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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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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1-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1-061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担保情况: 币种:人民币

注:“已提供担保余额”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嘉瑞”)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

2、是否涉及反担保:否

3、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郑州嘉瑞同郑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农村商业银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郑州农村商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协议编号为保7280071000220210618001,公司为郑州嘉瑞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上述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2号楼4层

法定代表人:黄欢喜

注册资本:18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煤炭供应链管理(制造业、金融业除外);汽车租赁;房屋租赁;销售:煤炭、焦炭、有色金属(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前置审批方可经营的除外)、钢材、铁矿石、棉花、食用油、食品、菜粕、矿产品(除专控)、肉类、预包装食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初级农产品、饲料、饲料添加剂;建筑材料销售;粮油及农副产品收购、加工、原料及制成品的销售;仓储服务(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金融、期货、股票、证券类除外);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8,011,726,408.33元;负债总额为6,003,318,450.58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3,044,671,236.6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853,318,450.58元;净资产为2,008,407,957.75元;营业收入为10,661,114,750.02元;净利润为71,906,166.35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1年一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8,442,473,695.82元;负债总额为6,412,794,709.32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3,741,005,289.78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282,794,709.32元;净资产为2,029,678,986.50元;营业收入为2,533,229,594.62元;净利润为21,271,028.75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瑞茂通关系:郑州嘉瑞为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乙方”、“保证人”)

被担保人: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

债权人:郑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甲方”)

担保金额:15,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损失等全部债权。

担保方式:

1、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如主债权有多个保证人,保证人之间为连带共同保证,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主债务履行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3、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甲方按照信用证垫款日或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甲方按保函约定实际承担担保责任日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期限届满日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甲方实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4、按照法律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主债务提前到期日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5、主合同约定分期分次还款的,保证人对主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分别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分别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针对上述担保事项认为:本次公司担保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及2021年度公司的战略部署,有利于增强全资及参股公司融资能力,确保其良性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时各被担保对象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均没有贷款逾期情形出现,担保风险可控。此次担保预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事项。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一致认为本次预计对外担保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公司财务状况稳定,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05,247.278614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6.98%。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15,447.278614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3.27%。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1-06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办理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瑞茂通”或“控股股东”)持有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股份数为554,443,265股,占公司总股本1,016,477,464股的54.55%,郑州瑞茂通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436,38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8.71%,占公司总股本的42.93%。

●郑州瑞茂通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豫辉”)、万永兴先生、刘轶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688,371,836股,占公司总股本1,016,477,464股的67.72%,郑州瑞茂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550,38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9.95%。

●郑州瑞茂通本次股份质押主要是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在银行融资提供增信担保,目前上市公司经营和资金情况良好,不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于近日接到郑州瑞茂通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情况

本次解质押股份用于后续质押,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在银行融资授信提供增信担保,具体情况详见下文。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质押股份的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郑州瑞茂通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豫辉、万永兴先生、刘轶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郑州瑞茂通预计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郑州瑞茂通股份质押业务主要为郑州瑞茂通或上市公司子公司在银行融资借款提供增信担保,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主要为郑州瑞茂通或上市公司子公司的流动资金等,郑州瑞茂通及上市公司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2、郑州瑞茂通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以上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