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公司向浙江宇视公司同时进行采购及销售业务的情况符合行业特点。

综上,公司对浙江宇视公司的销售和采购均基于真实合理的商业背景,具备商业实质,公司销售和采购行为均独立开展,不存在相互影响。

公司相关收入确认、成本结转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三)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1) 了解近三年公司各业务板块前十大供应商、客户的交易背景,核查其工商信息,检查其交易数据,并抽查单据检查交易数据的真实性;

(2) 结合公司关联方清单,判断各业务板块前十大供应商、客户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 对于同时存在销售与采购业务的客户,检查双方签订的销售与采购合同,检查主要合同条款,判断是否存在商业实质,评价交易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4) 通过函证等方式,确认相关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 执行细节测试,检查相关凭证及单据,核查收入确认依据是否充分,相关成本结转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各业务板块近三年来前十大供应商、客户大部分为最终供应商或客户,仅存在少数贸易商。其中,部分供应商及客户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各版块上下游之间存在重合关系,但相关业务均具备商业实质。公司相关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四、年报显示,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为13.62亿元,同比增长20.56%,其中绝大部分账龄在1年以内,近三年应收账款占当年收入比重持续增长;第一大欠款方为关联方徐州同鑫光电,2018-2020年度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22亿元、1.53亿元、1.93亿元,连续两年按20%比例对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计提0.39亿元。2018-2020年,公司与徐州同鑫光电发生关联销售1.33亿元、0.94亿元、0.73亿元,主要销售内容为蓝宝石产品。请公司:(1)分业务板块披露应收账款及其变动情况,并结合主要客户、销售内容及金额、结算模式、信用政策等,说明各业务板块应收账款变化与收入的匹配性并解释原因;(2)近三年向徐州同鑫光电销售的具体产品名称、定价原则、毛利率、信用政策、货物交付及款项回收情况,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公允,货物交收单据、资金往来单据等是否齐全,相关收入确认是否准确;(3)逐笔列示应收徐州同鑫光电款项明细,包括金额、账龄、逾期情况等,结合徐州同鑫光电近三年的收入利润、资产负债等主要财务数据变化情况,说明其是否具备回款能力,连续两年仅按20%比例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审慎、充分,后续是否存在较大的应收账款减值风险;(4)说明在徐州同鑫光电欠款金额逐年增加的情况下,公司仍与其发生关联销售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向关联方的利益倾斜,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 分业务板块披露应收账款及其变动情况,并结合主要客户、销售内容及金额、结算模式、信用政策等,说明各业务板块应收账款变化与收入的匹配性并解释原因。

1. 近三年,公司分业务板块的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如下:

2. 磁性材料制造业务板块

磁性材料制造业务板块收入和应收余额情况如下:

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比收入的比重比较平均,均在30%左右。磁性材料2020年应收余额同比2018年和2019年有较大提高,主要原因是:磁性材料板块大部分客户账期以月结为主,其中部分重要客户为账期较长,磁性材料板块近两年下半年均是销售旺季,2020年四季度尤其,销售占当年收入30%,比2019年27%和2018年25%高3%-5%,另外,2020年前十大客户中,重要客户占全年销售17%,比2019年7%和2018年10%高7%-10%,销售收入季度分布差异化,加上客户结构变化以及账期影响,导致2020年应收余额同比偏高。

3. 蓝宝石晶体材料制造业务板块

(1) 蓝宝石晶体材料制造业务板块收入和应收余额情况如下:

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占比收入的比例逐年上升。2020年度应收账款占比收入比例明显高,主要受回款影响。

(2) 结合公司蓝宝石晶体材料制造业务板块主要客户的销售金额与信用政策/结算模式,对该板块收入与应收账款余额变动的匹配性进行分析。

蓝宝石晶体材料近三年收入成下降趋势,应收余额成上升趋势,收入和应收变动趋势不一致,主要原因是:

1)、2019年开始,受市场行情影响,蓝宝石单价下滑严重。2020年和2019年同比2018收入分别下降36.71%和36.62%;

2)、主要客户徐州同鑫光电回款节奏有所滞后,应收余额逐年增加;

3)、信用政策如蓝宝石晶体材料板块-公司2等也随市场行情变化,由2018年100%预付变为2019年9月后 账期+银承+商承+现汇,2020年又变为月结账期/银承+现汇。

4. 专用装备制造及安装业务板块

(1) 专用装备制造及安装业务板块收入和应收余额情况如下:

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占比收入的比例于2019年有所增加,后两年均在50%以上。随着2020年收入的增长,应收账款余额也明显增加。

(2) 2020年末专用装备制造及安装业务板块应收余额较大,结合该板块主要客户对应的销售及应收余额情况分析余额较大的合理性。

专用装备制造及安装业务板块主要客户销售金额和应收余额情况如下:

专用装备板块收入增长与应收增长趋势一致,应收余额增加主要系该板块收入增长2020年销售收入同比2018年增长70%,金额49,935.64万元,应收余额同比2018年增长85%,金额31,677.99万元。专用装备制造及安装业务板块主要客户应收余额均在合同约定的账期内,风险较低。

5. 电子部品制造及服务业务板块

电子部品制造及服务业务板块收入和应收余额情况如下:

电子部品2020年应收余额同比2019年增长52%,主要原因是部分客户未及时回款所致,2021年1月收到回款约6,500万,2月收到回款约4,700万,3月收到回款约7200万,截止到1季度末,应收余额降至13,034万元,同比2020年底下降41%。

(二) 近三年向徐州同鑫光电销售的具体产品名称、定价原则、毛利率、信用政策、货物交付及款项回收情况,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公允,货物交收单据、资金往来单据等是否齐全,相关收入确认是否准确。

1. 近三年,徐州同鑫光电主要产品单价毛利等情况如下:

公司向徐州同鑫光电销售的主要产品为蓝宝石四寸片,根据市场公平原则定价,与其他客户价格未有较大出入,收入确认根据公司与徐州同鑫光电的销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徐州同鑫光电,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徐州同鑫光电,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时确认收入。货物交收单据包括出库单,送货单,客户收货后回签单等,资金往来单居包括银行回单和银行承兑汇票单据等,相关单据齐全完整,相关收入确认准确。

(三) 逐笔列示应收徐州同鑫光电款项明细,包括金额、账龄、逾期情况等,结合徐州同鑫光电近三年的收入利润、资产负债等主要财务数据变化情况,说明其是否具备回款能力,连续两年仅按20%比例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审慎、充分,后续是否存在较大的应收账款减值风险。

1. 近三年,公司应收徐州同鑫光电账款情况如下:

2020年末,徐州同鑫光电的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2. 近三年蓝宝石市场处于低谷期,据了解,徐州同鑫光电客户回款情况不佳,但其在手订单充足,主要客户均是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子公司,徐州同鑫光电表示客户的信用良好,应收整体风险较低。从2020年3-4季度开始市场行情转好,徐州同鑫光电也有新的扩产计划,新车间达产后可大幅降低单位生产成本,实现扭亏为盈,且徐州同鑫光电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逐年增加,具备回款能力。徐州同鑫光电也出具了相应的回款计划。上半年,对逾期应收账款已汇款3000.00万,截至2021年5月底应收账款余额已降至17,122万元,下半年回款计划6000.00万至7000.00万,根据徐州同鑫光电的回款计划,预计到年底可降至1亿元以内,2022年回归至正常水平。对徐州同鑫光电的应收账款余额按照20%的计提比例计算坏账合理且充分。对徐州同鑫光电的应收账款余额按照20%的计提比例计算坏账合理且充分。

(四) 说明在徐州同鑫光电欠款金额逐年增加的情况下,公司仍与其发生关联销售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向关联方的利益倾斜,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与徐州同鑫光电属于产业上下游关系,公司生产蓝宝石衬底片销售给徐州同鑫光电深加工成图形化产品,后交于外延芯片厂商使用。基于近几年蓝宝石市场行情变化,产业链上的公司均在抱团取暖,徐州同鑫光电作为天通衬底片的主要客户,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与徐州同鑫光电继续开展业务。公司销售给徐州同鑫光电的产品定价公允,与其他客户产品价格未见明显差异,不存在利益倾斜。

(五)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意见

1. 核查程序

(1) 获取各业务板块主要客户的交易信用政策及结算方式,评价应收账款余额变动的合理性;

(2) 分业务板块比较分析应收账款与收入的变动情况,评价是否合理;

(3) 获取并检查近三年与徐州同鑫光电的销售资料,确认其交易的真实性及合理性;

(4) 将与徐州同鑫光电的交易价格与同期销售同种类型产品的非关联方客户的交易价格进行比较,确认其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5) 了解徐州同鑫光电近三年的主要客户情况以及与公司所交易产品相关的企业经营计划,以评估其回款能力、与其关联交易的合理性;

(6) 了解与徐州同鑫光电交易相关的市场行业情况,检查与徐州同鑫光电交易的相关信息,分析其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并查看徐州同鑫光电回款计划及其2021年度回款情况。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各业务板块应收账款与收入变动的匹配具备合理性;对徐州同鑫光电的销售收入确认准确;期末对徐州同鑫光电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充分;公司与徐州同鑫光电之间的交易基于经营的客观需要,相关交易具有合理性,定价公允。

五、年报显示,公司2018至2020年度末存货分别为6.32亿元、8.99亿元、10.71亿元,增长率分别为42.3%、19.15%;同期营业收入增速分别为6.5%、13.52%,低于存货增速,存货周转率呈下降趋势。存货构成中,原材料、在产品分别同比增长15.86%、32.80%,库存商品减少10.61%。本报告期公司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约3441万元,转回或转销存货减值准备3339万元。请公司:(1)分业务板块列示近三年存货的具体构成、库龄及产品销售情况,结合公司在手订单、销售计划、会计处理等,说明报告期原材料、在产品等存货项目增幅较大的原因;说明公司存货增速显著高于营收增速、存货周转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存货积压的情况;(2)本报告期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类别、具体内容、对应金额、库龄、采购方,是否为关联方采购形成,若存在请单独列示;结合相应原材料、产成品价格变动趋势及上下游供需变化等情况,说明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准确及依据;(3)本报告期转回或转销跌价准备的存货明细、金额及依据,说明相关转回或转销是否审慎。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 分业务板块列示近三年存货的具体构成、库龄及产品销售情况,结合公司在手订单、销售计划、会计处理等,说明报告期原材料、在产品等存货项目增幅较大的原因;说明公司存货增速显著高于营收增速、存货周转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存货积压的情况。

1. 磁性材料制造分部

(续上表)

由上表可知,磁性材料制造板块近三年存货流动性未见明显变动,长周期库龄占比较低。2019年末同比2020年度和2018年度略低,主要系受中美贸易影响,对公司中低端产品订单造成一定影响。磁性材料制造板块存货期末余额为1.14亿元,期末在手订单可覆盖,期末余额较大主要系根据销售预期增大产量所致。板块整体未见明显存货积压情况。

2. 蓝宝石晶体材料制造分部

(续上表)

由上表可知,蓝宝石晶体材料制造板块近三年存货流动性呈下降趋势,主要系蓝宝石属于重资产行业,2019年度受中美贸易争端影响,LED芯片市场供过于求,芯片价格大幅下滑,蓝宝石产业受到较大冲击,导致蓝宝石产品价格持续走低,进而影响公司蓝宝石晶体材料板块收入以及销量的增长,最终导致期末存货增长。2020年三季度开始,受益于下游LED行业去库存周期结束,同时在Mini/Micro LED/消费电子等新应用领域前景日渐明朗之下,蓝宝石市场开始升温,价格逐步反弹,市场整体呈现转好趋势,蓝宝石产品的库存将逐步消化,产品获利能力将得到提升。蓝宝石材料制造板块期末余额为3.96亿元,期末余额较大主要系LED市场逐步回暖,公司针对性调整生产计划所致,期末在手订单可覆盖50%以上。因蓝宝石产品易保存、不易损毁和长期有效的特性,整体库存风险较低。

3. 专用装备制造及安装分部

(续上表)

由上表可知,专用装备制造及安装近三年存货流动性未见明显变动。在产品金额增加,主要系随收入规模扩大。因装备的生产制造周期较长,生产完毕后立即组织发货,因此存货变动主要反应于在产品科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在手订单金额近10亿元,期末存货余额较大主要系根据销售情况增大产量所致,板块整体未见明显存货积压情况。

4. 电子部品制造及服务分部

(续上表)

由上表可知,电子部品制造及服务板块近三年存货流动性未见明显变动,存货的周转速度较快总体不存在存货积压的情形。电子部品制造及服务板块存货期末余额为1.42亿元,期末在手订单可覆盖,与期末库存情况相符合。

(二) 本报告期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类别、具体内容、对应金额、库龄、采购方,是否为关联方采购形成,若存在请单独列示;结合相应原材料、产成品价格变动趋势及上下游供需变化等情况,说明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准确及依据。

1. 本报告期末各版块存货跌价情况

2. 关联方采购情况

(1) 公司在报告期向关联方天通瑞宏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微电产品621.72万元,属于磁性材料制造板块库存商品。截至2020年底,向天通瑞宏公司采购的库存商品余额为58.04万元,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41万元。

(2) 公司在报告期向关联方浙江天菱机械贸易有限公司采购装备配件8.00万元,属于专用装备制造及安装板块原材料。截至2020年底,向天菱机械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余额为2.00万元,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无需计提跌价准备。

(3) 公司在报告期向关联方徐州同鑫公司采购商品4.69万元,属于蓝宝石晶体材料制造板块库存商品,报告期末不存在相关余额。

3. 结合相应原材料、产成品价格变动趋势及上下游供需变化等情况,说明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准确及依据

(1)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 存货跌价计提是否充分准确及依据

公司主要根据销售订单及市场变化安排生产计划,并结合客户需求适当备货。公司产品变现与存货类型存在明确的相关性。

1) 磁性材料制造和蓝宝石晶体材料业务的存货跌价准备,发出商品公司根据已发货时长,同比应收账款坏账政策计提跌价准备;库存商品通过单个规格的估计售价、库龄等方面因素测算存货跌价准备;原材料通过产成品生产使用原材料的比例折算成库存商品后进行跌价准备测算。

2) 电子部品制造及服务板块的存货跌价准备,均根据客户加工订单进行采购生产,因此根据订单单独测算其跌价准备。

3) 专用装备制造及安装板块的存货由于生产周期较长,且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定制化产品,因此根据订单单独测算其产品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充分及准确。

(三) 本报告期转回或转销跌价准备的存货明细、金额及依据,说明相关转回或转销是否审慎。

1. 各业务板块存货跌价准备变动

2. 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依据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转销的依据为:对于已售存货,应当将其成本结转为当期损益,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也应当予以结转。

(1) 磁性材料制造分部

报告期内,磁性材料制造分部转销金额为555.43万元,主要系库存商品中期初计提跌价准备的部分于本期销售所致。公司磁性材料制造业务开展较为稳定,公司按照各规格销售情况,相应转销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

(2) 蓝宝石晶体材料制造分部

报告期内,蓝宝石晶体材料制造分部转销金额为1,696.66万元,主要系公司上年度受LED市场行情下滑的影响,对该分部内的存货计提大额跌价准备。蓝宝石晶体材料制造分部期初存货跌价准备为2,517.49万元,本期转销比例为67.39%,主要系下半年度LED市场行情回暖,但相对时间较短所致。

(3) 电子部品制造及服务分部

报告期内,电子部品制造及服务分部转销金额为363.25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陆续完成加工订单,使得订单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随同转销所致。

(4) 专用装备制造及安装分部

报告期内,公司专用装备制造及安装分部转销金额为315.45万元,主要系公司设备订单完成,存货发出至客户现场,使得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转销所致。

(5) 其他分部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分部转销金额为410.56万元,该分部本期转销金额均系压电产品销售所致。该产品系公司近三年新研制产品,相对毛利率较低,本期逐步扩大生产规模,但由于产量及销量均较少,未单独列报披露。

综上,公司本报告期转回或转销跌价准备的依据充分,相关过程审慎且合理。

(四)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1) 获取公司存货收发存,核查公司存货库龄及收发情况;

(2) 获取公司生产计划相关资料,了解公司如何安排生产经营活动;

(3) 检查存货采购合同、入库单、领用单及出库单等单据,核查存货发生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 获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变动明细,复核期末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分准确,存货转销金额是否准确及合理;

(5) 检查关联方采购情况,关注其价格是否公允。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期末存货的变动主要是根据生产备货的需要,市场变化对其也有一定的影响。公司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并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对存货跌价准备进行转销,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六、年报显示,2020年末公司固定资产为22.10亿元,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为29.45%,占比较高;其中,机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分别为15.40亿元、6.02亿元,分别占固定资产总额的69.70%、27.24%,其中约6242万元的房屋及建筑物未办妥产权证书。近三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0.53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业务板块列示固定资产具体构成及金额,尤其是机器设备的主要内容、用途、可使用年限与已使用年限、开工率、产能利用率的变化情况,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分析各业务板块投入与产出的匹配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2)自查并核实公司各固定资产的使用状态、产生的收益情况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3)相关房屋及建筑物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是否存在减值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 分业务板块列示固定资产具体构成及金额,尤其是机器设备的主要内容、用途、可使用年限与已使用年限、开工率、产能利用率的变化情况,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分析各业务板块投入与产出的匹配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

1. 磁性材料制造板块

(1) 固定资产具体构成及金额

(2) 机器设备的主要内容、用途、开工率、产能利用率

(3)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磁性材料制造板块主要设备为压机、窑炉、磨床。按上表测算信息,磁性材料制造板块机器设备已使用年限约为6.5年,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固定资产周转率及固定资产与收入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未见明显差异。

2. 蓝宝石晶体材料制造板块

(1) 固定资产具体构成及金额

(2) 机器设备的主要内容、用途、开工率、产能利用率

(3)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注]:本公司蓝宝石晶体材料板块设备主要为长晶设备,占机器设备70%左右,但产出的晶锭基本不对外销售,为尽量保持同口径比较,此处为不含长晶炉的设备净值。

蓝宝石晶体材料制造板块设备平均使用年限约为3.4年,固定资产周转率及固定资产与收入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未见明显差异。

3. 专用装备制造及安装板块

(1) 固定资产具体构成及金额

(2) 机器设备的主要内容、用途、开工率、产能利用率

(3)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专用装备制造及安装板块主要为零部件加工设备。按上表测算信息,专用装备制造及安装板块机器设备已使用年限约为4.5年,因相关可比公司固定资产净值差异较大,且营业收入分部信息不尽相同,可比性比较低。

4. 电子部品板块

(1) 固定资产具体构成及金额

(2) 机器设备的主要内容、用途、开工率、产能利用率

(3)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注]因相关可比公司固定资产净值差异较大,且营业收入分部不尽相同,可比性比较低

(二) 自查并核实公司各固定资产的使用状态、产生的收益情况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 固定资产的使用状态

截至2020年期末,除已披露的956.78万元闲置资产,其余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良好,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2. 固定资产收益产生情况

(1) 磁性材料制造板块

(2) 蓝宝石晶体材料制造板块

(3) 专用装备制造及安装板块

(4) 电子部品板

(三) 相关房屋及建筑物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公司部分非生产用房,资产账面价值3,694.11万元,由于未办理相应的建设规划审批手续,而无法办理权属证书,但前述房产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①相关房产面积较小且占比较低,对生产经营影响较小;②相关房产主要用作仓库、食堂、办公等生产配套用房,不属于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故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及减值风险。

公司部分生产用房未办妥产权证书,资产账面价值2,548.22万元,主要系:①政府预收储的房产,未办理相应的建设规划审批手续而无法办理权属证书,目前该建筑物均已纳入拆迁补偿范围,截至2020年年末,公司已收到部分拆迁补偿款,该部分房产尚在正常使用;②八九九公司的新厂房已通过消防验收,其房产证尚在办理中,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四)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1) 查看相关固定资产,并实施观察程序,以了解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2) 获取资产负债表日的固定资产清单、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算表及可收回金额相关证据:结合与管理层的访谈和获取的资料,评价管理层对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和相关假设,复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

(3) 通过对产能利用率、设备成新率分析并结合产品更新换代情况,判断是否存在闲置、过时的固定资产,并进一步分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 对于公司的房屋建筑物,查阅其产权证明文件,对于未办妥权证的房屋建筑物,了解相关原因及其对经营的影响。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固定资产投入产出整体匹配,与同行业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固定资产使用状态整体正常,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公司期末存在部分未办妥权证的固定资产,对其整体经营没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重大减值风险。

七、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2.09亿元,同比下降12.25%,公司未在年报中明确重要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进度。请公司:(1)分业务列示各主要在建工程的名称、建设周期及预计竣工时间,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及工程进度,项目资金来源,预计产能、是否已实现生产运营、历史转固情况及转固依据等;(2)结合过去三年在建工程的相关建设进度,说明是否存在建设进度缓慢或建设进度不一致的项目及原因,相关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 分业务列示各主要在建工程的名称、建设周期及预计竣工时间,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及工程进度,项目资金来源,预计产能、是否已实现生产运营、历史转固情况及转固依据等。

1. 公司分业务板块主要在建工程的明细情况如下:

公司在建工程系公司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固定资产采购及安装,各项目持续滚动投入,不涉及工程进度、预计竣工时间,此外设备安装工程及零星工程不涉及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2. 转固情况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以下政策对在建工程进行转固: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二) 结合过去三年在建工程的相关建设进度,说明是否存在建设进度缓慢或建设进度不一致的项目及原因,相关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1. 2018年至2020年在建工程明细情况如下:

(1) 2020年

(2) 2019年

(3) 2018年

2. 建设进度不一致的项目及原因说明:

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尺寸蓝宝石晶片投资项目属于募集资金项目,2020年以前蓝宝石智能终端及穿戴视窗类产品的市场需求没有达到发展预期,受制于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尺寸蓝宝石晶体的整体市场需求,相应的建设进度不及预期,但项目投资在滚动陆续投入中;2020年开始蓝宝石市场总体需求平稳,LED用蓝宝石基本属于刚需,市场需求稳定。目前蓝宝石材料在消费电子类产品上的应用随着国内消费电子厂家用量的提升,Mini/Micro LED/消费电子领域等新应用前景日渐明朗之下,蓝宝石材料单价反弹,未来蓝宝石产业发展空间大,不存在在建工程减值的风险。

新型压电晶片项目属于募集资金项目,受国内压电晶片产品需求不足,国外器件厂家开发认证周期长,压电晶片产品尚未能批量进入国际市场,公司相应的投入和产出未能达到预期。

除上述项目外,其余在建工程项目基本按进度建设,整体不存在减值风险。

(三) 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1) 实地勘察相关在建工程,并实施监盘程序,以了解在建工程建设进度等情况;

(2) 获取本期增加的在建工程支持性文件,如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合同、发票、固定资产请购申请、付款单据和建设合同等,关注入账价值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3) 对期末大额应付预付工程款进行函证,以核实期末工程款余额;

(4) 对本期转固的在建工程获取验收单等相关单据,以判断转固时点的准确性;对期末在建工程,检查其施工合同了解其完工时点并结合现场盘点观察期末是否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按会计准则规定对在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固定资产;除智能移动终端应用大尺寸蓝宝石晶片项目及新型压电晶片项目建设进度不一致外,其余在建工程项目基本按进度建设,期末相关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

八、年报显示,2020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4.11亿元,其中受限货币资金约8059万元;短期有息负债合计约为12.56亿元,2020年利息费用约5400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除已披露的受限情况外,公司货币资金是否存在潜在的合同安排或潜在限制性用途,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准确完整;(2)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3)结合公司经营模式和业务需求,说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规模与货币资金规模是否匹配;结合资产负债结构尤其是短期债务情况、经营活动现金流等要素说明目前的债务规模是否可能影响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以及公司未来的还款计划和安排。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 除已披露的受限情况外,公司货币资金是否存在潜在的合同安排或潜在限制性用途,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准确完整。

2020年末公司受限货币资金8,058.77万元,主要系保函保证金3,741.67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838.05万元、信用证保证金223.65万元,因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对天通银厦公司的投资事项质押的定期存款1,239.88万元,因苏州孚莱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对天通精电新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事项冻结资金15.50万元,POS机押金冻结资金0.03万元。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潜在合同安排或潜在限制性用途,相关信息披露准确完整。

(二) 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不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三) 结合公司经营模式和业务需求,说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规模与货币资金规模是否匹配;结合资产负债结构尤其是短期债务情况、经营活动现金流等要素说明目前的债务规模是否可能影响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以及公司未来的还款计划和安排。

1. 公司的经营模式和业务需求

公司业务采取与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或订单模式进行产品销售,根据在手订单、市场行情、生产能力和库存状况进行预测或备货生产,以提高交货速度,并充分利用生产能力,提高设备稼动率。并按照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货,积极响应客户的需求,根据实际订单的业务量,安排每月的收付款资金预算,保障产品顺利供货,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规模与货币资金规模相匹配。

2. 资产负债结构

综上,公司截止2020年底银行授信额度总额约18亿,短期借款金额约10.34亿,仍有较大的授信余额;公司资产负债率保持在较低水平,且2020年较2019年有所下降,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提升,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同比去年有所上升,现金流不存在风险,指标趋势向好,不影响未来生产经营;公司目前仍处于高速发展期,产业和投资仍在扩张,需要利用财务杠杆助力公司发展,短期内银行贷款以滚动周转为主。公司在年底加紧销售回款,年末货币资金较为充足,并且后期有支付货款的计划,因此货币资金的存放量与短期流动负债均较高。

(四)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查阅公司盖章流程、用印情况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其设计是否有效,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获取银行对账单,将银行对账单与银行日记账进行双向核对,核查银行日记账记录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司所有银行账户执行函证程序,并对银行回函信息进行核对,验证公司所提供账户及其相关信息的真实性;

(3) 获取与保证金存款相关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的协议或银行授信审批文件。将保证金账户对账单与相应的交易进行核对,将公司应付票据的保证金比例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进行勾稽,检查信用证的开立协议与保证金是否相符,检查保证金与相关债务的比例和合同约定是否一致;

(4) 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公开网站,了解公司的涉诉情况;

(5) 获取公司的借款合同以及还款计划,与账面发生额进行核对,并且对期末借款余额进行函证。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除已披露的受限情况外,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潜在的合同安排或潜在限制性用途,相关信息披露准确完整;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不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运营资金的筹集和安排,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规模与货币资金规模相匹配,能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九、年报显示,2020年公司收到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收回/支付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义的货币资金”本期发生额分别约3.1亿元、1.91亿元,“收到/支付资金往来款”本期发生额分别约2.85亿元、2.87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收到与支付的两类款项的主要内容及交易背景、对应金额、交易对方、回款周期等,说明交易对方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关联方期间占用的情形,并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符合行业惯例;(2)结合问题(1)说明相关会计分类是否准确及分类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 上述收到与支付的两类款项的主要内容及交易背景、对应金额、交易对方、回款周期等,说明交易对方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关联方期间占用的情形,并说明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1. 收回/支付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义的货币资金主要情况

公司收回或支付的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义的货币资金,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和不能随时支取且初存目的为经营性活动的定期存款。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因公司发展经营需要收付的金额较大,为减轻现金流压力,公司采用了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外部供应商货款的方式。由于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需提供采购合同作为证明,该行为具备商业实质。

保函保证金:系公司与客户签订的买卖合同所规定的保函保证金,具备商业实质。

(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 保函保证金使用情况

上述交易均为非关联方交易,系公司专用装备制造及安装分部的正常销售形成,其合同条款约定符合行业惯例。

2. 收到/支付资金往来款主要情况:

浙江吉莱克进出口有限公司系公司专用装备制造及安装分部的重要供应商,其信誉良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随着公司装备制造业务快速发展,为满足资金需求,公司贷款时存在通过银行委托支付浙江吉莱克公司的情况。相关贷款资金周转至公司后均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资金未流出上市公司实体,不存在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情形,且未用于资金拆借、证券投资、股权投资、房地产投入或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公司根据相关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利息按时偿还本金及利息。

(二) 结合问题(一)说明相关会计分类是否准确及分类依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1. 收回/支付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义的货币资金

2020年度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义的货币资金使用情况:

(1) 因票据保证金对应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采购商品,公司将该对应保证金的收支计入计入收到/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列报。

(2) 因保函保证金对应的合同均系商品、服务买卖合同,公司将该对应保证金的收支计入计入收到/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列报。

(3) 将不能随时支取且初存目的为经营性活动的定期存款的支取计入收到/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列报。

2. 收到/支付资金往来款

2020年度资金往来款使用情况:

浙江吉莱克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银行贷款资金走账通道,使公司满足贷款银行委托支付要求。相关资金往来不涉及投资性或筹资性活动,因此分类为经营活动相关现金流量,并计入收到/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列报。

公司相关会计分类准确且分类依据充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1) 获取公司票据台账,核查公司开具及兑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情况,检查票据背书情况是否真实准确;

(2) 获取公司保证金账户银行流水,与票据台账双向勾稽,检查保证金账户金额变动与票据使用情况是否匹配;

(3) 获取保函保证金对应的销售合同,核查合同条款与执行情况,并判断商业合理性;

(4) 检查定期存款单据和协议,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

(5) 针对定期存款情况向银行进行函证,确认定期存款的真实性;

(6) 核查公司资金往来流水,检查是否存在拆借协议,确认是否资金占用费等情况,单项核查转贷情况的资金流水。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除转贷情况外相关交易具备商业实质,符合行业惯例。公司相关会计分类准确,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